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周刊

其他

言治有理|王文 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思想溯源与理论内涵

十年来,“一带一路”已成为有史以来全球规模最大、共同收益最多的国际公共产品。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之际,梳理与总结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带一路”尤其是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论述,具有重要意义。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丝路学院副院长、特聘教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研究员王文在《国家治理》撰文指出,“一带一路”的核心精神已经被全球所认同,而作为有志于推动全球更好发展的国际公共产品,“一带一路”不可能不经历风浪,只要继续保持高质量的建设方式与机制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必定能够顺利推进并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贡献。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思想溯源与理论内涵——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重要论述△
2023年9月18日
其他

陈宗胜 杨希雷 | 构建共同富裕指标体系的原则与思路

共同富裕目标的扎实推进离不开合理有效的评价和度量,构建一套科学完备、切实可行的评价指标体系,可以为判断共同富裕的实现程度和进程提供实际依据。南开大学讲席教授陈宗胜、中国财富经济研究院特聘研究员杨希雷在《国家治理》周刊撰文,在准确把握共同富裕丰富内涵的基础上,构建起包含财富丰裕程度、生活水平质量、收入分配差别和人本发展程度四个维度的指标体系,以深化研究对共同富裕进程的测度和评价。在应用于测度单项指标的完成情况的同时,能够通过计算综合评价程度以测度共同富裕的整体实现程度,进而为政策制定和调整提供客观依据。更多内容,请点击封面购买本期杂志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也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在完成脱贫攻坚历史性地实现解决绝对贫困问题的重大任务后,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并在此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进入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新阶段。党的二十大在确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构想中,明确指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入研究不同阶段的目标,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他在党的二十大的报告中再次明确指出,到2035年,我国发展的总体目标之一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要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这也被党的二十大确定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内容之一。近些年来,学术界对共同富裕的思想渊源、内涵、特征、理论体系等,已经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讨,但对共同富裕的衡量标准如何设定、共同富裕的实现程度如何测度、应当采用哪些指标和方法等实证问题,虽然已经有一些很有价值的研究,但整体仍处于起步和深化探索的阶段。因此,尽快构建起相对比较科学完备的评价指标体系,并予以实际量化的测度分析,有的放矢地采取更恰当可行的措施,以确保共同富裕向确定的方向和程度推进,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显然,要科学测度共同富裕的实现程度,需要在准确把握共同富裕内涵的基础上,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中国国情与国际比较相结合,在按步骤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总体战略部署下,按照若干原则,突出重点和政策意义,以最大程度地反映共同富裕的实现程度。构建共同富裕指标体系需要掌握的几条基本原则科学地设计测度评价共同富裕进程的指标体系,首先要在切合共同富裕的理论内涵和特征的基础上,注重指标体系的实际应用性,要考虑通俗易懂和操作简便,能够提纲挈领又基本反映发展方向,因而要去粗取精不能面面俱到,过于繁复、重复、重叠反而难以理解和应用。因此,指标体系的设计和选取必须遵循如下若干基本原则。01可操作性共同富裕有着丰富的内涵,从理论概念出发,构建共同富裕评价体系应该选取尽可能多的指标,以全面反映总体情况。但是,一方面选择过多维度的指标体系,指标间高度相关的可能性就越大,因而会增加统计误差的风险;另一方面从可操作性层面看,过多维度的指标势必增加和带来数据收集工作的更大难度,从而可能降低指标体系的实际应用性。因此,设计和选择评价指标体系的一个原则应当是繁简适中,要防止指标间的自相关性还要考虑便于采集指标数据,保证所选取的评价指标体系的实用性和可行性。02可比较性共同富裕总是在比较中存在的,即其在大多数意义上是一个相对概念,因而对共同富裕的评价不应完全囿于自身发展程度和状况,而要放在与世界其他经济体的比较中来评价,包括应当体现在与发达国家的比较中。比如,党和国家在共同富裕的阶段性进程的规划安排中,提出到2035年我国总体上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等指标要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就是将我国发展情况与国际上同样经济体进行比较。因此,共同富裕评价指标体系不仅要反映中国自身推进共同富裕的进程,还要能够反映与其他发达国家、富裕国家的差距,以及与一些落后国家的比较优势,从而可以客观评价中国的实现程度。因此,指标应当具有很好的可比性。03高代表性设计和选择指标应当具有较高的代表性或典型性,过多过细的指标有可能导致难以辨别重点,偏离问题的关键方向,从而使测量指数失去实际价值。指标选择应该在重要领域设置最具代表性的指标,以便可能紧扣共同富裕阶段推进的重点,体现共同富裕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而在我国当前的发展阶段和时期,也能够适当体现出我国在共同富裕实现过程存在的差距,以及这些差距不断变动的程度与水平。04强客观性设计和选取指标体系不仅要在理论上站得住脚,还必须要能反映评价对象的客观实际,因此应当尽量选用客观性指标,而避免主观评价类指标;而客观性指标的支撑数据,必须有可靠的信息来源渠道,保证数据真实有效,因此还应当充分考虑已有的统计口径和数据基础等等。05独立的社会经济意义在尽量避免指标信息重复及冗余的同时,还应当更多地考虑有关指标是不是具有独立的社会经济意义。比如,收入分配基尼系数是学界常用来测度收入差别程度的指标,能从整体上反映出发展成果的共享程度。然而,城乡居民收入比则是在中国二元经济体制条件下反映城乡差别的很好指标,能够从一个侧面补充基尼系数的不足。所以,尽管两个指标在含义上存有交叉,甚至按我们测算,中国的城乡差别可能构成总体收入差别的一半以上,但是考虑两指标各自独立的社会经济意义,还是应该将其都纳入统一的指标体系,以期能够全面反映我国居民共同富裕的不同侧面的进程。共同富裕指标体系的主要框架维度依据上述五项原则,再对照共同富裕的涵义,便可以从大量统计指标中做出适当的选择,确定出测度指标的体系框架。而从基本概念上看来,测度共同富裕的指标必须区分为既相互联系又有基本不同的两个大部分,即分别反映共同富裕这一社会现象的“共同”程度的指标和“富裕”程度的指标。01“富裕”是共同富裕的第一要义“富裕”的基本涵义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重视发展生产力,要在高质量发展中不断提高居民的生活富裕程度,促进共同富裕;而不能相反,以贫穷贫困为基础。但是何为贫穷何为富裕,在贫穷与富裕之间实际上存在若干等级和侧面。本文认为对“富裕”程度的把握和评价可以着重于以下若干方面:财富丰裕程度。经济发展和财富积累是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共同富裕实现的物质基础包括经济发展基础和居民财富积累。可以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R&D经费占GDP的比重两方面,来衡量经济发展即物质财富的增长和潜力,以财产性收入占居民家庭收入比例反映居民家庭财富的积累。其中,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是衡量一国的经济实力和人民富裕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和基本前提。现代经济增长的本质是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只有高质量发展才能实现共同富裕,而科技创新在其中起到了关键作用,科技创新有助于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提高财富积累水平,因此R&D经费占GDP的比重可以反映财富积累的能力和潜力。财产性收入占比是衡量一个国家公民富裕程度的另一重要尺度,当居民拥有的各类资产积累到一定程度,总体富裕达到一定水平,财产性收入占比才会有较大幅度的提高。生活水平质量。富裕的落脚点在于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可以从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恩格尔系数、人均实际工作时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即社会支出占GDP比重)等五个方面,反映居民生活质量随共同富裕推进的变化。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反映了居民家庭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水平,是影响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决定性因素。消费结构的改善对居民福利状况有着重要的影响。通常,一个家庭或国家的恩格尔系数即食品支出总额占个人消费支出总额的比重,应当伴随收入水平的提高而逐步变小,这既是经济发展的结果,同时也表明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闲暇是人们生活的重要内容,而过长的劳动时间,会对劳动者的身体与心理健康带来损害,降低人们的生活质量。因此,可以用人均实际工作时间来衡量人们在工作和生活之间的平衡。此外,自然环境也是影响人们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自然资源退化降低居民福利,而环境污染则会诱发各类疾病,提高过早死亡的风险并增加医疗系统负担等等;对此,可以用人均绿地面积予以测度,比如城镇公园绿地面积的人均占有量,借以反映人们的生活空间环境的质量。同时,现代社会中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不仅是居民生活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社会富裕程度的重要标志,因而居民享有的社会保障和福利水平也是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方面,可以用社会支出占GDP比重来评价基本公共服务水平。02“共同”或“共享”程度,是共同富裕的基本内容“共享”程度测度的是富裕的增长成果及社会财富是如何分配的,分配的公平与否,或者说是测度各种维度下的不平等指标改善程度有多大。换言之,共同富裕必须体现在成果共享中,这是共同富裕的应有之义,也是党的二十大报告所强调的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与本质要求之一。因此,本文认为“共享”程度的测度或评价指标,应当包括如下几个主要方面:收入分配差别。应考虑和测算收入及财富分配差别大小的问题,即居民的收入差别是不是过大。经济学一般原理表明,在一定的经济增长产出水平下,如果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则会降低社会整体的福利水平,从而影响共同富裕的实现程度。据此,可以用居民收入总体基尼系数来衡量总体收入分配差别状况。这是学界通常的做法。此外,基于我国二元社会体制所导致的城乡差别,长期占总体收入差别的一半左右,从而始终主导着我国总体收入差别的变动程度和方向,因此,评价共同富裕程度时必须考虑现阶段较大的城乡差别。即应当把城乡间收入差别是否缩小以及变化大小,作为测度我国推进共同富裕进程的关键性指标之一。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促进机会公平,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并指出到2035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再上新台阶,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明显提高”。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是评价共享程度的另一测度指标,因为中等收入群体的壮大决定着共同富裕的深度和广度,“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收入分配格局是共同富裕的重要特征,中等收入群体不断扩大并占主体,所以评价“共享”程度必需要关注中等收入群体的比重变化。此外,成果共享还体现在要素收入分配的比例合理与否,劳动收入份额的多少及是否公平,直接影响到总体分配的客观差别和主观福利感受水平。劳动收入份额的下降,必会降低以劳动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人群的相对收入,而相应提高以资本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人群的相对收入,从而必定进一步拉大贫富差距、导致收入分配不平等加剧。人本发展程度。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促进经济增长的最终目的是促进居民的全面发展,因此全体居民共享不断提高的丰裕成果,最终要体现在人的发展的全面性和平衡性上。通常,人本发展程度主要通过人口素质的提升和发展体现出来,具体表现为较高的人口智力水平、良好的国民健康水平等方面的内容。比如,可以用人均受教育年限衡量居民的整体智力提高和知识发展及积累水平;以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作为反映一个社会的整体居民健康水平的重要指标,借以测度此社会真实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当然,人的全面发展是在一定的空间中展开和完成的,作为人类文明发展进步标志的城镇化程度,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和方向,既可以反映人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改变,也测度人本发展的全面性和机会平等程度。推进构建综合评价指标以定量反映共同富裕实现程度本文讨论了测度共同富裕程度的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与框架思路。依据上述框架式的评价指标体系,代入相关统计数据,则既可以单独测度每个指标的实现程度,而更重要的是可以通过综合评价方法,测度出我国全体居民实现共同富裕的总体程度。在进一步进行综合评价时,还涉及到具体测算方法的选择及讨论。从总体上看,可以选择的方法也是多样化的,根据研究角度的不同及数据质量,可以选择使用层次分析法、熵值法、主成分分析法、等权法等多种方法,构建综合评价指标,最终能够合成一个用于评价共同富裕进展程度的指数,即共同富裕指数。进而,便可以定量地反映我国推进共同富裕的实现程度。据此,一方面可以依据所测度的各单项指标的实现程度,评价其目标达成情况或程度,补齐共同富裕某个侧面的短板。因为共同富裕“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即既不会是人人均等的同样富裕、同等富裕,也不太可能是共同富裕的各个维度都整齐划一的齐步前进。依据评价指标的测算结果,可以及时评价各单项指标实现程度,从而为推动共同富裕提供更精准的政策依据。这应当是本文所设计上述指标体系的价值和意义之一。另一方面,可以测度出我国总体上的共同富裕实现程度,利用综合评判方法进行系统性的评价,科学监测我国整体共同富裕推进情况,从而统筹实施各种相关政策,从总体上加大推进力度。总的看来,根据本文设定的构建原则及尝试构建的指标体系框架,可以比较系统地测度出我国共同富裕的推进情况与实现程度。诚然,共同富裕的推动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从而共同富裕的测度指标在不同的推进阶段,也是动态变化的,也可能需要不断地进行调整。但是大致看来,到2035年以前本文设计的指标体系应当是可行并可用的,可以保持大致稳定。到2035年以后,当我国社会整体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全新阶段,共同富裕的目标和要求一定会出现新的变化,因此相应的评价和测度指标体系也可能需及时调整、完善。来源
2023年2月1日
其他

