其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路学会、福建省高速公路学会,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1年度“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的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申报)工作总体要求推荐(申报)工作按《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办理。以上文件可从中国公路学会网站(http://www.chts.cn)下载。各推荐(申报)单位要认真做好推荐(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二、推荐(申报)基本条件1.推荐(申报)单位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路学会、福建省高速公路学会,及经中国公路学会认定具备推荐资格的相关单位,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具有法人资格的公路交通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直接申报。2.推荐(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推荐(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实施细则》的规定,申报成果需具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行业学会及协会出具的评审/评价证书,技术类项目应具备关于成果水平的评价结论,软科学类项目的评审/评价证书对成果水平不做要求,且评价或评审日期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15日期间。3.关于科普项目的说明科普项目申报范围限于正式出版发行的科普图书、科普电子出版物、科普音像制品。单个项目授奖人数不超过15人,授奖单位不超过5个。科普成果应公开出版发行一年以上,即2020年7月15日前出版发行。需提交科普成果发行数量、再版次数的证明,被公开引用或应用证明,科普成果的质量证明等附件材料。三、推荐(申报)程序2021年度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继续采用系统申报结合书面寄送方式进行,科普项目不需系统填报,详细要求请参考附件3“科普项目推荐(申报)书及填报说明”。具体推荐(申报)程序如下:1.登陆系统并注册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