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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你不可错过的重庆法治资讯(8.28-9.2)
重庆法治报
一周精选
8.2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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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全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处置攻坚战动员部署会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全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处置攻坚战,推动解决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群众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及驻扎式督导等发现的问题,着力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西部先行区。市委副书记李明清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陆克华作工作部署。市高法院院长李永利、市检察院检察长时侠联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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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保安“练兵”、校车集中“体检”、排查整治“乱点”……连日来,重庆市公安局扎实开展“护校安园”专项工作,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建立治安岗亭573个,设立“护校岗”8660个,出动巡逻警力13万余人次、警车5.7万台次,排查化解涉校纠纷38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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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中,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但在司法实践中,一些案件存在当事人本人如果不出庭应诉,案件的事实就难以查清的问题,当事人本人作为事件的亲身经历者,亲自出庭更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提高诉讼效率。近日,璧山区法院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向原告王某发出《当事人本人到庭令》,成功督促当事人亲自出庭接受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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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子女,也能在家门口养老。近日,巴南区人大常委会惠民街道工委助力辖区探索建立分散供养老人集中居住新模式取得阶段性进展,惠民街道辅仁村河背社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集中居住项目已正式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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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坪坝区天星桥街道“和顺茶馆”再添社会治理新功能!他们创新打造“一餐素食的温暖陪伴”公益项目,为辖区70岁以上的独居空巢老人和困难群众等提供免费素食和关爱陪伴。截至目前,已累计提供助餐等服务615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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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之间赠送礼物是常见的美好事情,但分手后因赠送财物发生纠纷的情况也并不少见。情侣一方出资购置房产,登记在另一人名下,分手后该房屋应如何处置?近日,大足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判决房屋所有人返还房屋出资人购房费用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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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与同伴推杯换盏后,竟将爱车交给醉酒的同伴驾驶,结果发生车祸。最终,没有开车的他和开车的同伴都被铜梁区法院裁判构成危险驾驶罪,承担刑事责任。法官提醒,车主不仅负有管理车辆的义务,也负有审查驾驶人驾驶资格、驾驶能力的义务,如果疏于履行,仍然指示或放任车辆驾驶人驾驶的,应该对最终的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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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人都把去健身房锻炼作为运动的方式。去健身房锻炼虽然有很多的好处,但有时候,由于受地面、健身器械、顾客自身原因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有些顾客在健身时会意外受伤,这时候,顾客可否要求健身房赔偿?相关的责任应该如何分担呢?近日,渝北区法院就审结了一起消费者因上拳击私教课受伤向健身机构索赔的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纠纷案,法院经审理,依法认定原告吕某受伤属于意外事件,双方对此均无过错,遂依据公平原则酌情判决被告健身机构对原告的损失承担20%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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