刘艳红 | 根本性阻断利益集团“围猎”的制度构建

2022年1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腐败和反腐败较量还在激烈进行,并呈现出一些新的阶段性特征,防范形形色色的利益集团成伙作势、‘围猎’腐蚀还任重道远。”根本性阻断利益集团“围猎”是当下腐败治理的重点与难点。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刘艳红教授在《国家治理》周刊撰文指出,瓦解利益集团“围猎”的作用机制与资源网络,应当从加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化、构建利益冲突防火墙、增加行贿违法成本以及推进反腐专项合规建设这四个层面展开。更多内容,请点击封面购买本期杂志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持续高压反腐态势下,我国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得以巩固发展,但反腐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利益集团不择手段“围猎”领导干部,是当前腐败增量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它严重扭曲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秩序,破坏了政治生态,危及党和国家的政治安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指出,“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严重危害党和国家政治安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通过利益输送相互交织,在党内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行为”。2022年1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腐败和反腐败较量还在激烈进行,并呈现出一些新的阶段性特征,防范形形色色的利益集团成伙作势、‘围猎’腐蚀还任重道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遏制腐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形成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应当加快推进根本性阻断利益集团“围猎”的制度构建。加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化,消除“围猎”机会公开透明是现代政府基本特征之一,是治理腐败不可或缺的制度安排。从当今世界各国公共管理改革实践看,推进权力运行的公开化、透明化,加强“阳光政府”建设,是确保权力受到监督、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从我国反腐实践看,在暗箱环境下不受监督制约的权力,为“围猎”的滋生提供了制度条件,权力运行做到公开透明,公权难以僭越规则,“围猎”也就失去了生存土壤和空间。因此,加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化,严防权力运行制度漏洞,是防止领导干部被“围猎”的根本之策,也是优化营商环境、塑造“亲清”政商关系的重要保障。一是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权责清单的核心是政府权力的公开与权力的制约,制定权责清单的本质是拆除权力运作的“黑箱”,打造透明的制度笼子,降低权力成为“围猎”对象的可能性。党的十九大后,我国各地权责清单治理全面推进,成绩显著,如江苏省、山东省“省市县政府部门三级四同行政权力”标准化清单、浙江省“四单一网”(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和政务服务网)等。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背景下,应进一步缩小政府审批与许可范围,深化权责清单公开制度建设,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权责清单治理、政府绩效评估的报告与公开制度;建立权责清单制度对全部公共权力运行的全覆盖,确保权力范围、权力运行流程以及公共职位的全覆盖,重点规范“一把手”权责清单及分管领导权责清单,明确“关键少数”权力行使的边界范围;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权力运行透明度。二是推进“透明性”立法的体系化建设。“透明性”立法是“不能腐”体制建设的重点,主要包括:(1)制定《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我国财产申报登记制度主要规定在党内法规中,尚未上升到国家法层面,在申报主体、申报范围、申报程度等方面也存在不足。在金融实名制度、公民信用系统、不动产登记联网制逐步完善的背景下,应当适时制定《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建立完善的财产申报法律制度。(2)制定《政务公开法》。政务公开制度将公权力置于公众监督之下,有助于减少暗箱操作,消除利益链的滋生土壤。2007年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程序、公开监督和保障等做了具体规定,但从反馈情况看,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难度依然很大,信息公开制度在公开原则、公开范围、救济制度等方面仍然存在问题,建议及时制定《政务公开法》,提升立法位阶,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法律体系。(3)制定《公共听证法》。公共听证与政府信息公开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是动态的、过程性的公开,后者是静态的、结果性的公开。建立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公共听证制度,可以形成权力异化的提前干预机制,对“围猎”型腐败可以产生积极预防效果。在《价格法》《立法法》《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共听证制度的基础上,应当制定统一的《公共听证法》,对听证制度的目标、原则、适用条件、基本程序以及法律责任等予以具体规定。构建利益冲突的“防火墙”,切断“围猎”网络利益集团“围猎”往往呈现出“温水煮青蛙”的特征,行贿人采用迂回缓和手段,从“被围猎者”的社会关系网络下手,通过人情关系运作,不断向“被围猎者”输出资源,诱发利益冲突状态,同时辅之于感情输出,不断密切与“被围猎者”的关系,继而加大腐蚀成本的投入,导致“被围猎者”防御心态逐渐减弱,最终被彻底俘获。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诸多腐败案件中都出现了先有利益冲突下的违纪违法而后构成受贿、渎职等腐败犯罪的特点。从“围猎”网络形成及作用机理上看,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早期阶段,明确利益冲突下公职人员的行为规则和责任义务,可以有效切断利益关系链,从而达到防范“围猎”发生的目的。利益冲突是指公职人员在公共行政过程中,受其私人利益因素干扰,导致价值判断和政策取向偏离公共利益的要求,发生私人利益与公共职责的抵触状态。利益冲突本身并不是腐败,但在利益冲突下公职人员选择与公共利益相冲突的个人利益时,个人利益取得具有违法性,就构成了腐败。我国党内法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已有关于防范利益冲突型腐败的规定,但存在规定之间缺乏协调性、适用范围狭小、处罚威慑性不足等问题。对此,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强防范利益冲突型腐败的立法建设:一是推进利益冲突立法的独立化。2009年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第一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对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建设作出具体部署。此后,防范利益冲突型腐败被当作执政党的依法治国和执政合法性问题加以对待,相关规定逐步细化。党内法规及相关立法对三种利益冲突型腐败做了具体规定,包括:利益冲突下的营利型腐败,即公职人员违反规定利用职权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而谋取个人利益;利益冲突下的影响型腐败,即公职人员利用职权的影响,直接或间接地实现关系密切人的私人利益;利益冲突下的“旋转门型”腐败,即公职人员在离职或退休后违反规定又在原任职辖区或业务范围的公司、企业任职的情形。在既有规定基础上,应合理借鉴域外立法经验,根据中国反腐实践,进一步完善防止利益冲突型腐败的制度建设,及时制定《利益冲突法》,明确利益冲突的类型、行为规则、法律责任等内容,推进腐败治理的法治化。二是将严重违反利益冲突规则的行为予以犯罪化。严重违反利益冲突规则的行为侵害到公职行为的不可徇私性,即公职人员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人利益。公职行为的不可徇私性区别于公职行为的不可收买性(贿赂犯罪的法益)以及公职行为的公正性(渎职犯罪的法益),具有独立保护的必要性。刑法在利益冲突阶段的提前介入,可以发挥刑罚的一般预防功能,消除腐败利益链对公职人员形成的负面激励,同时也可以发挥对以权钱交易结果或重大损失结果为构成要件的其他腐败犯罪的预防功能。根据常见的利益冲突型腐败,建议在刑法立法上增设非法从事营利活动罪、利用职权非法牟利罪、职后非法获利罪等三个轻罪罪名,以形成更为严密的反腐刑事法网。提高行贿人的违法成本,遏制“围猎”动机行贿人不择手段“围猎”公职人员是当前腐败增量仍有发生的重要原因,而行贿违法成本过低又是激发行贿行为的重要动因。为加大对行贿的打击力度,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将贿赂犯罪的治理策略从“重受贿轻行贿”“打击行贿服务于查处受贿”等政策调整为“惩办行贿与惩办受贿并重”的政策。《刑法修正案(九)》对行贿犯罪特别自首制度进行了修正,严格特别自首的适用条件,体现了严厉打击行贿的政策精神。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连续两年提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利益链。2021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与中央组织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明确了查处行贿行为的五个重点,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根据职能职责严肃惩治行贿行为。受贿行贿一起查并不等于同等处理,要统筹运用纪律、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综合施策,分类处理,重点在于提高行贿人的违法成本,遏制行贿人的“围猎”动机。一是完善行贿“黑名单”制度。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六次全会对探索实施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作出部署要求,各地对于行贿“黑名单”制度作出了积极探索,对于列入“黑名单”的行贿个人和单位予以取消市场参与、资质吊销、评级下降、取消财政补贴资格、强化税收监控管理、关闭融资通道等非法刑罚处罚。在此基础上,应当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行贿“黑名单”制度,包括: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市场监督管理、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金融监管、司法行政等相关单位的联合惩戒体制机制,限制或剥夺行贿人从事市场活动的资格和便利条件;针对各部门数据信息存在不对称现象,打通信息壁垒,完善行贿人数据库建设,加强信息共享;建立行贿等级惩戒制度,根据行贿人的具体情形,予以轻重有别、不同期限的教育和惩罚措施,以体现出宽严相济的政策原则。二是提高行贿罪罚金刑的处罚标准。行贿罪的罚金标准为“十万元以上犯罪数额两倍以下”,罚金起刑点与受贿罪第一档法定刑相同,但却适用于所有的行贿犯罪情形,即使行贿数额巨大,仍然是以十万元作为罚金的最低标准,由此使得行贿罪罚金刑的严厉性在整体上要低于受贿罪。对此,建议修正行贿罪的罚金标准,采取与受贿罪相同的罚金模式,将无限额罚金修正为倍比罚金,即根据行贿数额处以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同时规定特别自首的从宽处罚不适用于罚金刑,以确保犯罪经济成本远远超过犯罪可得利益。三是建立行贿罪的特别没收制度。在我国刑法上,没收包括了作为附加刑的没收(《刑法》第59条第1款),也包括了具有保安处分性质的针对违禁品、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以及犯罪分子违法所得财物的没收(《刑法》第64条)。行贿罪的特别没收制度不同于上述已有的没收制度,其没收对象不是个人全部财产,也不是违禁品或犯罪工具或是犯罪分子违法直接所得的财产,而是因行贿而获得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并非是犯罪行为直接所致,而是要通过经营活动才能取得。任何人都不应当从腐败中获利,对于经营活动中因行贿而获得的经济利益,由于其生成基础不具有合法性,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经济利益也不具有合法性。《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34条也倡导各缔约国应当构建腐败的可撤销或废止合同制度,消灭腐败利益。为充分发挥刑法的一般预防功能,建议在刑法上增设行贿罪的特别没收制度,即有证据证明行贿人所获经济利益直接源自行贿,应当予以部分或全部没收。推进反腐专项合规建设,清除“围猎”污染源“围猎”发生在政治与经济的交叉领域,反映了经济资本与政治资源的利益勾兑,本质上仍属于商业贿赂范畴。在市场经济激烈的竞争环境下,为了谋求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企业管理层往往会将行贿视为企业发展的必要手段,不仅自身行贿,还放纵、鼓励员工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甚至形成了企业行贿文化,成为“围猎”不断发生的重要源头。在云南昆明开尔行贿案中,开尔公司法定代表人将自己行贿经验以“私人定制”方式在全公司推广,形成了所谓的“开尔模式”,最终导致105名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受贿。从源头上遏制“围猎”发生、清除“围猎”污染源,要求重视反腐专项合规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反商业贿赂专项合规的体系建设。一是加强企业反商业贿赂合规制度建设。企业反商业贿赂合规制度建设属于企业自治范畴,应当包括:在企业章程中明确反商业贿赂合规的目标和战略;设立专门且独立的合规部门,规定其合规职责,确保合规调查权的贯彻与执行;制定反商业贿赂合规的行为守则;将合规与绩效评估等相结合,明确奖惩规则;确立第三方反商业贿赂合规的尽职调查;建立举报程序,保护举报人利益等基本内容。基于国家主义的基本立场,应当培育和激发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引导企业主动参与腐败预防,形成国家与社会的合作预防模式。建议国家监察委、工商总局、国资委、公安部、全国工商联等国家机关联合发布《企业反商业贿赂合规指引》,对反商业贿赂合规、合规风险、合规管理作出明确界定,要求企业建立以商业贿赂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风险处置为核心的合规管理机制以及以合规奖惩、内部举报、信息化建设、队伍建设等为内容的合规管理保障机制,为企业合规制度建设提供指导。二是推动反商业贿赂行政合规制度建设。从犯罪原因上看,行政机关监管不力,是导致企业“野蛮生长”,形成病态经营方式和商业模式的重要原因。从源头上解决“围猎”问题,不能单一依赖于企业内部治理,应重视行政合规对企业腐败犯罪的积极预防功能,而企业自我监管自觉性的不足,也要求加强行政监管的主动干预,阻断企业违法行为向犯罪行为的转化。对此,应当建立反商业贿赂合规认证制度,由工商管理部门定期对企业反商业贿赂合规制度建设与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审查,对于符合认证标准的,授予认证资格。修正《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司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企业所得税法》等法律法规,将反商业贿赂合规认证作为企业市场准入、优先获得商业贷款、公司上市、税收减免等方面的必要条件,将合规义务从道德义务转化为法律义务。同时,将企业反商业贿赂合规情况作为行政处罚的考量因素,结合行政指导、行政约谈和行政整改制度,建立反商业贿赂行政合规监管机制,加强与刑事合规的衔接。三是优化反商业贿赂刑事合规制度建设。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企业合规不诉试点改革的相关实践,进一步推进刑事立法完善,在实体法上确立合规从宽处罚的裁量规则,在程序法上明确检察机关合规不诉的起诉裁量权及程序规则。同时,基于单位和责任人入罪原理的实质差异,倡导单位责任与单位成员责任的分离原理,建立单位犯罪的合规出罪以及单位成员的罪刑轻微出罪的并行模式。倡导实质制裁论,重视非刑罚措施的制裁效果,企业在合规计划完成上所投入的经济成本应当超过原本应当承担的罚金数额,加大对责任人员的人事制裁力度,处理包括公司董事长、管理层在内的违规责任人,彻底清除腐败污染源,以使企业产生“断臂求生”的效果。来源
2022年8月8日
其他

人民智库|湖北省县域发展能级测评报告

县域是连接城市、辐射乡村的关键点,在承接产业转移、优化经济结构、推进城镇化、吸纳剩余劳动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推动实现县域高质量发展,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阶段转向的内在要求,是整个国家实现更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建成支点”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省考察时对湖北提出的战略定位。在新形势下,湖北深入推进“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的区域发展布局。湖北省各县市结合自身发展定位,制定合理的高质量发展战略,不断提升自身发展能级,融入区域发展格局。对湖北省63个县、县级市的县域发展能级进行测评,既可以为推进湖北省城市群和都市圈建设及协调发展提供参考,也有助于各县市依据自身的既有优势更加精准有效地提升自身的发展能级水平。更多内容,请点击封面购买本期杂志主要发现:湖北省县域*发展能级综合得分最高的前十个县市分别为仙桃市、大冶市、宜都市、枣阳市、枝江市、天门市、汉川市、潜江市、当阳市、赤壁市,都是县级市,其中有3个县市位于宜昌市,3个属于湖北省直辖县级市,其余4个分别位于黄石市、孝感市、襄阳市和咸宁市。这些县市全部分布在襄阳大都市区、宜昌大都市区、武汉城市圈等优势区域。在参与评价的37个县当中,谷城县、随县、公安县、沙洋县、南漳县、远安县、云梦县、黄梅县、浠水县和嘉鱼县分列前十。其中,襄阳谷城县、随州随县、荆州公安县、荆门沙洋县和襄阳南漳县五个县的能级得分均高于63个县市的平均分(74分)。通过比较各县域的一级指标得分状况可以发现,县域的经济能级和乡村发展能级在预测县域发展能级得分上的解释力更强,而各县市的服务能级水平差异程度较小;经济能级水平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服务能级对乡村发展能级的影响(即中心城镇对外的辐射效应),只有在经济能级(规模辐射和创新集聚)达到较高的水平时,县域的服务能级和乡村发展能级才存在正向强化的作用。从各县市的一级指标的具体得分来看,仙桃市、恩施市和随县在服务能级指标上得分最高;仙桃市、大冶市和潜江市在经济能级指标上得分最高;仙桃市、宜都市、枝江市在乡村发展能级指标上排名前三。结合湖北的空间治理体系,各分项指标得分反映出湖北的发展能级水平较高、具有一定“支撑作用”的县域分布区域比较合理。*指湖北省除神农架林区和市辖区以外的63个县级行政区,包括26个县级市(其中省直辖3个)、35个县和2个自治县。县域发展能级作为一个县域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集中体现,是在与其他县域的竞争与协作中形成的。发展能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县域有形的要素集聚能力和无形的辐射引领能力,也成为影响城镇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商贸物流和生态质量的先决条件。县域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推动实现县域高质量发展,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阶段转向的内在要求,是整个国家实现更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推动县域发展能级提升,既要从中心城区“借势”,也要把乡村振兴“做优”,这既是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必然需要,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湖北省各城市作为长江中游城市群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承接产业转移、打通运输网络、推动环境协同治理等方面也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建成支点”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省考察时对湖北提出的战略定位,全面发挥湖北在中部地区崛起中的支撑、服务、链接、引领作用,关键在于全面提升发展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全面增强战略牵引能力、要素集聚能力、资源配置能力、区域辐射能力,实现在中部地区的支点功能。在新形势下,湖北深入推进“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的区域发展布局。湖北省各县市结合自身发展定位,制定合理的高质量发展战略,不断提升自身发展能级,更好地融入区域发展格局。因此,对湖北省63个县、县级市的县域发展能级进行测评,既可以为推进湖北省城市群和都市圈建设和协调发展提供参考,也有助于各县市依据自身的既有优势更加精准有效地提升自身的发展能级水平。县域发展能级分析框架县域发展能级在提升县域和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是实现城乡高质量、有效益的发展,进而实现城乡两翼齐飞、协调发展的根本要求。发展能级的水平具体体现在服务能级(社会服务的规模和质量)、经济能级(通过集聚和辐射影响而融入“双循环”发展格局)和乡村发展能级(坚持加强城乡联动,强化乡村地区的经济状况和发展水平)三个维度上。相比于既有的发展质量测评和综合创新发展测评,该评价体系突出新时代县域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有助于引导和开创县域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服务能级是县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表现,集中体现了一个区域的核心竞争力。服务能级侧重于县域长期可持续的、不可替代的、可带来比较优势的关键能力,即以高能级的自身平台来支撑高质量的发展。具体体现在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县域品质的不断提升等几个方面。在人民生活水平方面,能级提升的关键在于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推动公共服务一体化进程,从而实现全域人民“三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升;在城市品质上,能级提升的关键在于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生产生活方式转型的结合,同时还要统筹城市建设,推动智慧治理。县域的经济能级是县域现代新经济体系构建进程、速度和水平的标志,创新聚集效应和规模辐射效应是经济能级的主要功能。聚集效应主要依托城镇的规模、分工、结构,以一定的人口和地域为基础聚集各种资源和优势,形成可持续的产业。创新聚集的发展历程必然伴随着社会经济辐射效应的发挥,辐射效应通过产业结构的升级、产业链的延长、产业规模的扩大来实现。向中心城区借力,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的经济能级是提升县域发展能级的必要途径。在新发展阶段,每个县市都已经成为全球网络上的节点。提升县域发展能级,就要找准自身定位,融入区域发展格局。提升经济能级的关键在于建设综合交通枢纽和市场枢纽,使市场流通的优势成为促进要素集聚和发挥辐射功能的助力;不断打破资金、人才、要素流动的制度阻碍,畅通各环节,推动一体化的县域治理。推动乡镇高质量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支撑,是县域发展能级提升的应有之义。县域是连接城市、辐射乡村的关键点,在承接产业转移、优化经济结构、推进城镇化、吸纳剩余劳动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既有助于形成自下而上的经济社会发展支撑体系,也有助于推动就地就近城镇化,并通过产业集聚、要素集聚和人才集聚,形成对乡村振兴的辐射带动效应。只有乡村实现了振兴,县域的经济分工体系才能更加完善、人员流动才能更加有序,县域品质才能进一步提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可以将镇街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内容,做到镇村联动、村兴镇强,推进镇街建设与乡村建设同步振兴。湖北省县域发展能级指标体系的建构基于对县域发展能级的内涵与逻辑框架的分析,考虑县域在城市群发展中的功能和基础性作用,结合湖北省的区位情况和发展情况以及数据的可得性等问题设计了湖北省县域发展能级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表1:湖北省县域发展能级指标体系发展能级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确定以服务能级、经济能级和乡村发展能级为县域发展能级指数模型的三大评价维度(一级指标),并基于湖北省各县域最新的可得性数据,测算了各个维度的重要性程度及其关联度,形成各指标权重,构建了3项一级指标,6项二级指标、26项三级指标的湖北省县域发展能级评价模型。这一评价模型有助于多维度、多视角评价各县域发展能级,也为推进湖北省城市群和都市圈建设和协调发展提供支撑。指标的无量纲化与指数合成为了增强测评结果的科学性和可比性,在对指标数据的选择和设定过程中,应用了具有单调性和凸性特征的指数功效函数,对各三级指标数据分别进行了无量纲化和标准化处理。针对个别指标存在的数据缺失,对于缺失率较低的指标数据采用均值替代法进行填补,或根据不同年份的数据,利用线性拟合法进行估算插补。此外,对于部分无法收集统一口径的原始数据指标,选取权威机构采集和计算的与城市发展状况相关的指标数据。将所有的初始数据采用功效系数法转换成60—100分的指数,并根据得分的变异系数权重计算出26项三级指标的权重系数,再根据层次分析法,计算出一级和二级指标的权重,最终合成指数,即发展能级得分(具体结果见表2)。表2:湖北省县域发展能级得分及排名(滑动查看完整排名)湖北县域发展能级测评结果从湖北省63个县、县级市发展能级得分及排名中可以看出,综合得分最高的前10个县市分别为仙桃市(86.5)、大冶市(81.2)、宜都市(80.7)、枣阳市(80.2)、枝江市(79.8)、天门市(79.8)、汉川市(79.3)、潜江市(79.1)、当阳市(78.0)、赤壁市(77.2),其中有3个县市位于宜昌市,3个属于湖北省直辖县级市,其余4个分别位于黄石市、孝感市、襄阳市和咸宁市。这10个县市全部分布在襄阳大都市区、宜昌大都市区、武汉城市圈等优势区域。这些县市的发展能级水平有助于提高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的综合承载能力,发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的集聚和辐射作用,带动周边地区发展。比较县级市与县的得分和排名可以发现,县级市的发展能级普遍高于县,湖北省县域发展能级排名前10的全是县级市。而在参与评价的37个县当中,谷城县、随县、公安县、沙洋县、南漳县、远安县、云梦县、黄梅县、浠水县和嘉鱼县位于前10。其中,谷城县(76.7)、随县(75.6)、公安县(75.3)、沙洋县(74.9)和南漳县(74.8)5个县的能级得分均高于63县市的平均分(74分)。包括远安县、云梦县、黄梅县、浠水县和嘉鱼县在内的其他32个县的发展能级得分均低于均线值(74分)。而在26个县级市当中,仅有5个县级市的发展能级得分要低于均值。通过比较63个县市一级指标的整体得分状况,可以发现县域的经济能级和乡村发展能级在县域发展能级的得分上解释力更强,而各县市的服务能级水平差异程度较小。经济能级水平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决定服务能级对乡村发展能级的影响(即中心城镇对外的辐射效应)。只有经济能级(规模辐射和创新集聚)在较高的水平时,县域的服务能级和乡村发展能级才存在正向强化的作用。从各县市一级指标的具体得分来看,仙桃市、恩施市和随县在服务能级指标上得分最高;仙桃市、大冶市和潜江市在经济能级指标上得分最高;仙桃市、宜都市、枝江市在乡村发展能级指标上排名前三。结合湖北的空间治理体系,各分项指标得分反映出湖北发展能级水平较高,具有一定“支撑作用”的县域分布区域比较的合理。进一步提升湖北省县域发展能级水平的对策与建议通过以上测评结果可总结出湖北63个县、县级市在提升发展能级的过程中存在以下特征:县级市的发展能级水平整体上显著高于县的发展能级,高水平的发展能级地区在整个空间区域的分布状况有利于发挥各自的“支撑作用”。但是受到发展不够、发展不快、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影响,37个县的能级水平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在疫情的冲击下,部分经济强县增长动力出现不足,需要继续提升产业能级,谋划产业高端发展;经济能级较高的县级市在城市品质和城市功能、管理方面存在短板;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各县市进一步提升自身发展能级的有力抓手,中心城镇的服务品质、辐射能力和影响能力还可以继续提升。针对这些问题,本研究对当前湖北进一步提升县域发展能级提出以下建议:
2022年7月4日
其他

马亮 | 从评价到体检:国家治理效能评价的范式转换

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任务之一是对国家治理效能进行评价和提升。高质量发展呼唤高效能治理,而要想推进高质量发展,国家治理效能评价本身也要高质量。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马亮教授在《国家治理》周刊撰文指出,当前国家治理效能评价还存在诸多问题,包括考核评价的价值、方法与指标都还停留在初级阶段,考核评价的周期性、科学性、指导性等方面还有较大欠缺等等;基于“城市体检”和新城市科学思想,可以推动国家治理效能评价向国家治理效能体检转型,使之更好助力高效能治理与高质量发展。更多内容,请点击封面购买本期杂志如何进行高质量的国家治理效能评价近些年来,“高质量发展”成为各级政府会议中的高频热词,高质量发展仰赖高效能治理,但是效能评价如何适应高质量发展,仍然是一个亟待破解的重要课题。这个问题涉及如何理解国家治理效能评价与高质量发展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推动国家治理效能评价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治理效能评价是对国家治理方方面面的效能或绩效进行考核评价,具体表现为对政府绩效和官员效能的考核和评价。它是影响政府施政的“指挥棒”,也是选人用人的“晴雨表”,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要想推进高质量发展,国家治理效能评价本身就要高质量,或者国家治理效能评价的质量如何也要进行考核评价。当前的国家治理效能评价似乎还难以满足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不仅考核评价的价值、方法与指标都还停留在初级阶段,国家治理效能评价质量不高,甚至存在为了评价而评价、为了考核而考核的现象和问题;而且考核评价的周期性、科学性、指导性等方面还有较大欠缺,多数国家治理效能评价的周期是一年,且评价指标简单粗暴、过于粗放,地方干部不知道自己考得好不好,也不知道为什么“好”或“不好”,更不知道将来怎么改。显然,这不利于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是目标,国家治理效能评价是手段,要实现目标与手段的匹配,而不是二者错配。过去我们依赖通过GDP等单一指标进行国家治理效能评价,这固然有问题,但是却恰恰抓住了一个中心任务,如此才实现了又快又好的发展。高质量发展本身有很强的复杂性,考核高质量发展也存在难以逾越的技术性难题。假如不分主次什么都关注就等于什么都不关注,什么都负责就是什么都不负责。进一步地,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重要维度是绿色发展,但是在从GDP走向绿色GDP时,却因为测算方法过于复杂遇到了不少障碍。此外,中国是一个大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发展不均衡不充分问题突出。这意味着高质量发展在各地的意涵不同,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要求也不同,各地治理效能评价的内容和方式自然也就不同。那么,如何推动国家治理效能评价的转型和发展,以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呢?2021年9月,世界银行集团宣布停发《营商环境报告》,外部专家对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方法提出了许多改进建议:应衡量事实上的营商环境,而不仅是关注法理上的营商环境;各国应更多关注有贸易投资需求的大型企业特别是跨国经贸企业,而不仅是本地中小企业,这不能揭示各国政府积极作为的全貌;应删除总指数和各国排名,这既没有实质意义,也会招致各国干预和利益冲突;应提升营商环境评价的透明度,通过内外部各方面的监督和努力重建其公信力。这些意见建议为我们对国家治理效能评价本身进行评估和检讨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城市体检”对国家治理效能评价的启示近些年来,自然资源部等有关部门提出“城市体检”的概念,认为城市就像人一样,会生长,也会生病。对城市进行定期的分析、评估、监测、预警和反馈,可以有效把握城市在运行过程中各个系统的运转情况,及时发现“城市病”以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效开展城市治理工作,让城市更加健康地发展。正如体检项目是有可选择性的,人们可以只做基础项目,也可以加项做特别项目,不同性别、年龄、体质、偏好的人,还可以选择不同体检项目的组合,“城市体检”也不能泛泛而谈,应该包括整体性体检,也应该包括专项的、更加精细的体检。比如,英国大伦敦地区的健康街道方法,评估的是街道环境与公共空间中的城市、交通等要素对健康的影响,市政府据此制定城市规划和公共政策,推进街道健康水平提升。其考核的单位非常精细,一般以某条街为对象,而不是区县或城市等较大的区域。拓展到国家治理维度,当前的国家治理效能评价一般是在较大的辖区层面进行,即便延伸到了乡镇或街道层面,考核评价的颗粒度也还很粗糙。如果能将健康街道方法应用到国家治理效能评价中,将考核具化到街道乃至网格中,对一条街道的方方面面进行考核评价,或许可以发现更明确、更具体的问题,从而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并对规划和改造后的效果及时跟进评估。另外,针对每一个人的特征,体检报告会确定最合适的参照组,使人们能够明确自己所处的健康状况。“城市体检”就是将人的体检思想引入城市治理,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新城市科学则使其进一步发展。具体来说,通过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城市体检”可以采集到海量颗粒数据,对城市的精细单位进行高频扫描,并出具可视化程度很强的体检报告。比如,城市交通方面可以通过无处不在的公交车、机动车、共享单车、移动互联网、智能摄像头等对各类交通出行模式进行扫描,进而对公交可及性、步行可达性、交通拥堵等进行精准测评。同理,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使国家治理效能评价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并已在城市治理绩效评价中进行了初步应用。可预见的是,未来国家治理效能评价将发生质的变化。国家治理要从效能评价走向效能体检国家治理效能评价的未来发展方向是效能体检,其特征包括:大数据、细颗粒度、精细单元或网格、实时扫描、自动输出可视化体检报告。国家治理效能体检可能囊括上千个指标,并可以根据国家治理导向、地域差异、民众偏好等来对各个指标的优先级进行排序和差别化使用。国家治理效能体检真正体现了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但从考核变成“体检”,意味着一种范式转化,很多方面会发生颠覆性变化,最核心就是效能评价背后的执政理念和发展逻辑的转变。首先,国家治理效能体检跳出了以“考”为主的效能评价思维定式,有助于提升政府或官员接受“体检”的积极性,从被动应试和博弈走向主动迎检。一来国家治理效能体检的对象是政府的生命体或官员的“身体”,他们本身就对通过“体检”获得更多宝贵信息,从而更健康地发展和成长怀有期待;二来国家治理效能体检的核心目的是预警和提前发现问题,是向前看而不是向后看。在这种目标导向下,以前政府为了达到考核目标而弄虚作假的现象会逐渐消除,政府工作人员也会更加积极主动地迎接“体检”。其次,国家治理效能体检通过应用新技术手段,使对政府绩效或官员效能的全方位“体检”成为可能。在一个“处处留痕”的时代,国家治理效能体检可以借助新技术轻松采集多方信息,进而通过全面、立体、系统、精细的效能体检,清晰掌握每个方面和项目的健康状态,避免官员“带病上岗”,避免政府“带病运行”。强调“体检”中收集多方数据是有一定依据的,例如很多企业在衡量绩效时推崇平衡计分卡,就是因为相对于财务绩效的单一滞后,平衡计分卡既可以全面衡量企业绩效,还能够未卜先知。再次,国家治理效能体检可以自动出具详尽的“体检报告”,这为各级政府及领导干部审视自身问题并及时纠偏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过去国家治理效能评价成本很高,但是很多绩效数据不公开,评价对象往往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如今进行效能体检,输出由上千个指标组成的详细的“体检报告”,将问题乃至风险隐患直观呈现在各级政府及领导干部面前,有利于相关责任人及时采取改进措施、提前准备应急预案。最后,至关重要的是,国家治理效能体检报告的背后是数据看板,这为形成“效能评价—效能提升”闭环创造了重要条件。国家治理效能体检的个性化程度很强,可以满足不同地区、层级、岗位的个性化需求,既有必选的基础项,也有高质量发展的自选项。同时,国家治理效能体检可以自动生成每个地区和官员的体检报告,包括过去、现在和未来的预测状态,并可以和其他人进行对标比较。基于个性化数据、历史数据、对标数据、预警数据、对策建议等,国家治理“效能评价—效能提升”的闭环也就建立起来了。国家治理效能体检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与国家治理效能评价相比,效能体检有很多优势。但是,效能体检可否落地,以及在落地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尚待进一步讨论。绩效评估和效能评价是强激励体制下的产物,政府更多考虑的是怎样在考核评价过程中提高名次,因为这同资源配置和人事任免关系密切。国家治理效能体检以发现问题、诊断问题、解决问题为目的,而非给国家、政府或官员排队,更不是为了末尾淘汰。为此,在推进国家治理效能体检时,要注意弱化绩效考核评价的激励作用,从强激励走向弱激励,避免排名焦虑带来的内卷,使国家治理效能评价摆脱目标达成和相对排名的“压力型”体制困境,使之回归信息和情报的功能本位,通过体检提供辅助决策和绩效改进的绩效信息。国家治理效能体检在对国家治理、政府绩效或官员政绩全方位“画像”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数据,可以在国家治理、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的各个环节和场景中(如城市规划、区域发展、干部遴选等)对这些数据进行再利用,而不仅仅是用于考核评价。也就是说,要强化对国家治理效能体检中产生的海量数据的利用,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促成体检数据的采集、存储、清洗、分析、利用、共享、交易等。国家治理效能评价呼唤“元评估”,即考核的考核、评估的评估。最近几年,各级政府一直关注第三方评估,这就包括对评估进行评估,即你去评估别人,你的评估合不合格也要进行评估。国家治理效能体检报告出炉以后,可以吸引当地居民和企业参与效能问责,通过口碑投票、用手投票和“用脚投票”,使国家治理效能体检成为推动国家治理效能提升、政府绩效改进和领导干部政绩优化的重要工具,创造更多的公共价值。总体来说,国家治理效能体检有利于推动效能评价从简单粗放走向精细精准,未来有很大的创新空间。需要说明的是,国家治理效能体检借鉴自“城市体检”的概念,在智慧化程度较高的城市可能会有较好的应用效果,但在其他地区推广还需要审慎考虑。来源
2022年5月30日
其他

马亮 | 基层干部治理能力建设的制度之维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基层治理能不能实现现代化,很大程度上同基层干部的治理能力有关。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推进中,更加需要基层干部因应新形势下的治理需求与挑战,全方位提升自身治理能力。基层干部的治理能力看似是微观的个体问题,其背后实则是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马亮教授在《国家治理》周刊撰文,对如何加强理论研究,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探寻更加合理的提升途径,从而更好提升基层干部治理能力进行了深入分析。更多内容,请点击封面购买本期杂志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基层干部在基层治理中发挥不可或缺的关键作用。基层治理能不能实现现代化,很大程度上同基层干部的治理能力有关。当前基层干部治理能力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更好回应新的发展形势与发展需求,基层干部在基层治理中要具备八个本领和七个能力。即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党的领导力集中反映为八大执政本领,包括学习、政治领导、改革创新、科学发展、依法执政、群众工作、狠抓落实、驾驭风险;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秋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讲话指出的,年轻干部要提高七个方面的能力: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此外,2021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提出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特别是要在行政执行能力、为民服务能力、议事协商能力、应急管理能力、平安建设能力等方面提升执政能力。这些要求对加强基层治理队伍建设,确保基层治理人才有储备、有培训和有能力,提供了更明确的着力点,也为基层干部在基层治理的广阔空间更好地施展拳脚指明了方向。新形势下,基层干部面临哪些新的能力要求与挑战?基层干部应提升哪些治理能力?如何提升基层干部的治理能力?围绕这些问题开展更加深入的研究,对于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动力、提升干部治理能力,大有裨益。
2022年4月8日
其他

刘益东 | 打造以一流人才为中心的卓越科研体系

实现科技自立自强需要数量充足、分布合理的原始创新,关键是建立以一流人才为中心的卓越科研体系,否则对于内卷化的科研体系,经费增加再多也无法扭转原始创新明显偏少的局面。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员、科技与社会研究中心主任刘益东在《国家治理》周刊撰文分析了当前我国在基础研究领域存在一系列制约因素,包括对前沿差距的误判、人才标准错位、“中材大用”嫉贤妒能、既当裁判又当领队的体制弊端等。作者认为,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当务之急是解决一流人才的甄选、评价、延揽、培养与发挥作用等问题,建议设立基础研究特区,打造卓越科研体系。更多内容,请点击封面购买本期杂志近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科技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制定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行动方案”“提高创新策源能力”,体现出党中央对加强基础研究、力争早日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国学者对科技发达国家包括基础研究在内的科研管理、组织方式、体制机制、发展历程、政策战略、创新文化及国内外相关比较等做了大量研究,可以说认识层面的问题基本解决了,目前的关键是如何解决实践层面的问题。加强基础研究的实质是提升卓越研究水平,只有建立卓越科研体系才能从根本上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根据不同角度,对科学研究可做不同划分,例如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人文社科、交叉科学等。笔者认为可从科研与创新的水平层次划分为卓越研究和常规研究,相应的,研究主体可划分为一流人才与其他人才,这样可以更好地针对我国科研的薄弱处、更准确地反映科研的特点。实际上,被“卡脖子”并不全是因为基础研究薄弱,也与理论研究、系统研究、综合研究、应用研究、智库研究等不足相关,归根结底是因为高水平的卓越研究薄弱、缺乏一流人才而受制于人(本文述及的一流人才、一流成果、一流学科均是指世界一流)。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先决条件是认清制约因素并及时克服,否则,再好的设想与举措、再多的经费投入、再迫切的愿望与需求,都无法实现。影响基础研究的四大制约因素认识误区:计量统计和日常经验掩盖了真实差距正视我国科技前沿现状及其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十分必要,但是对此差距似乎至今没有准确判断。主要原因有二:以计量统计为主的世界大学、机构和学科排名,掩盖了我国科技前沿水平的真实状态和较大差距。计量统计只能反映科技和学科的平均水平,不能有效反映前沿水平,而科技竞争力却是由前沿水平决定的。在“唯论文”“唯顶刊论文”的导向下,量化评估更不靠谱。U.S.
2022年2月25日
其他

熊鸿儒 | 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

数字技术、数字经济是新一轮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主力军,实体经济则始终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根基,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互动融合是进一步释放数字化红利、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主要抓手。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创新发展研究部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熊鸿儒在《国家治理》周刊撰文指出,要从根本上增强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融合深度,提升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国际竞争力,必须啃下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高质量数字化转型这两块“硬骨头”。更多内容,请点击封面购买本期杂志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站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展安全两件大事,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这为我们在建设数字中国进程中提高站位、认清形势,以数字化转型驱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变革提供了明确指引。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意义重大,是进一步释放数字化红利、构建现代经济体系的主要抓手。越来越多的部门、行业和地区都在谋划抢抓数字经济新机遇、布局数字经济先手棋,亟须深刻认识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重大意义和主攻方向。深度融合意义重大数字技术、数字经济是新一轮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主力军。数字技术作为新一代通用目的技术,不仅催生了大量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且以其强渗透、广覆盖的技术经济特征,为传统产业创新和竞争力跃迁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途径。从产业革命史看,每一次科技革命都是重塑世界发展格局和新兴大国崛起的关键力量。这一轮数字技术主导的变革正在加速国际产业分工和经济格局的大调整、大重构。主要发达国家对发展新兴数字技术、加速数字化转型的重视程度和投入规模都达到空前高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谁能抓住数字经济发展先机,谁就有望抢占未来国家发展和全球竞争的制高点。实体经济始终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根基。制造业作为实体经济的核心基础,在保就业稳增长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直接关系国家经济的平稳运行。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制造业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是国家经济命脉所系,要把制造业搞上去,加快建设制造强国。我国是全球规模最大的制造业大国,制造业增加值已是美、日、德三国的总和。但值得注意的是,与主要发达经济体相比,近年来我国制造业在GDP中的比重下降速度偏快:从2011年的32%下降至2020年的26%,制造业出口占全球比重也从2014年的38.6%下降到2020年的30%。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对实体经济的冲击,使得各行业不同规模的实体企业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亟须为实体经济复苏注入新的动能。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互动融合是进一步释放数字化红利、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主要抓手。从微观机制看,数字技术创新及其扩散可以帮助制造业企业大幅提升对需求的感知和挖掘能力,有助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质量、个性化需求。同时,人工智能、5G、工业互联网等新兴数字技术应用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也可以大幅改进工业企业生产流程的效率,为改进产品和服务质量提供更好的技术保障,对振兴实体经济将发挥重要作用。从宏观影响看,数字经济发展对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构建新发展格局发挥着重要的促进作用。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21》报告显示,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9.2万亿元,占GDP比重达38.6%,增速高达9.7%;其中,以应用数字技术和数据资源为传统产业赋能的“产业数字化”比重超过80%。数字技术还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时空限制,数字贸易等新型贸易模式发展畅通了国内国际经济循环。深度融合的重点任务当前,我国虽然已跻身数字经济大国行列,但距离数字经济世界强国仍有不小的差距。中美两国在新一代数字技术及产业发展中的差距有持续扩大的态势,值得我们高度警惕。要从根本上增强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融合深度,提升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国际竞争力,必须啃下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高质量数字化转型这两块“硬骨头”。第一,支撑数字化转型的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短板突出,源头创新少,与领先国家差距有被拉大的风险。高端芯片、工业软件、底层操作系统、传感器、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等基础核心软硬件长期面临国外垄断,受制于人的风险不断加剧;人工智能、类脑计算、量子信息、区块链等新兴技术的突破水平也不占优势。本土自主技术标准缺乏大规模市场应用,中高端市场需求难以有效满足。长期以来,对数字领域关键技术的研发缺乏稳定支持,导致技术进步更新慢甚至断档。研发投入上“重硬轻软”的局面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基础软件原始创新不足,技术差距拉大。数字领域的竞争已成为中美科技竞争的主战场,提升在数字前沿技术的原始创新能力对我国赢得战略主动至关重要。第二,数字化转型的产业基础和应用水平存在不少缺陷和不足。一方面,数字技术在不同产业、不同规模企业间的融合应用程度差异大。相较于生活服务消费等行业领域数字化创新的生机勃勃,工业尤其是制造业领域的转型明显滞后,数字化技术、系统集成技术、智能制造装备的推广应用水平以及智能化改造成效不及预期。另一方面,在数字化转型所依赖的应用场景拓展和新需求创造方面,传统企业的整体表现参差不齐,不会转、不能转、不敢转的困境仍大量存在。不少工业互联网平台尚处于建平台多用户覆盖少、交易金额低的初级阶段,转型中的供需不匹配、应用受限、融合不畅通等问题突出。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下一步应紧紧依靠深层次改革激发高质量创新,统筹国内和国际,补齐短板、夯实基础,发挥好数字技术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以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持续打造数字化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支撑,将“集中力量办大事”与“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有机结合,实施数字经济基础产业、基础能力的再造和跃升。推动前沿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布局,支持产学研深度融合打造自主专利池,利用好区域试点示范政策,加快前沿技术的落地应用,积极培育一批“非对称优势”未来产业。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要避免形成新的科技与经济“两张皮”问题,要更多采取符合国际惯例、依靠市场化方式的支持政策激励更多市场主体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创新效率,发挥龙头企业的资源集聚、需求凝练、创新孵化和生态构建等方面的引领作用。以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为抓手,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以培育平台赋能的新模式新业态为导向,按照由简入繁、由易到难的原则,充分发挥工业互联网平台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连接优势,实现更大范围的资源配置、更高效率协作分工。发挥行业龙头企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引领作用,带动产业集群数字化水平提升,加大中小微企业的数字化改造支持。积极推进工业数据标准化建设,促进数据互通、互认、共享,完善企业上云上平台的安全体系。最后也是最大的挑战,是如何实现从优化管控到促进创新。诚然,高度重视和深入推进数字化改革,推动适应数字化发展的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不断提升政府效能。要坚持发展和规范相统一,以新思路和新机制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健全数字规则体系,营造公平公正、开放包容的数字经济发展环境。在工业互联网、数据安全等方面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提升对国际规则的接轨度和影响力。持续优化市场准入和行业监管方式,以鼓励创新为原则,健全触发式、适应性监管机制,构建各类主体参与的多方协同共治体系。来源
2022年1月14日
其他

周绍东|学习贯彻党的历史决议必须坚持正确党史观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中第三个具有重大意义的历史决议。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周绍东教授在《国家治理》周刊撰文,分析了中国共产党三次历史决议之间的逻辑关联,指出应在坚持正确党史观的基础上学习和贯彻党的历史决议。文章将于近期《国家治理》周刊刊发。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是在重要历史关头召开的一次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深刻总结了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高度凝练了“十个坚持”的宝贵历史经验,突出了党在新时代取得的原创性思想、变革性实践、突破性进展和标志性成果,对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意义重大。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中国共产党人深刻理解和把握唯物史观的思想精髓,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先后形成了革命史观和现代化史观,作出了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的两次历史决议。这两次历史决议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占据了重要地位,对中国人民的革命解放运动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产生了深远影响。要理解中国共产党三次历史决议之间的逻辑关联,就必须在坚持正确党史观的基础上,完整、准确地把握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基本原理,深刻考察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史观和现代化史观,学习和贯彻党的第三次历史决议。主要依托革命史观而形成的第一个《决议》1945年4月,扩大的党的六届七中全会通过《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第一个《决议》)。第一个《决议》系统总结了建党24年来的历史,重点总结了从1927年大革命失败到1937年全民族抗日战争爆发这10年的历史,对这10年党内若干历史问题,尤其是从党的六届四中全会至遵义会议期间中央的领导路线问题,作出正式结论。第一个《决议》最重要的历史贡献在于,第一次以党的重要文献形式明确指出党在长期奋斗的过程中“形成了中国化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想体系——毛泽东思想”,高度评价了毛泽东领导中国革命不断取得胜利的卓越贡献。这为党的七大正式确立毛泽东思想为党的指导思想、正式确立毛泽东的全党核心地位奠定了坚实基础。第一个《决议》主要是依托中国共产党人业已成熟的革命史观而形成的。革命史观可以被用来泛指从现实革命斗争的需要出发,从革命者的立场与视野来研究和品评以往革命斗争史中的事件与人物的历史观。革命史观是中国共产党人把唯物史观同近代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所形成的历史观,在理论上侧重于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基本矛盾和阶级斗争的学说。中国共产党人的革命史观是从党成立伊始就开始形成的,同时也是伴随着中国共产党的成长而不断走向成熟的。第一个《决议》创造性发展了唯物史观。经典的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制度的变迁逻辑是:伴随着生产力的快速发展,旧有的生产关系无法提供生产力继续发展的空间,这就必然提出改变旧有生产关系的要求。与此同时,社会的经济基础发生变化后,由政治制度和思想意识形态等构成的上层建筑也随之发生改变。在旧中国,无数仁人志士开出了救亡图存的药方:工业救国、农业救国、文化救国等等。在这些药方中,有些是要先发展生产力,进而改变旧中国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而有些是要先改变旧中国的文化格局,提高民众的文化教育水平。但是,只有中国共产党人正确地理解了唯物史观,提出中国要实现救亡图存,首先必须改变上层建筑,发动政治革命,进而改变旧中国的经济基础,最终实现提高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目的。中国共产党人促使唯物史观实现了中国化,成为革命史观,这同时也就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过程。总之,第一个《决议》运用革命史观对党的24年历史进行了理论审视,高度评价了毛泽东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解决中国革命问题的杰出贡献,在“结语”部分指出,“二十四年来中国革命的实践证明了,并且还在证明着,毛泽东同志所代表的我们党和全国广大人民的奋斗方向是完全正确的”。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第一个《决议》的实质性内容是将毛泽东思想定位于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也即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次飞跃。主要依托现代化史观而形成的第二个《决议》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第二个《决议》)。第二个《决议》的重大意义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在党的指导思想上完成了拨乱反正的历史任务”。从内容上看,第二个决议对“文化大革命”作出了总结;实事求是地评价了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充分论述了毛泽东思想作为我们党的指导思想的伟大意义;肯定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新探索新实践。第二个《决议》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作出科学、正确的结论,纠正了“左”的和右的错误观点,使全党在高举毛泽东思想旗帜、回到毛泽东思想的正确轨道上来这一问题上达成共识。在第一个《决议》作出不久后召开的党的七大上,毛泽东作了题为《愚公移山》的闭幕词,而第二个《决议》结尾号召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继续发扬愚公移山的精神”,由此可以看出两个《决议》之间的关联。第二个《决议》又一次创造性地发展了唯物史观,把现代化史观用于分析党的28年革命历程和新中国成立后的32年历史,形成了中国共产党人分析中国近现代史的第二条思路。20世纪中叶以来,由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大阵营长期处于对立局面,作为社会主义东方大国,中国对待那种“西式现代化”的态度不可能不受到意识形态对抗的影响,这一方面有助于我们建立起独立自主的经济体系,另一方面,又使得我们难以完整、准确地理解现代化的内涵,在某种程度上偏离了提高生产力水平这条现代化主线。第二个《决议》在现代化史观与革命史观相结合的基础上,重新审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史,从世界范围内现代化进程的视角出发,将我国所处的发展阶段定位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强调生产力发展和经济基础变革在社会形态变迁中所扮演的“第一动力”角色。第二个《决议》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理解中国近现代史,把革命逻辑与现代化逻辑有机结合起来,在肯定中国共产党28年革命斗争历程的基础上,客观评价新中国成立后“前三十年”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充分肯定了改革开放以来把全党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这一决策的正确性。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第二个《决议》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的又一次结合,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历史飞跃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以正确党史观学习和贯彻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新审视现代化史观和革命史观。当前,国内国际局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从国内来看,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从国际来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东西方在推进现代化的进程中呈现出截然不同的道路特征,中美两国展开全方面的激烈角逐,但又不约而同地谨慎规避着“修昔底德陷阱”。国内国际局势的深刻变化,向中国共产党人提出了不断汲取历史智慧、拓展历史事业的要求。一方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现代化进程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能否突破“中等收入陷阱”,在大国竞争中脱颖而出,进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目标,成为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所面临的重大课题,这就需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新建构现代化史观,提炼总结党带领中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历史经验。另一方面,社会是在矛盾运动中前进的,有矛盾就会有斗争。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意味着我们党仍然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推进“革命”,要团结带领人民有效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这就需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炼总结党带领中国人民深入推动社会革命的历史经验,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勇于战胜一切风险挑战。以正确党史观总结和提炼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第三个《决议》)。第三个《决议》是中国共产党人准确理解和把握唯物史观,把革命史观和现代化史观有机结合起来的产物,具有极其深远的历史意义。第三个《决议》将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总结为五个方面: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民的前途命运、开辟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道路、展示了马克思主义的强大生命力、深刻影响了世界历史进程、锻造了走在时代前列的中国共产党。这五个方面的重大成就,一方面,表明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就是革命的历史、斗争的历史,只有继续开展许多具有新的历史特征的伟大斗争,才能带领中国人民从胜利走向胜利。另一方面,表明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就是引领中国走向现代化的历史,这条现代化道路不是西方模式的现代化道路,不是所谓“资本主义现代性”的道路,而是一条坚持社会主义根本方向,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第三个《决议》把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总结为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理论创新,坚持独立自主,坚持中国道路,坚持胸怀天下,坚持开拓创新,坚持敢于斗争,坚持统一战线,坚持自我革命十个方面。不难发现,这十个方面的历史经验,一方面不断提示着中国共产党人,只有直面各种矛盾,不断破解矛盾,才能在斗争中带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同时实现党的自我革新。另一方面,也要求中国共产党人处理好独立自主与开放包容之间的关系,在走一条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同时,着眼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胸怀天下,开拓创新,把中国式现代化融入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进程中去。作为肩负领导社会革命和中国式现代化事业两大任务的工人阶级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必须拥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这不仅是中国共产党革命史观的生动体现,同时也是坚持现代化史观的必然要求。第三个《决议》明确提出: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第三个《决议》是在正确党史观基础上所作出的纲领性文献。这一决议,创造性地运用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基本原理,把唯物史观的两大具体形态——革命史观和现代化史观有机结合起来,鲜明地提出了党带领全国人民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的方法论要义:坚持党的领导,在走一条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进程中,继续推进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等各个层面的伟大革命。作者
2021年11月18日
其他

唐任伍 | “两个确立”的伟大价值和深远意义

回望百年,历史进程与思想进程交相激荡,时代大潮同领袖人物相互造就。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全面总结了党的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解析了中国共产党这个百年大党“过去为什么能够成功、未来怎样才能继续成功”的密码。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院长唐任伍教授在《国家治理》周刊撰文,对“党的领导核心”和“科学理论指导”的“两个确立”进行了深入解读,指出只要坚持“两个确立”,就能够保障我们党在惊涛骇浪面前,始终“稳坐钓鱼船”,以更加昂扬的姿态迈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文章将于近期《国家治理》周刊刊发。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以“百年总结”的形式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这是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继1945年4月党的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之后,通过的第三个决议。如果说前两个历史决议“统一了全党思想,维护了全党团结,为党继续前进提供了重要保证”,那么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议》,则突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这个重要时间点,用较大篇幅总结了十八大以来党的原创性思想、变革性实践、突破性进展和标志性成果,解析了中国共产党这个百年大党“过去为什么能够成功、未来怎样才能继续成功”的密码,以更加昂扬的姿态迈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回望百年,历史进程与思想进程交相激荡,时代大潮同领袖人物相互造就。“党的领导核心”和“科学理论指导”的“两个确立”,在世纪疫情和百年变局交织的严峻复杂形势下,在开局“十四五”与开启新征程的关键时刻,影响重大,意义深远。“两个确立”是马克思主义的内在属性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无产阶级政党不是“个人的偶然凑合”,而是一个严密的统一的组织,以完成自身的历史使命为目标,始终坚持正确政治领导,明确政治诉求,坚决以中央权威来组织和发挥无产阶级的政治优势。这说明,发展无产阶级政党、建立无产阶级政权必须要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和科学的理论指导。没有一个权威人物或权威集团,政党就难以作为一个政治组织存在和发展,无产阶级就难以作为一个整体的阶级采取有力行动。革命导师马克思曾说过,“我生来就不过于轻信他人,至少是对于1848—1849年公认的名人”。他不仅不迷信权威和名人,也从来不把自己视为圣人或完人,要求别人对他顶礼膜拜,并说自己是“人所具有的我都具有”。可见,对于马克思来说,除了真理以外没有什么值得他崇拜。当然,马克思的谦逊丝毫不影响他作为全世界无产阶级的伟大导师、伟大理论家的威望。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创立了马克思主义,将共产主义从空想变成科学,为全世界被剥削被压迫的阶级指明了一条彻底解放的道路。恩格斯指出:“马克思比我们一切人都站得高些,看得远些,观察得多些和快些”;“没有马克思,我们的理论远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所以,这个理论用他的名字来命名是公正的”。恩格斯多次以马克思为例正面谈到了党的领袖和核心在党的事业中的作用,1847年他对路易·勃朗说,“您可以把马克思先生看做我们党的领袖”,1881年他又说:“马克思由于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的成就已经赢得了这样的地位,各国工人运动的最优秀的人物都充分信任他。”马克思主义者特别重视领袖和科学理论在无产阶级政党创立和发展中的作用和重要性。马克思曾说过,“每一个社会时代都需要有自己的伟大人物,如果没有这样的人物,它就要创造出这样的人物来”。恩格斯更是重视权威和核心的重要性,认为建立新政权、建设新政权、巩固新政权,都需要核心和权威,尤其是“革命”这个“一部分人用枪杆、刺刀、大炮,即用非常权威的手段强迫另一部分人接受自己的意志”的“天下最权威的东西”。他以在汪洋大海上航行的船为例,论证了危急时刻绝对权威的重要性。他指出,“在危险关头,要拯救大家的生命,所有的人就得立即绝对服从一个人的意志”,这是“能最清楚地说明需要权威,而且是需要最专断的权威的”。他在总结巴黎公社失败的教训时,指出巴黎公社最终失败,就是因为缺乏集中和权威,“要是巴黎公社不依靠对付资产阶级的武装人民这个权威,它能支持一天以上吗?反过来说,难道我们没有理由责备公社把这个权威用得太少了吗?”他在给保尔·拉法格的信中进一步指出,“没有权威,就不可能有任何的一致行动”,问题是靠权威来解决的。对于革命理论的作用,马克思和恩格斯特别强调,思想领导是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的灵魂所在,无产阶级政党的先进性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有一个新的科学的世界观作为理论基础。他们还特别注重以科学的世界观建设党、发展党,提出“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马克思恩格斯坚持把科学理论贯穿于党的章程和纲领之中,贯彻到最实际的无产阶级运动全过程。列宁更是重视领袖和科学理论对无产阶级政党的作用,他认为,无产阶级政党为了不使集体领导落空,“应委托一个素以坚强果敢见称、善于处理实际问题并享有最大信任的同志去担负”;“如果不推举出自己的善于组织运动和领导运动的政治领袖和先进代表,就不可能取得统治地位”。一方面,领袖作为革命阶级的权威,具有丰富的理论建树和实践经验,可以指导全党统一意志和行动;另一方面,领袖作为政党的核心和人民的向导,具有较高的威信,便于组织教育工农大众提升革命意识。无产阶级若缺乏领袖的领导,革命将很难完成。列宁指出,无产阶级政党“假如没有‘十来个’富有天才(而天才人物不是成千成百地产生的)、经过考验、受过专业训练和长期教育并且彼此配合得很好的领袖,无论哪个阶级都无法进行坚持不懈的斗争”;而且,“历史早已证明,伟大的革命斗争会造就伟大人物,使过去不可能发挥的天才发挥出来”。当然,列宁也指出,“造就一批有经验、有极高威望的党的领袖是一件长期的艰难的事情”。对于无产阶级政党来说,领导核心和革命理论的确立,是马克思主义的内在属性和根本要求,尤其是对于像拥有9500多万名党员、领导一个有14亿多人口大国的执政党来说,将马克思主义关于领袖核心与科学理论的思想中国化,更是关乎党和国家前途命运、党和人民事业成败的根本性问题。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中国共产党这个领导核心历经百年奋斗取得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是对马克思主义“两个确立”理论的继承和发扬。“两个确立”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船重千钧,掌舵一人。”对于一个国家、一个政党来说,领导核心至关重要;拥有科学理论的政党才拥有真理的力量,拥有科学理论指导的事业才拥有光明的前途。中国共产党百年来之所以能够完成其他政治力量不可能完成的艰巨任务,在同各种政治力量和困难挑战的较量中取得一次又一次胜利,根本在于根据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需要确立起了党的领导核心,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形成了一个科学的理论指导,铸就了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历经的复杂严酷的斗争环境、艰苦卓绝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使其深刻认识到,要建设一个坚强的党和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确立一个强大的领导核心和科学的革命理论做指导。毛泽东同志将其高度概括为:“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任何一个政党都要有一个领导核心和一个科学的理论指导,没有核心领导和科学理论指导的政党是靠不住的。邓小平同志对确立党的领导核心和革命理论的重要性的认识非常深刻。他根据长期指导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实践经验教训指出,党的领导核心是一个“关键地位”,“任何一个领导集体都要有一个核心,没有核心的领导是靠不住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核心是毛主席……第二代实际上我是核心”。实际上,遵义会议以前,我们党尚没有形成一个成熟的党中央,也就是说,从陈独秀、瞿秋白、向忠发、李立三到王明,都没有形成一个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和统一全党的革命理论,导致党和红军一度游走于生死存亡的边缘。直到1935年召开遵义会议,事实上确立了毛泽东同志在党中央和红军的领导地位。1938年召开的党的六届六中全会巩固了毛泽东同志的领导地位,并明确提出“四个服从”原则。经过延安整风,党的六届七中全会通过《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党的七大选举产生了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成熟的中央领导集体,并把毛泽东思想确立为全党的指导思想。将毛泽东同志确立为党的第一代领导核心、毛泽东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革命理论指导,是中国革命和建设发展的必然。正是因为有了毛泽东同志这样的党的领袖,中国共产党“才能成为一个有组织的整体”。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在‘文化大革命’以前很长的历史中,不管我们党犯过这样那样的错误,不管其成员有这样那样的变化,始终保持了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领导集体”,“因为有毛主席作领导核心,‘文化大革命’就没有把共产党打倒”,“第二代实际上我是核心,因为有这个核心,即使发生了两个领导人的变动,都没有影响我们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始终是稳定的”。正是因为有毛泽东同志这样的领导核心,中国革命才避免了走很多弯路,并最终取得了辉煌的胜利。习近平总书记高度评价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和历史功绩,指出:“毛泽东同志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战略家、理论家,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伟大开拓者,是近代以来中国伟大的爱国者和民族英雄,是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是领导中国人民彻底改变自己命运和国家面貌的一代伟人”。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指出,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次历史性飞跃”。古往今来,世界上一些大党、大国因缺少领导核心和革命理论做指导,最终丧失政权甚至导致国家分崩离析的历史教训极为深刻。中国共产党百年成长、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继往开来的事实充分证明,无产阶级政党如果不能确立一个领导核心和革命理论作为指导思想,就无法统一全党的意志,从而陷入各自为政,什么事情都干不成的局面。特别是在中国这样的大国中,就无法建立起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进行党的自我革命、实行改革开放、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更无法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实现乡村振兴、推进共同富裕、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也就会成为空话。“两个确立”是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的现实需要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既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又是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的需要。首先,是凝聚百年大党、治理千年大国的需要。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有着9500多万名党员的百年大党,中国是一个有着5000多年悠久文明、960万平方公里土地、56个民族和14亿多人口的大国。凝聚分布范围如此之广的党心民心,治理体量如此庞大的国家,对任何一个政党来说都是很大的挑战。目前来讲,我们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和国家每时每刻都面临着各种复杂的大事、难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来运筹帷幄,需要有一套科学的理论体系来凝聚人心。其次,是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的需要。中国正处在世纪疫情和百年变局交织的关键时刻,百年未遇的新冠肺炎疫情仍然在全球肆虐,中国虽然取得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的重大战略成果,但内防扩散、外防输入的任务仍然艰巨、复杂;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时期,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权主义甚嚣尘上,对世界和平发展构成威胁;特别是美国为了维护自身在全球的霸权地位,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在政治上打压中国,在经济上制裁中国,在军事上围堵中国,支持台独、疆独、藏独、港独等分裂势力,在台湾、新疆、西藏、香港等方面干涉中国内政,企图遏制中国的发展,剥夺中国人民过上幸福生活的权利。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大业的威胁不可小觑,也对巩固和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形成更加科学的理论指导提出了更高要求。最后,是开局“十四五”与开启新征程的需要。“十四五”时期是中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中国进入世界舞台中央、参与塑造全球新格局的战略机遇期,中国要完成“十四五”时期“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的宏伟目标,同时又开启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目标高远,任务繁重,使命艰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突出强调巩固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地位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对于强化全党信仰、团结全国各族人民更好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意义重大。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深厚人民情怀、卓越政治智慧、强烈使命担当,洞察时代风云、把握时代脉搏、引领时代潮流,带领全党全国人民发扬伟大的历史主动精神,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在中华大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是众望所归、时代呼唤、历史选择、民心所向,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是当之无愧的党的核心、人民领袖、军队统帅;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飞跃。“两个确立”是历史和时代的选择,是党和国家的历史幸运、时代幸运,是深刻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伟大实践得出的重大历史结论,是体现全党共同意志、反映人民共同心声的重大政治判断。有了“两个确立”,就能够保障我们党在惊涛骇浪面前,始终“稳坐钓鱼船”。作者
2021年11月17日
其他

赵炎才 | 深刻领会“七一”重要讲话中的忧患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多次论及“风险”,强调在新的征程上“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始终居安思危”以“战胜一切风险挑战”。党在百年奋斗历程中所取得巨大成就与其自觉秉持和不断增强忧患意识,积极开创未来密切相联。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赵炎才教授在《国家治理》周刊撰文,对“七一”重要讲话中的忧患意识进行了深入分析。更多内容,请点击封面购买本期杂志在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下简称“‘七一’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展望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此次讲话实际揭示了中国共产党在过去一百年奋斗历程中取得伟大成就的成功密码,其中重要一点即自觉秉持和不断增强忧患意识,积极开创未来以铸就新的更大辉煌。这也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广大人民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制胜之道。忧患意识是“七一”重要讲话的一个突出思想主旨在“七一”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论及“风险”,如“来自各方面的风险挑战”“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国内外各种风险挑战”“风险考验”等。针对国内外及各领域、各层次中形式各异的风险,他指出:“新的征程上,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始终居安思危”,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勇于战胜一切风险挑战”。讲话中“以史为鉴、开创未来”也实际凸显了此一意识。同时,他频繁使用“坚定”“坚持”和“确保”等词亦具此一文化韵味,如“坚定‘四个自信’”“坚定理想信念”等。其所论第二个百年的“新的赶考之路”更彰显了此一意识。很显然,居安思危忧患意识可谓其讲话中一个颇为突出的思想主旨。其实,此一思想主旨与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一直注重不断增强党的忧患意识是一脉相承的。如“我们必须坚持和发扬‘红船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处盛虑衰”,“努力谱写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篇章。”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秉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宗旨,表达居安思危忧患意识的话语甚多。后来,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增强忧患意识”。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引用“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古训,强调“牢记初心和使命,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在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提及要“增强忧患意识,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可以说,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强调“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始终居安思危”,以及对其内涵的具体论证既是对党的百年奋斗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其所代表的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相关思想的自然延伸与逻辑发展。党的百年巨大成就与强烈忧患意识密切相联纵观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史,其声势浩大,波澜壮阔,成就非凡,举世瞩目。习近平总书记在具体描述时说道:“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以“大无畏气概,书写了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上最恢宏的史诗”,包括开辟的伟大道路、创造的伟大事业、取得的伟大成就。事实上,中国共产党百年辉煌历史与其长期以来自觉秉持和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勠力同心,努力奋斗息息相关。对此,总书记曾指出:“我们党在内忧外患中诞生,在磨难挫折中成长,在战胜风险挑战中壮大,始终有着强烈的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这在一定程度上道出了中国共产党强烈忧患意识的来源。而在中国共产党的奋斗历程中,居安思危忧患意识可谓其整体思维的基本立足点和出发点。在理论上,居安思危忧患意识实乃一种强烈的生存与发展意识,体现的是理性沉毅对待人生、社会和发展的富含远见的积极精神。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关论述可谓比比皆是,内涵丰硕。这从诸多经典文献和古圣先贤,古代明君以及民间格言等中不难窥见一斑。它是一种辩证思维方法,是中华民族优秀人文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国家和民族命运的高度精神自觉,凸显了中华民族卓越的生存智慧和发展之道,素被奉为国家长治久安之圭臬,是促进中华民族齐心协力、共同奋斗的积极价值取向。近代以降,它与中华民族救亡图存的历史相融合,彰显出新的生机与活力。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忧患意识可谓毛泽东同志奋斗精神的不竭动力。他号召全党学习《甲申三百年祭》,积极回应黄炎培的政权兴亡周期率问题,明确提出了“两个务必”等即为显例。新中国成立后,居安思危、厉行节约则为巩固新中国基础和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原则。1978年,邓小平同志藉毛泽东同志所言“亡党亡国”论为警示来积极推进改革,要求理性对待新情况新问题。江泽民同志、胡锦涛同志均注重利用它来加强党的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忧患意识是中华民族的一个重要精神特质”。他多次强调不断增强忧患意识的重要价值并在内涵上有所拓展与理论提升。联系“七一”重要讲话内容可知,忧患意识实乃中国共产党几代领导集体始终如一的精神特质。事实上,中国共产党人在理论上既对中国传统忧患意识进行继承、弘扬、发展与创新,同时积极吸纳西方近代相关思想的合理元素,总结和借鉴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经验教训,结合中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具体实践不断加以完善和理论提升。居安思危忧患意识遂成为中国共产党人一以贯之的科学思维,在一定程度上是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的具体运用,也是中国共产党人治国理政重要战略策略和高超领导艺术的充分体现。中国共产党人不仅注重理论构建,而且还自觉诉诸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中国共产党一经诞生,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自己的初心使命”,以毛泽东同志、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立了彪炳史册的伟大功勋”。其所言的四个“伟大成就”在一定程度上与忧患意识密切相联。不断增强忧患意识方能铸就新的更大辉煌忧患意识不仅是中国共产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法宝,也是党团结带领广大人民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铸就新的更大辉煌的制胜之道。“新的征程上,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始终居安思危”即道出其深意。具体地说,习近平总书记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视为“新的赶考之路”。总书记强调:“过去一百年,中国共产党向人民、向历史交出了一份优异的答卷。现在,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又踏上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之路。”很显然,忧患意识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不可或缺的重要精神资源。事实上,相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可谓任重而道远。当前,国内外形势异常复杂多变,严峻挑战堪称前所未有。为战胜各种风险挑战,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中国共产党的自身建设,而忧患意识等科学的思维方法是中国共产党精神的动力之源。习近平总书记通过比较不同政党的特色后指出:“新的征程上,我们要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道理,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继续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这可谓触及了问题的核心,势必能起到抓纲带目的实际功效。在“七一”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揭示了中国共产党在过去一百年奋斗历程中取得伟大成就的成功密码,其中重要一点即自觉秉持和不断增强忧患意识,积极开创未来以铸就新的更大辉煌。在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自觉秉持和不断增强忧患意识,以“新的赶考之路”为喻作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明确警示和精神动力,中国共产党一定能向人民、向历史交出一份更加优异的答卷。来源
2021年7月22日
其他

胡仙芝|积极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向数据资源共享转变

政务公开作为我国行政改革的基本内容,历经了从基层到高层、从局部到全国、从面上到深入的一个长期发展过程。当前,我国政务公开工作已经基本制度化规范化,制度优势也得到进一步彰显,但依然面临一系列挑战。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研究员胡仙芝聚焦政务公开中的问题和挑战,提出了基于信息治理能力推进政务公开的可能路径。更多内容,请点击封面购买本期杂志左右滑动查看更多内容政务公开作为现代政府治理的一个环境基础要素,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常态下的行政管理和非常态下的应急管理的重要条件。政务公开制度是否完善、运转是否协调、绩效是否合乎民意,直接影响着政府治理的效能和制度效能。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制度落实,着力形成良性运行机制,有效依托行政与技术双重支撑,是促进制度建设和治理效能有机融合、推进我国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有力之举。我国政务公开面临的主要挑战回顾我国政务公开发展的历程,可以看到,我国政务公开工作已经基本制度化规范化,制度优势得到进一步彰显。但需要注意的是,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良好的运行机制、健全的保障体系以及科学的评估手段。就政务公开制度而言,其涉及信息公开、权力监督、依法行政等多个方面,面临政府诚信、决策风险及数据安全等诸多挑战。01政府回应性不足与群众知情权增长存在矛盾我国现阶段的国家治理具有过渡性、探索性和融合性等新特点。治理主体的多元参与与密切协同,并不能有效应对治理客体的错综复杂与敏捷多变,这一隐性矛盾在政务公开等方面尤为突出。网络时代,群众接收信息的自主权、发布信息的自主性空前提高,常常会超越政府的应对速度,导致政府有时以“迟到”“缺席”“沉默”等姿态出现。互联网的开放性、离散性等特点决定了其信息传递和流转的完全自由性,在相当程度上增加了政府公开数据、管理信息的难度,哪些信息需要公开、在什么范围内公开、依据什么程序公开等问题成为“牵绊”。在打造治理共同体的过程中,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相互协作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存在党政部门孤军作战、有志群众孤立无援、社会精英冷静观望等状况。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各级政府对政府信息和政务数据认识不全、理解不深、风险意识不高,运用网络和信息辅助决策能力不强,在主动公开、被动回应、交流互动等方面缺乏训练。02政务公开目标与信息治理能力未能匹配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兼容性与高速率,加快了人类学习与交流进程,加速了政务公开和信息共享,网络和新媒体跃升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主渠道,对政府应对及其决策产生重要影响。具体而言,各级政府在加快网络公开、网上问政建设的同时,网络的“双刃剑”效应亦不可避免,如何驾驭信息、提升信息治理能力成为各级政府的最新考量。经此疫情防控一战,社交媒体的“爆发性”壮大也为政府治理提出新难题,网络空间政务公开成为后疫情时代的新模式新样态,网上群众路线虽然得到新发展,但如何由线下转到线上却遇到新困难。随着越来越多不同年龄、不同背景的人民成为网民并跻身于信息传播者和舆论生成者行列,信息发布的“门槛”将会降低,信息博弈和数据溯源的难度将会加大,政务公开的复杂性、风险性和未知性也会增加,政府信息治理能力亟需有效提升。03公开效能提升与体制机制运转未能同步从目前情况看,政务公开的主要矛盾已从公开数量逐步转向公开质量,政务公开效能优劣依赖于体制机制是否顺畅有效。信息技术的不断迭代,正在使政务公开向全领域延伸,呈现全时空、多维度的扩展之势,数据多寡与信息能力成为网络环境下政务公开质量的决定因素。但由于长期缺乏有效的多方合作机制,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效能的发挥,构建全民团结、联防联控、信息共享、平战结合的信息管理体系应当尽早提上议事日程。作为网络大国,我国政务公开渠道早已呈现平民化和下沉趋势,信息主体多元化和内容多样化等特征较为明显。然而,有的政府部门对政务信息的甄别、管理和使用等情况,有时还达不到人民群众所期望的那样融会贯通。制度的执行过程需要综合运用一系列详细规范,如果缺乏对相关规范和详细规定的了解,加之没有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技术支撑,轻则会出现信息不同步和不对称等现象,重则将导致政务公开制度碎片化和调适性等问题,影响政务公开整体效能的发挥。基于信息治理能力推进政务公开的可能路径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其中提到的“国家行政体系更加完善,政府作用更好发挥,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为加快政务公开和政府职能转变指明了努力方向。网络和信息技术在疫情防控攻坚战中的成功实践,则为构建以数据为中心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以信息治理能力为支撑的运行机制提供了有力参考。01政务公开内涵:政府主导向多元共治转变一是公开主体上,要突出政府的主导作用。各级政府应当主动公开、积极作为,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发布联动机制,在主动公开、主动回应信息方面做足文章。按照《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与此同时,尽快实现制度与技术有机融合,形成政府主导、链条参与、技术汇集的强大支撑合力,健全与之有关的法律法规,完善数据标准规范,制定信息管理办法等。二是公开形式上,应凸显党媒和官媒的主阵地作用。在党的全面领导下,落实政务公开的主体责任、主管责任、监管责任,加快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有机融合,形成全媒体统一行动的聚合效力。依据政务信息的重要性和影响程度,由不同类型媒体“分头行动”,有效提高信息传播利用效率。在管理权限的分配上,信息入口即收集渠道和范围可以更宽更广和不受限制,但信息出口即公开内容和时机应有科学根据和法律依据。三是公开策略上,要善用精英的示范效应。在以“流量”为简单效能标准的网络世界,社会精英的言论往往决定着网络舆论导向和信息流向。在多方参与治理的情境下,政府不仅要发挥资源“分配者”职能,还应扮演“调节者”与“领导者”角色,必须因材施用、各司其职。只有统筹网上网下、国内国际、大事小事,优化组合力量,区分对象进行治理,才能尽快达成“更好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治理目标,更好发挥政务公开工作的独特功能。四是公开结果上,应形成聚合的信息优势。信息优势的形成需要各类治理主体全面参与,政务公开并非政府的“一家之事”,而是多方参与之治,要在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和政府主导职能的基础上,正确运用新技术手段,拓宽信息渠道和来源,吸引多方力量参与信息治理和政务公开,更好发挥我国制度优势。02政府治理重心:信息公开向数据共享转变一是信息管理的法治化整合。我国各级政府建立了较为完备的信息治理制度,相关法律包括《保守国家秘密法》《网络安全法》《突发事件应急法》等,今后应当站在国家治理体系的全局高度,把握政务公开工作的特殊作用,对已有制度整体梳理,依据治理效能重新排序,按照合而为一、以大统小、因地制规等原则统一优化。二是信息分类的规范化再造。无论是主动公开,还是依申请公开,信息类型、格式、表述等方面均可能存在不统一现象。仅从文本表述的浅层面分析,如果执行者缺乏一定的知识水平和理解能力,实际操作过程中极有可能出现信息传达不同步、情况处置不及时等问题。因此,应当及时制定和出台国家层面的信息分类指南,建立国家级信息管理机制并发挥实效。具体到信息分类与规范化问题,可以根据实际效果分为有效信息、无效信息和时效信息等;也可将突发事件中政府信息与事件紧急程度结合起来,按照轻重缓急划分等级、区分类型等。三是数据共享的标准化筑基。数据是信息的基本构成和主要形式,是信息交互的具体实现。2020年3月发布的《中共中央
2021年3月17日
自由知乎 自由微博
其他

黄宗远|实现“产学研政金服”多主体多要素交叉融合

破除科技成果转化“中梗阻”,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水平,是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系建设、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关键。近日,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黄宗远教授在《国家治理》周刊撰文指出,破除科技成果转化“中梗阻”,要对科技成果分类管理、科学施策,并对此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探讨。更多内容,请点击封面购买本期杂志全球科技创新活动已经从最原始、最简单的第一代科技创新模型发展到了第五代网络化、集成化科技创新模型。在当前波诡云谲的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下,全球化、信息化以及新一轮科技革命大趋势迅猛发展的同时,一些单边主义、保护主义的杂音也不时沉渣泛起、甚嚣尘上。这种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形势倒逼着我们必须迅速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水平,从而使得技术创新活动在顺应全球化、信息化大趋势的同时,也能有力地应对这一新形势的挑战,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以往对科技成果转化的研究,大多是基于一代、二代创新模型进行的,提出的对策大多适用于流程、工艺之类改良性技术创新成果,对于当今新一轮技术革命背景下的革命性、重大科技成果并不适用,在理论上对于革命性的、重大的科技成果转化规律和机制仍然缺乏清晰的认识。因此,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中梗阻”,除了部分中间层次的行为失范与违规外,还可能更多地表现为由于理论认识不足而导致的行为盲目性与随意性。要破除科技成果转化“中梗阻”,首先需要了解现代科技成果的性质与特点,把握不同性质、特点科技成果转化规律,找准破除科技成果转化“中梗阻”的关键点与着力点。根据科技成果性质与特点,对科技成果转化“中梗阻”分类管理、科学施策依据科技创新的性质与特点,可将科技成果分为革命性科技成果、产业技术体系关键性科技成果和基础性增量科技成果。01革命性科技成果革命性科技成果主要是指那些能够推动整个经济体系都产生革命性变革的重大科技成果。这类科技成果往往与技术革命相联系,具有创新性和通用性等特点,诸如前几次技术革命中的铁路、电力和信息技术等主导技术群落中的科技成果。历史经验表明:每一次革命性科技成果的成功转化都是通过一组与该技术紧密联系的新兴产业的迅速成长取代旧的主导产业,从而引发产业模式和结构的变迁来确立,并通过推动新一轮的经济增长来实现。而要完成这一过程,不仅要求新兴的科技成果及其产业能够从规模上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关键是要能够推动传统产业的进一步转型、升级,实现“创新性发展”。值得注意的是,一种新的革命性科技成果改变其他产业和经济活动的能力,实质上源于其相伴而生的技术经济范式的影响,这是在新兴产业内外使用该科技成果最有效、最佳的实践模式。因此,针对革命性科技成果的转化最根本的是要有与该科技成果的技术经济特性相匹配的技术经济范式的保障和支撑。02产业技术体系关键性科技成果产业技术体系关键性科技成果是指那些会对产业内部若干领域产生重要影响的科技成果。从整体上来看,这类科技成果的成功转化需要有与产业发展相匹配的产业生态体系来支撑。然而,由于不同产业间的技术经济特性不尽相同,针对不同细分产业的关键性科技成果转化所面临的“中梗阻”因素也必然存在一定差异,需要进行分类管理。基于技术的复杂性和市场结构两个维度,产业技术体系关键性科技成果可进一步划分为四种类型。第一类是产业技术相对比较成熟、市场结构表现为较强竞争性的产业的关键性科技成果。如纺织业等轻工业中的关键性科技成果。由于这类科技成果的技术复杂性较低,且较为成熟,创新的不确定性风险相对来说也比较小,且此类科技成果由于产业市场结构的强竞争性导致创新过程中形成的资产专用性较低,科技成果更多地以企业内部的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和投入为支撑,以专利形式呈现。因此,这类产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阻力集中表现为在位产业的激励机制与产业生态文化,即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的动力问题,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运行机制。第二类是技术相对成熟且具有较高垄断性产业中的关键性科技成果,如基础化学、钢铁等产业中的关键性科技成果。这类科技成果可供扩散的企业较少,创新资产的专用性和创新成本普遍较高。因此,其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因素是该行业寡头企业内部中心实验室R&D活动与市场动态的有效结合,其转化阻力也主要来源于与市场管理机制相关的主体和行为。第三类是技术高度复杂且市场结构具有较高垄断性产业中的关键性科技成果,如核技术、航天航空器制造技术等。这类科技成果的市场需求非常集中,创新资产的专用性极高,创新过程中需要巨大的风险投资和极高的交易成本。因此,这类科技成果转化的重点需以政府组织为主导,以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由政府立项研发,并通过政策支持、资金支持和交易撮合等方式推动实施转化,转化的阻力主要来源于与规制相关的主体及其行为。第四类是技术复杂度较高,市场结构主要以竞争性为主的产业关键性科技成果。这类科技成果往往是一些新兴技术,如人工智能、基因工程等。显然,无论从这类科技成果本身的研发还是从市场的拓展来看,都存在较高的不确定性,但由于科技成果转化主要涉及新兴产业和新兴创业企业,创新成功者也很可能会享有较为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巨大的收益。这类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阻力主要表现在前期的研发投入和进入商业创新阶段后,各方参与主体和要素间的相互协调机制。基于这一因素,此类科技成果转化应以国家公共R&D基础为支撑,采用社会风险资本引导下的联赛式市场机制,建立产学研合作的网络创新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信息的智能反馈,其阻力可能主要来源于技术经济范式变革中各种在位利益者的保守力量,以及新兴产业体系的基础设施支撑不足。03基础性增量科技成果基础性增量科技成果是指连续发生的、量变性的科技成果,主要包括生产工具、制造设备的更新,产品技术和生产工艺的改善等。较之前两类科技成果,基础性增量科技成果是一种渐进式的科技创新成果。这类科技成果由于受到沉没成本和重置成本因素的影响而表现出强烈的技术路径依赖性。从研发领域来看,基础性增量科技成果的研发时间和成本相对较少,影响范围也比较小,多以局部性为主。同时,其研发内容主要集中于科技成果的商业化研究,而非基础性研究,因而,其与市场需求的变动和企业内部的生产过程联系极为密切,常常涉及到产品开发部、制造部、工艺开发部以及市场部等多个部门间频繁的信息交流。因此,这类科技成果转化的阻力除了来自于科技成果本身的技术不完善外,还将受到企业内部界面效率的影响。基于以上分析,在科技成果的转化实践中,应根据科技成果性质与特点分类管理,科学施策。例如:革命性科技成果带来的是一整个全新的产业体系的建立和发展,这一过程很多时候都表现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过程,需要技术经济范式体系进行根本性的创新,“中梗阻”的最大阻力就是旧技术经济范式体系对新技术经济范式体系的阻碍。把握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创新性质与特点,找准破除“中梗阻”的关键点科技成果的转化主要经历两个阶段,即科技成果的研发阶段和以成果为核心实现市场价值的经济活动阶段,二者的总和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创新。按照约瑟夫·熊彼特的理论,创新本质上是一个不断地对原有的产品、技术、市场、管理、组织进行变革,从而创造有价值的新产品、新服务以满足人类社会新的需要的活动过程。显然,它既包含从新想法(创意)的产生、研究、开发、试制、制造的发明创造过程,又涵盖了从组织变革、管理变革、文化变革乃至制度变革的广阔领域,需要一种有远见、知识和开拓精神创造财富的能力。从这个过程来看,科技成果转化中面临的“中梗阻”,本质上是一个动态的、系统化的要素聚合过程,不仅要关注技术要素之间的匹配,更要关注各种要素的匹配和利益分配,需要考虑各种要素主体之间的融合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找准破除不同类型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梗阻”的关键点。01革命性科技成果的转化由于这类科技成果会带来整个经济体系的重大变革,甚至推动新一轮的产业革命,因而其转化过程中最核心的要素在于与其相匹配的技术经济范式的保障。众所周知,技术经济范式本身既是一种扩散的推进器,也是一种阻滞力量。技术经济范式所提供的模式最终会被所有人追随,但由于每一次技术革命的内涵都与前一次不同,新的范式原则的确立将不得不经过社会学习和再学习的过程,逐步将过去成功的工作和管理经验淘汰、归零。因此,破除革命性科技成果转化“中阻梗”的关键是:一方面需要克服因旧范式业已取得的成功而产生的惰性力量,另一方面需要促进适应新科技革命需要的新技术经济范式的形成与扩散,唯有如此,才有可能真正保障革命性科技成果的转化。以华为芯片面临的断供问题为例,芯片技术是智能经济时代的关键技术基础,智能技术经济范式体系的确立将能够带来新一轮的经济长波。然而,美国对华为芯片断供后,华为海思虽然具备高端芯片的设计能力,但受长期以来传统技术经济范式的影响,使得高端芯片产业体系、政策、资金、制度和人才等方面的不匹配阻碍了我国在这一领域中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也使得这一产业在国际形势突变情况下遭遇到了巨大压力。显然,要破除这一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科技成果转化“中阻梗”,必需从技术经济范式体系的创新入手,逐步建立起与此相适应的新技术经济范式,加强关键基础领域的技术攻关,形成围绕芯片科技成果的关键技术群落。然后,在投资、组织模式和所有社会主体的思维领域,以及那些对经济和社会进程起调节和驱动作用的制度上进行大量的配套变革,以促进芯片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02产业技术体系关键性科技成果的转化产业技术体系关键性科技成果的转化作为实现产业技术创新价值的重要过程,不仅涉及产业内部技术本身的突破性创新,还包含与其相关联的市场、组织、管理和文化等领域的制度变革所引发的人力、技术、信息、资本等创新要素的重新整合。例如,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关键性科技成果具有发展潜力高、经济带动性强、环境污染低、技术知识较为密集等特点,这些特点在为科技成果转化带来高收益的同时,也大大提高了转化难度:一方面,战略性新兴产业对科研水平要求高、依赖性强,高水平科技成果的取得比较困难,影响其转化效率;另一方面,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成果的转化过程包括了技术开发、产品开发、工程化生产、市场开发等多个阶段,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任一环节的不确定因素都将增加该产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因此,要破除这类产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中梗阻”,需通过不同主体、组织间的网络协作,将每一种要素按职能进行重新整合,依托资本、新兴研发机构和产业基地,全方位地建设和优化产业生态体系的结构及运行机制以保障产业科技成果的顺利转化。03基础性增量科技成果的转化基础性增量科技成果主要表现为原有技术轨道内产品性能的提高和工艺技术的改进,这类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涉及的经济主体及流程也较为单一、直接,科技成果转化的阻力相对较小。按照创新来源的不同,这类科技成果可进一步细分为工程师及其他直接参与生产活动人员的发明和改进意见,主要表现为“干中学”和“用中学”,以及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经过深思熟虑的研究与开发活动,并最终实现市场化的科技创新成果。前者是一种连续性的短期研发结果,其科技成果的转化是一种由企业全流程主导完成的转化,转化过程较为简单,几乎没有中间环节的干预。科技成果的研发和转化主体合二为一,不仅消除了技术消化吸收的障碍,同时也降低了各项交易费用,转化阻力极小,主要取决于科技成果本身的完善度,转化速度较快。历史经验表明,这类科技成果的转化对于在使用各类生产要素时效率的改进具有重要影响。后者一般是长期研发活动的结果,其科技成果转化过程较前者略显复杂,不仅包括企业或科研院所主导的自主转化模式,如尼龙技术的应用转化;还涵盖了产学研合作模式,如核电站科技成果的转化。因此,破除这类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中梗阻”的关键,除了要完善科技成果本身的技术体系外,还应以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的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为切入点,重点关注不同参与主体间利益诉求的平衡。进一步提升专业人员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加强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队伍建设近年来,各类官方或民间的专业科技中介类服务组织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不断产生,发展形势良好,覆盖线上与线下,包括专业技术交易所、网上技术交易市场、企业技术需求与科技人才信息服务平台,以及孵化器、科技园、众创空间等。但是,从实践中看,仍然存在着科技成果转化的现代服务体系发展不完善、通晓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与技能的专业人员不足、运行机制落后等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情况。例如,与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专业中介机构以及信用评估专业中介机构相比,我国评估科技成果整体价值的权威性机构还相对较少,不能为科技成果或专利提供及时、准确和全面的价值评估,极大地制约了科技成果转化水平的提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应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的协同创新机制,实现“产、学、研、政、金、服(中介服务体系)”多主体多要素的交叉融合。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政策为指导,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完善的现代中介服务体系,以点带面,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拓宽科技成果转化渠道,共同推动科技创新及其成果转化。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链条上,成果的供给端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以人才为支撑,建立起完善的激励机制、提高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才能从源头上提升我国整体的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其次,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应设立专门的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服务机构,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现代服务体系建设。第三,应进一步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创新,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政策,鼓励更多的科研人员采用政策允许的各种形式(如技术入股、离岗创业等)积极投入到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去。最后,应特别注意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专业人才的培养。科技成果转化水平不高,归根到底在于高水平专业人才的缺失,人才作为第一资源,始终是科技成果转化的核心战斗力。因此,应尽快培养一支适应科技成果转化实践需要、既有坚实理论基础又有较高水平专业技能的专业人才队伍。如在具备条件的高等院校,可开设科技成果转化专业学科,培养各种类型、层次的专业化人才,包括专业技能培训、专业硕士和工程博士等,在培养方案上应侧重产教融合,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间人才的交流和联合培养,为我国科技成果的转化组建起一只高质量的专业人才团队,以适应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形势的需要。来源
2021年2月18日
其他

丁明磊 | 以前瞻性制度设计全面释放创新活力

深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是新时代立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建设科技强国的重要任务。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综合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副所长丁明磊,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综合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黄宁在《国家治理》周刊撰文,提出破除科技成果转化“中梗阻”和促进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的路径与对策建议。更多内容,请关注《国家治理》周刊2月1-2期合刊科技成果转化是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对于加快建设科技强国有着重要积极作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大幅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和“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促进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当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实践中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市场运行机制等来深入推进,进而促进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深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是新时代立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建设科技强国的重要任务新时代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开辟了新局面科技成果的高水平大规模创造与有效转化运用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特征。各国由于科研格局、企业创新能力和市场环境的不同,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各具特色,如美国以“企业+风投”为主,以色列则以“专业机构+风投”为主要特点。科技成果转化作为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在我国改革开放逐步深化、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中不断发展,并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成果转化模式。在我国三十余年来的科技体制改革中,通过政府引导、培育市场、激励主体等主要措施,形成了以产学研合作、“四技”活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科技创业为主要内容,以科技服务平台和科技金融结合为支撑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在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15年全国人大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6年国务院颁布《实施若干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形成科技成果转化“三部曲”,标志着中国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在中央政策的引导下,相关部门和各地方陆续出台了一些激励性、优惠性和推动性政策,如《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
2021年2月5日
其他

蔡劲松 | 新发展阶段亟需不断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提升科技自立自强能力、建设科技强国,关系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远景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并与中华民族的前途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紧密相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人文社科高等研究院院长蔡劲松教授在《国家治理》周刊撰文,从坚持系统观念、创新逻辑、统筹发展和安全三个方面,对如何提高科技自立自强能力进行深入分析。更多内容,请点击封面购买本期杂志当前,科技创新在国家战略发展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日益凸显。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系统观念,深刻认识理解科技自立自强的内涵,遵循科技创新特别是关键科技领域创新的内在逻辑,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不断壮大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以科技自立自强能力支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坚持系统观念,深刻把握科技自立自强的内涵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坚持系统观念作为“十四五”时期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强调要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系统观念是基于系统科学的理念体系,包括对于事物或对象的整体与局部、全局与子集、层次与关系等的基本认知,及其相互关联、相互影响与相互作用的认识论、方法论集合。我们面对的客观世界是一个复杂的巨构系统,全球创新体系及其紧密关联的现实世界亦如此。在科技领域,以实施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双轮驱动”为重要路径,科技实力逐步实现了从量的积累向质的飞跃,以及系统能力提升的转变。当前,在深刻理解创新,尤其科技创新是一个复杂系统的基础上,认识和把握科技自立自强的内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自立”是科技自立自强的核心,主要表现为国家意志在科技创新领域的战略谋划布局与政策导向等,具有恒久性、主动性等特征,是增强国家科技实力的前提和保障;其次,“自强”是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主要表现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支撑创新性国家建设和社会进步发展的能力,具有驱动性、引领性等特征,是增强国家科技实力的路径和表征。“无立不强”,“自立”是“自强”的基础,“自强”夯实了“自立”的根基,二者紧密相连、互为因果,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在此意义上,科技自立自强是建设现代化国家的根本诉求,是以科技创新主动赢得国家发展主动的必然要求和战略选择,推动实现科技高质量发展在结构、规模、体系、效率、安全等方面的高度统一。在这个意义上,科技自立自强可看作一个“锥体场域”创新系统,该系统场域由二轴相交的“圆规”立体擎画。其中,“圆规”的立轴即“自立”轴,代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制度政策根基、体制机制基础、创新平台保障等,集中反映为科技自主创新内在的源动力;“圆规”的转轴即“自强”轴,代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战略需求牵引、基础前沿探索、关键领域突破等,集中反映为科技自主创新强大的驱动力。两轴向上的交汇点是国家意志承载的战略使命与政策传导,向下“绘制”的时空图景构成科技领域的创新场域,依托有效的科技治理体系与运行机制,促进其创新势能扩散,进而发挥整个科技自立自强“锥体场域”创新系统效能,实现其支撑现代化国家建设发展的战略价值。坚持创新的逻辑,不断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创新本质上是在人类实践基础上产生的新规律、新理论、新技术、新成果,作为联结人与自然、社会的特殊中介,创新更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强大动力。就科技创新而言,尽管主要解决的是某个具体领域的问题,但由于社会联系的普遍性及广泛性,科技创新的结果往往聚合为一种潜在的创新场,进而对社会系统产生深远影响乃至形成巨大的驱动“势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我国科技发展作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研判,即当前创新能力还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这就需要深刻把握创新逻辑,充分遵循科技创新的发展规律,正确认识国际环境纷繁复杂变化和科技文明进步的时代轨迹,在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尽快作出科学有效的整体部署和战略安排。近年来,我国在信息、空间、生物、能源、海洋、材料等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突破。我国科技创新和关键科技领域安全还亟须应对“卡脖子”问题、科技治理效能不高、国际科技合作环境恶化等多重挑战。从科技发展的进程看,实现科技自立自强、促进科技高质量发展,是一项复杂的体系系统工程。其中,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不仅是科技自立自强的时代要求,也是国家战略发展的内在需要,同时也是抓住新科技革命机遇、促进世界科技发展和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首先应聚焦“国家战略、关键领域、基础创新”,充分发挥我国制度优势,优化完善科技创新顶层设计,构建国家层面“统一领导、灵敏高效、协调联动、运行顺畅”的科技治理体制机制;其次,要着力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创新平台,集合优势资源、整合精锐力量,重点建设一批聚焦关键科技领域基础创新和前沿交叉的基础性科研设施,加快各类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和模式创新;第三,要持之以恒重视基础研究,着力推进“卡脖子”问题取得重大突破,研究制定关键科技领域重点突破计划,实现我国关键科技领域从跟跑向并行、领跑的战略性转变,产出更多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创新成果。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提升科技自立自强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科技领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背景下,复杂的国际局势和当代科技面临的颠覆性、剧变式发展趋势,要求我们必须加强统筹科技创新发展及科技安全治理。早在2012年,美国国家情报委员会曾发布《2030年全球趋势:不一样的世界》报告,全面分析了到2030年影响全球格局变革的重要因素,认为美中关系或是决定全球未来的最重要双边关系。同时,报告将科技创新作为影响世界发展趋势的重要变量,这使得科技自立自强在我国未来发展中的战略性支撑地位更加凸显。统筹科技领域发展和安全是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题中应有之义,是支撑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技术基础,是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战略基石。新时代背景下,提升科技自立自强能力与统筹科技领域发展和安全是相辅相成的。首先,应坚持科技“自主创新和安全治理”相结合、“底线思维和预警防范”相结合、“前瞻部署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促进科技自立自强能力不断提升;其次,应着力实施科技自立自强能力提升计划,建立国家科技创新与安全监测平台,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同时加强科技安全危机应对,试点建立“科技安全监测预警平台”,对关键领域、关键技术、重点机构采取重点精准防护策略,对关键科技领域安全进行跟踪监测、风险评估和安全预警,并完善安全预警与科技创新、危机应对的衔接机制,拓展科技合作及安全危机处置的国际渠道;第三,要强化责任意识,把握科技传播的中国话语权和国际影响,明确科研主体的科技传播安全责任,确保科技传播安全,对泄密或严重浮夸的失实报道依法追究责任,同时应实施人才保障计划,重点培育科技“自主创新+安全治理”复合型人才,营造激励科技创新与安全治理发展的良好环境。来源
2021年2月4日
其他

丁明磊 王革 | 防范化解科技重大风险的思路与对策建议

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而科技是推动世界格局变化的重要力量。近日,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综合发展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丁明磊,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综合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王革在《国家治理》周刊撰文,从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全球政治经济格局调整、重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三个方面深入分析有可能影响我国科技发展的九项重大风险,并提出防范对策。更多内容,请点击封面购买本期杂志当前,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发展面临的环境、任务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的复杂程度正在发生历史性变化。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说明》中指出,要“处理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有效防范和应对可能影响现代化进程的系统性风险”。科技是推动大变局格局变化、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因此,防范化解科技重大风险是确保经济社会长期持续发展和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未来一段时期影响我国科技发展的重大风险分析“十四五”时期及未来一段时期,是建设科技强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关键时期,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大国权力转移、全球新冠肺炎疫情、金融危机等多重因素叠加和交汇,各类不确定性和挑战增多,风险陡增,并有可能推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历史新拐点的到来。本文研究认为,未来一段时期内科技发展重大风险主要来源于以下三个方面: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全球政治经济格局调整、重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带来重大风险风险1:科学研究范式面临重大变革,科学组织模式发生系统性改变,使得我国的原创性成果不足,进而可能面临科技发展被西方国家再次拉大距离的风险。大数据时代,科学研究方式发生深刻变化,学科领域交叉跨界渗透发展态势更加明显,科学研究范式面临重大变革。目前我国大学研究机构多以学科为单位,分科而治的科研组织模式已不能更好适应学科交叉融合发展的需求,难以形成高质量的跨学科研究组织和平台。同时,这也是导致我国原创性研究成果不足的重要原因之一。风险2:多个重点领域出现技术群体跃进和颠覆性突破,或将对原有技术路线产生“归零效应”,由于研发储备和基础能力相对薄弱,我们有可能抓不住其中发展机遇的风险。当前,一些重要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已经呈现出革命性突破的先兆,具备带动关键技术交叉融合、群体跃进的潜力,许多重点领域的科技瓶颈有可能实现重大突破,从而引起重大技术路线调整和重点产业重构。其中,影响我国科技发展的最大挑战是我国科技储备和研发能力相对不足,有可能抓不住颠覆性技术发展的新机会。风险3:我国的技术知识体系和产业知识体系不牢固,尤其是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一旦知识源头被切断,可能出现“有市场而无技术”的风险。由于国际大环境的变化,使得我国知识交流的渠道,以及过去主要依赖的“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路径受到阻碍。长期以来我国基础研究相对落后,技术知识体系和产业知识体系基础不牢,使得部分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习近平总书记曾比喻:“那就好比在别人的墙基上砌房子,再大再漂亮也可能经不起风雨,甚至会不堪一击。”风险4:新科技创新引发的伦理问题、法律问题将进入高发期,带来科技伦理监管和科技治理体系的新挑战和新风险。随着人工智能、生命科学等领域科技创新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深度介入到人类的生产生活之中,使得收入分配和社会公平、就业总量和形态等面临巨大冲击。众多新领域技术创新在有限的时空内,集中释放负面效应,给人类认识和防范风险、消弭冲突的时间越来越短。新科技创新引发的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可能进入凸显期,由此引发的伦理问题、法律问题也可能进入一个高发期。全球政治经济格局调整给我国科技发展带来重大风险风险5:全球经济周期与政治周期交汇往往伴随着重大风险的孕育和发生。经济学与国际政治中都有“周期”的概念,创新驱动的康波(指康迪拉季耶夫周期,周期一般是50-60年)与世界政治体系变迁的长波(指霸权周期,周期一般是100-120年)有一定的因果逻辑。康波周期与霸权周期的交汇往往伴随着重大风险的孕育和发生。如图1,从世界经济长周期的演进来看,过渡期是关键历史节点。所谓过渡期是指A阶段与B阶段的过渡期以及两个长周期之间的交替期。例如1940-1945年(二战)、1986-1991年(冷战结束)、2001-2008年(“9·11”恐怖袭击事件和美国次贷危机),未来则可能是2025-2030年,2050-2055年,过渡期极易发生战争、地缘政治冲突等。当前全球正处于二战以来国际规则的重要重构期,政治、经济、军事、科技等领域的风险加剧,多层次多领域多主体风险混合交织,总体安全形势迅速变化。许多百年前的全球政治经济风险因素正在重现,如经济民族主义、政治极化、贫富分化、国际政治冲突等。风险6:西方技术霸权使得我国科技和产业发展可能陷入“低端锁定”的风险。主要西方发达国家已经从市场主导的技术竞争向国家控制的技术霸权彻底转向,某种程度上已明显上升为国家意志。技术霸权已内化为一种政治文化习惯、政治规范与战略政策指引,并且是由多部门联动发起的全政府战略。西方发达国家不仅会利用市场优势和先进技术对发展中国家的价值链升级实行阻截,还会通过其垄断地位建立不对称的价值链治理方式,这些大大增加了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在技术层面“弯道超车”的难度。风险7:科技已成为中美战略博弈的焦点和核心,美国对我国科技进步进行全方位遏制和加速脱钩带来的风险。美国特朗普政府把遏制中国科技进步作为维护美国霸权的核心战略。美国集合自身及其盟友的经济、技术、文化甚至军事等多方面力量对中国科技创新进行全方位遏制,不惜采取政治打压、经济制裁、科技封锁、人员管制等一系列极端手段加速与中国脱钩。重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给我国科技发展带来的重大风险风险8: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全球价值链重组,我国高度依赖全球供应链体系的产业链、创新链面临被动调整的风险。疫情将从生产资料供应、资本供给和最终消费市场三个方面对全球供应链产生极大的冲击,有可能引发全球供应链及全球市场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全球价值链的重组预期增强。我国高度依赖全球供应链的产业将面临冲击。不仅高技术产品,我国一些中低技术密集行业的出口也会受到一定冲击。风险9:后疫情时代伴随全球经济衰退的“创新退潮”,国际经济和科技创新合作面临重大挑战。全球化已经进入“下半场”,逆全球化的力量与推进全球化的力量开始进入新的博弈期,中国面临的系统性风险正在显著上升。疫情危机有可能导致全球政治、经济、外交、文化格局发生重大变化,世界秩序加速重构,使得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变化。世界可能将进入一个“新战国时代”,国家间竞争、防范、警惕的战线将会持续加宽和拉长。国际经济、科技合作和竞争局面将会发生更加深刻的变化,我国在更高水平上开展国际经济和科技创新合作面临重大挑战。防范化解科技重大风险的思路与对策建议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深刻和严峻的局势变化,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把握大趋势、洞悉大问题、凝练大战略,把科技安全和科技重大风险防范化解置于维护国家安全的核心位置,准确认识和把握国际国内形势快速变化的阶段性特征,以创新引领发展,将压力转化为激励体制机制创新的动力,在趋避冲突和风险中实现复兴,在大国博弈中实现复兴。首先,充分重视工业革命以来近三百年世界历史中,塑造和改变大国力量对比及国际格局发生历史性变革的工业化和科技创新因素。一是推动中国的工业化进程和科技创新迈向历史新高度,这是中国在大变局背景下有效延续大国崛起历史进程的关键要素。二是需要推动教育体制系统升级,尤其基本形成与经济转型升级相适应的教育结构,以创新为重点深化教育改革,这也是新时期科技竞争的关键。三是要抓住当前重大发展机遇,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力度。考虑到2025-2030年后,全球有可能迎来一个新的经济增长阶段,中国需要与世界各国尤其是西方诸国形成创新同盟,共同迎接下一次工业革命。其次,从工业革命、国际政治经济的世纪性规律和宏观理论出发,思考大变局中中国作为一个非西方崛起大国的国家创新战略问题。一是中国的发展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在风险期则需要研究如何把握战略机遇期,要从中华民族百年巨变的发展历程中总结和吸取经验教训,以创新的精神全面推动中国科技创新理论与实践的新历程。二是我们要保持大国崛起的战略态势,要有合理、有效、可持续的战略选择。例如,针对美国拉拢盟友对华进行科技遏制和封锁,要利用美国联盟体系与中国伙伴网络的交叠互动,以创新伙伴、创新共同体来扩大我们的伙伴关系和“朋友圈”。第三,积极推进应对科技重大风险的工作部署,未雨绸缪,加强风险主动防护,构建科技风险的防范网络。一是以完善优化体系和增强能力为核心,加强科技创新的战略性部署,系统布局“补短板”和“扬长板”重点方向和路径,打破路径依赖,“聚焦长板补短板”,实现自主创新。在经济、外交、政治等方面多措并举,主动加强战略谋划与应对。二是建立重大科技风险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形成平战结合的顺畅的快速响应机制,建立健全应急科研攻关机制,提升战略储备能力和多部门协同能力。三是建立健全科技风险评估预警和监测体系。加强战略预警的研究和部署,建立统一高效的科技安全风险报告机制、情报共享机制、研判处置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关键科技领域安全预警和科技攻关的衔接机制,针对我国技术研发和技术进出口,在评估的基础上建立风险分级和预警机制。来源
2021年1月5日
其他

杨灿明|如何实现新技术与国家治理的深度融合

新技术变革对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国家和社会的治理模式以及全球发展格局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当前,世界正处在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革命的交汇点上。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新技术推动国家治理模式发生新改变。近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杨灿明教授在《国家治理》周刊撰文,对新技术变革与国家治理的关系展开了深入分析。更多内容,请点击封面购买本期杂志新技术变革引发国家治理模式的变革人类历史上的每一次技术变革都伴随着国家治理模式的根本性改变。火种和耒耜的出现提高了农业产出,进而淘汰了原始部落;青铜器的出现使远征成为可能,国家的疆土开始外拓;第一次工业革命中出现的蒸汽机让工厂替代了手工作坊,让机器代替了手工劳动,短短几十年就让中国这个当时全球最大的经济体从“天朝上国”的自我陶醉中跌下神坛,传统小农经济被彻底打败;第二次工业革命中出现的电力技术推动了电灯、电话、电力机车、电视、电影的发明,令世界各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发生了深刻变革,国家间的联系和竞争也拓展到了新的深度;第三次工业革命中出现的计算机技术更是将现代国家的治理水平带入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国家治理所需的工具和手段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治理的复杂性也随之大大提高。与历史上的技术变革相比,当下在人工智能、移动互联、云计算、区块链、量子通讯、生物技术等诸多领域均不断涌现出革命性的新技术,这必将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引发一场更为深刻的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在这次变革中,信息、生物、物理和数字技术将深入融合,新技术的触角几乎延伸到人类物质和精神生活所能企及的所有空间和维度,必将在深度、速度和广度上深刻改变我们今天所认知的世界,对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国家和社会的治理模式以及全球发展格局产生重大影响。可以说,科学技术已真正成为第一生产力。国家治理的本质是生产关系不断适应生产力的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而生产关系又会反作用于生产力。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我们要勇于全面深化改革,自觉通过调整生产关系激发社会生产力发展活力,自觉通过完善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发展要求,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符合规律地向前发展”。新一轮技术革命不仅冲刷着传统国家理论的支柱性概念——暴力、战争、疆域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也让国家治理的核心要素经受着新的洗礼——对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的理解和要求越来越高。总的来说,新一轮技术革命对国家治理模式变革的推动作用至少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在技术层面上为国家治理提供了新的工具和手段。移动互联和大数据技术实现了疫情期间对病毒传播途径和易感染人群的精准搜寻;云计算和云存储技术让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成本大大降低,移动网络又让社会公众接触公共服务的成本趋近于零;北斗导航系统的建立为我国交通运输、农林渔业、水文监测、气象测报、通信系统、电力调度、救灾减灾、公共安全等各个领域提供了基础性的技术支持。第二,新技术本身也推动着文化的不断演进以及制度的不断革新。高铁技术的迅猛发展使我国成为全球高铁运营里程最长的国家,高铁也成为我国对外宣传的名片,向海外展示着中国基建的强大实力;基于大数据技术的金税三期工程让企业偷税、逃税无处遁形,政府税收征管成本大大降低,国地税合并也变得水到渠成。总之,新一轮技术革命不仅为政府治理提供了工具,同时也要求政府本身需要具备更高的治理水平。随着技术革命的不断推进,国家治理的理念和逻辑也要进行革命性调整。我们需要深刻把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中国逻辑,构筑一个与当前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上层建筑,即建立以文化、制度和技术为核心的三位一体的现代国家治理模式。虽然技术本身是中性的,但技术的应用却是一把双刃剑,它在消灭愚昧和贫困、带来技术红利的同时,也可能带给人类灾难和痛苦。工业机器人的大规模使用以及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可能会导致大量劳动力失业,特别是容易被机器替代的低端劳动力,这又会进一步恶化收入分配,拉大社会贫富差距;基因编辑技术的发展在预防和治疗癌症、延长寿命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产生了新的伦理问题。科技的发达程度越高,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危害也越大。但是,技术革命是大势所趋,它不会因任何人的意志而停滞不前,我们需要兴利除弊,将新技术和国家治理进行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和国家治理向前迈出更大一步。新技术与国家治理的方式与手段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迭代更新,国家治理也逐步从信息化阶段转入数字化阶段,并向智慧化阶段迈进。技术的创新与国家治理的变革相辅相成,每一次新技术的应用都可以解决或克服国家治理中的棘手问题,同时,每一次新技术的出现也会使国家治理面临新的挑战。纵观整个国家治理的发展进程,新技术的应用主要在三个方面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第一,提升单个行政机构的治理效率;第二,促进跨机构之间的协同治理;第三,推进政民合作与社会共治。面对新技术的出现,国家的态度也分为三种:第一,对有利于社会和谐发展的表现出积极支持的态度;第二,对有损国家与人民利益的进行明令禁止;第三,对那些在国家治理层面利大于弊的技术,一方面鼓励其发展与应用,另一方面对其采取严格监管以防止其对国家与人民的利益造成损失。新技术的出现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新技术的存在也是服务于人类活动的。国家治理的任务之一就是要正确引导新技术更好地为人类社会发展与国家安全服务。新技术与国家治理的体制机制建设国家行政管理承担着按照党和国家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服务人民群众的重大职责。因此,在时代发展的潮流中,新技术不仅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驱动力,也是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与社会发展良性循环的核心部件。以数字政府建设为例,行政机关数字化转型不是简单地依托数字技术提升行政效能,而是要更多地去思考如何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创新行政方式、优化行政职能,使跨部门之间的权责更加协同。此外,我们还需注意到,新技术本身只能起到辅助决策的作用,如果要建立更加科学的行政决策机制,则还需要从国家治理层面进行顶层设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国家治理应以人民为中心,以民众需求为导向,重视民生服务,让新技术带来的便利惠及百姓。具体来说,首先应通过先进的科学技术应用,缩小数字鸿沟,让人民群众真正体验到依托新技术的行政服务带来的便捷和高效,从而提升民众的获得感。其次,应持续推进便民智慧服务体系建设,聚焦民众所关心的领域,构建便捷高效的行政服务体系。最后,应利用新技术构建全新的政府与群众的沟通模式,为营造和谐的政民互动环境打好坚实基础。新技术与国家治理的法治建设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我们不仅需要科学、合理的体制机制,也需要健全的法治保障。无论是建设数字政府还是发展数字经济,都需要法治建设作为基础性支撑。有了法治建设作为支撑,新技术在国家治理中的具体应用才可以做到有法可依。归根到底,依托新技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一定需要依赖于法治建设。法律法规制度有国家层面的,也有地方层面的,这又会使得新技术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面临整体协调的问题。如果在新技术应用过程中出台的一些新规定与现有法律法规发生冲突,这将会使得一些改革措施可能无法实施。比如,目前各个地方政府成立的大数据资源管理局,本是为了协调新技术在地方政府的应用和推广,但数据的上传、使用、监督以及销毁却与现有法律法规存在大量不协调、不一致的问题,从而滋生潜在的法律风险。因此,在国家治理依托新技术进行变革的过程中,各级立法机关需要因时立法、因势修法,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以及领导干部也应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从而利用法治方式深化行政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新技术与国家治理的文化建设文化软实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也需要以文化的发展和传承为条件,以文化的繁荣兴盛为支撑。比如,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我们可以思考如何利用新兴的科学技术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打造受群众欢迎的文化精品。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相关技术,国家可以为文化创意产品的创作生产与传播推广提供激励机制,为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开展提供技术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新技术的应用可以让国家更了解人民。只有在正确理解民意的基础上,国家才能建立有效的舆论引导机制。新技术的产生也是为了更好地辅助人类活动,它本身虽然不是新的文化,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技术在人民创造文化、塑造文化的实践中起到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进行传播和赋能,进而将文化动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总之,新一轮的技术革命不仅改变着国家治理的方式和手段,甚至可能也会重新定义和塑造政府、市场以及社会。内生于技术革命中的机遇和风险并存。基于个体主义的西方市场经济是满足传统资本主义和工业化大生产时代需要的经济体制,而新一轮的技术革命可能会催生出更为复杂的经济主体、社会结构以及一系列现象级的新生社会物种和政治物种,它们可能是虚拟化的个体或家庭,也可能是集合了权力、技术和资本的“超级权力体”。新技术时代,国家需要引进和吸收新的技术治理手段,吸纳新技术因素、团结新技术力量,实现科学技术与国家治理在各个领域的深度融合,共同构筑全新的公共治理架构和高效的安全预警机制,增强国家综合治理能力,最终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来源
2020年12月30日
其他

樊春良|科技举国体制的历史演变与未来发展趋势

纵观全球,许多国家都把强化科技创新作为国家战略,在关键科技领域动员和组织国家的优势力量,形成了国家发展科学技术的不同模式。而中国特色科技举国体制是历史形成的,可以发挥中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以相对较快的速度实现科研的重大突破。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樊春良在《国家治理》周刊撰文,对国家发展科学技术模式的历史演变,中国科技举国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以及新形势下科技举国体制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深入分析。更多内容,请点击封面购买本期杂志国家发展科学技术模式的历史演变从世界范围看,在重要战略领域,国家发展科学技术的模式由于技术目标和领域不同,在资源配置、组织方式和运行机制上有着不同的特点。如果我们把科技举国体制宽泛地理解为以实现国家目标为导向,在关键科技领域动员和组织国家的优势力量,那么这些模式都可以看作是科技举国体制的不同表现形式。国家主导的任务集中模式20世纪30年代,科学技术进入集体化和组织化发展阶段,以苏联为典型代表。苏联在1930年代提出了计划科学的思想,加大军事科研和军工生产的管理力度;改革科学院、提高科学院地位;加强科学院与军事科研的联系;研制火箭和启动原子能计划。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苏联建立了“动员式”科研管理和运行模式,把国家的科技力量统一组织协调起来,形成“管理-科研-生产”有机联合体的模式,成为苏联数十年国家发展和国际竞争的有力支撑。美国于1942年—1945年实施曼哈顿计划,把数千科学家、工程师和技术研究人员带到一起,秘密从事原子弹的设计和生产。曼哈顿计划在高峰时期雇用了13万人,相当于当时美国整个汽车行业的人数,花费达到20亿美元。曼哈顿计划是20世纪科学发展的转折点,自此科学被视为国家发展的关键因素,国家组织大科学发展的方式应运而生。二战中占主导地位的以特定任务组织科学技术研发(R&D,research
2020年11月25日
其他

刘尚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三个维度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做出新的表述:“协调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将原来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行调整,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引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有机衔接。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刘尚希从不同维度阐释“现代化”的含义、从不同发展阶段解读“现代化建设”的目标,深入分析“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所蕴含的深刻内涵。文章将刊发于近期《国家治理》周刊。理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三个维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要从三个维度理解:第一个维度是物质的现代化;第二个维度是治理的现代化,也可以说是制度的现代化;第三个维度是人的现代化,即更大程度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三个方面是相互关联的有机整体,其中,人的现代化是物质现代化和治理现代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物质的现代化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我们的现代化建设是各有其侧重点的。例如过去在物质短缺的情况下,我们更多强调的是物质的现代化。20世纪60年代我们提出了“四个现代化”宏伟目标,即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着重讲的是物质的现代化。进入21世纪,“四个现代化”的目标已经基本实现。2010年中国GDP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2010年我国制造业增加值首次超过美国,成为全球制造业第一大国。在物质的现代化取得了非常大的进展之后,我们就要及时跟进制度的现代化、治理的现代化。所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将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治理(制度)的现代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着眼点从物质的现代化开始过渡到制度的现代化。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并作出重要部署。可以说,如果没有制度的现代化、治理的现代化,物质的现代化也将难以进一步取得新的进展。有了制度的现代化、治理的现代化来支撑,物质的现代化才能有一个更好的发展。人的现代化近年来,我们党开始关注“人的现代化”,强调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意味着不能再单纯依靠自然资源、低成本劳动力等要素的投入来实现发展,而是要更多地依靠创新。要从人口大国变成人力资源强国,让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发挥更大作用。要通过人自身的发展,通过国民素质(包括健康素质、文化素质、技能素质等方面)的普遍提升,给“创新”打下一个广泛的社会基础。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使发展的方式和目的高度统一。新的发展原理:以“人本逻辑”超越“资本逻辑”注重人的现代化,意味着要用新的发展原理来指导我国今后一段时期的发展。这个新的发展原理是人本逻辑,这与传统发展经济学讲的资本逻辑有明显区别。在物质短缺、生产力水平落后的情况下,需要重视资本逻辑,但是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要避免资本逻辑导致人的异化,避免财富鸿沟、人力鸿沟,避免出现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中的情况。我们要避免这种资本逻辑带来的发展畸形,就必须转向人本逻辑,即通过人自身的发展来实现整个国家的发展,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所以在三个维度的现代化里面,人的现代化应是居于中心地位,物质的现代化、治理的现代化,都要围绕人的现代化来做文章。经济社会的发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都是要为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创造有利条件,要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很多重要论述,例如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高社会建设水平,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这都为人的现代化创造了条件。特别是在当前城乡融合发展的大背景下,五中全会《建议》提出“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这就意味着,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都要朝人的现代化方向努力,不能厚此薄彼。以前城乡二元结构导致的基本公共服务、同城待遇等方面的不平等,都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制度创新去解决;妨碍人的现代化、妨碍人全面发展的一些体制机制问题,也是我们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从“增长逻辑”转向“发展逻辑”无论是物质的现代化还是治理的现代化,最终都要落脚到人的现代化上。同时,人的现代化水平的提高,又会反过来进一步促进物质的现代化和治理的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一定要摆脱原有的那种只从物质现代化角度来考虑问题的偏向。这意味着我们要从过去的“增长逻辑”转向“发展逻辑”。增长逻辑是单一维度的,主要是讲GDP的体量、规模、速度。发展逻辑不仅要讲规模、速度,还要讲质量、结构、效益、安全;不仅包括经济发展,还包括社会的发展、制度的完善,其最终目的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如果没有人的现代化作为目标,物质的现代化和制度的现代化就会失去方向。五中全会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即六个“新”: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这些目标中,“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主要讲的是物质的现代化,“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讲的是制度的现代化。“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与治理、制度的现代化有关,因为只有继续深化改革开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更加完善。而“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关注的都是人的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也可以从人的现代化角度去理解。因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不仅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条件,同时也是人自身全面发展、充分发展的前提条件。可以说,“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六个方面的目标,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阶段性目标,都是围绕着物质的现代化、治理的现代化和人的现代化而展开的。作者
2020年11月12日
其他

刘益东 | 加强科技领域重大风险治理刻不容缓

新兴尖端科技的蓬勃发展,在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的同时,也为科技重大风险提供了温床。一方面,随着科技发展其威力会越来越大,关于“科技发展下去将发生毁灭性灾难甚至毁灭人类”的说法开始流行;另一方面,对于这些重大风险的防控体系依然存在较大的漏洞,难堪重任。这对人类安全提出了双重严峻挑战。《国家治理》周刊邀请了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员、科技与社会研究中心主任刘益东进行精彩解读!更多内容,请点击封面购买本期杂志传统安全受到新兴尖端科技带来的全新挑战近年来,合成生物学、基因编辑技术、人工智能、纳米技术等新兴科技在争议中快速发展,其带来的科技重大风险不仅威胁国家安全,更是对人类安全造成巨大威胁,应对这一挑战绝非易事、困难重重,改变思想观念是当务之急。例如,尖端科技往往会以防御为名被用于尖端武器研发,因为主流观念是“战略平衡”、是“确保相互摧毁就能够确保本国安全”。笔者认为,新兴尖端科技及其武器的发展确保相互摧毁不能确保自身安全:既不能确保本国安全,更不能确保人类安全。因为新兴尖端武器不依赖稀缺的原材料,使用门槛低,易为恐怖分子所有。因此不能把“核平衡”思维扩大到“基因武器平衡”“人工智能武器平衡”等尖端武器平衡上,“确保相互摧毁就能够确保本国安全”的传统安全观已不再适用。2020年5月4日瑞士科学家在国际顶级刊物《自然》上发表的一篇题为《Rapid
2020年7月8日
其他

“新形势下县域高质量发展创新典型”征集与遴选启动!

县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县域治天下安,县域兴盛天下繁荣。新形势下,全球贸易形势剧变,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更加迫切需要县域这一基本单元的经济活力、发展动力,更加迫切需要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和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及时发现、研究、总结新形势下县域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典型,意义更加紧迫、更加重大。人民日报社《国家治理》周刊、人民智库面向全国县域(包括县、市、区及其所属乡镇、街道、社区、企业等),广泛征集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典型。主要征集领域有:1.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实践2.党建引领县域治理现代化与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实践3.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与推动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创新探索4.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创新探索5.发展生态农业、建设现代化农业产业的创新案例6.文旅融合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的创新案例7.推进县域新经济发展、科技创新、智慧城市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创新案例参与方式请将图文材料发送至人民日报社《国家治理》周刊官方邮箱:ngweekly@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县域高质量发展典型+标题”。材料请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正文注明申报单位名称及所在地,文末注明通联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案例选用及总结、推广人民日报社《国家治理》周刊将在“县域高质量发展创新典型”栏目和新媒体平台持续推出、分享优秀案例和典型经验,并推荐到其他人民系中央媒体。
2020年4月21日
其他

许光建:完善国家治理,加快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

首先是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不平衡。我国经济总量已稳居世界第二,经济保持高速或中高速增长,但社会发展相对滞后,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福利等基本公共服务总量不足,均等化程度偏低。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