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西安电视问政批评之二:这届官员不行

2016-06-15 五五 贞观

相比于初次亮相,第二次电视问政并没有牵动多少人的眼球。最早的时候,人们的关注与其说是期待,毋宁说更像是对新事物好奇:既好奇于这则节目的尺度,又好奇于它的水准会低到什么程度。所以,当人们看到西安电视台没有呈现出让人意外的内容,或者说呈现出了符合人们头脑中预期的低水准的时候,这档节目的关注度跌落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事了。




上周的第二次电视问政延续了西安台的一贯气质。它的舞台设计让我想起90年代的大陆综艺节目正大综艺,观众席上那位一口朗诵腔的女政协委员提问者感情之充沛话语之矫情在90年代都不多见,整个舞台上,除了一如既往美丽的温柔御姐孙维,其他的一切审美一切元素都是一场对90年代的怀旧之旅,它甚至让我想起了李书记治下的韩城的巡游,以及挂在凤县高山上那又圆又大的人造月亮。啊,令人忧伤的西安农村电视台。


电视台准备了六个环节的短片用于问政:《校园周边“三无”食品,为什么管不了》、《食品添加剂监管缺位,举报程序复杂》、《作坊“黑”还是人心“黑”,四级监管咋没效果》、《保健品疯狂营销,温柔陷阱谁来管》、《假冒美容品的泛滥,到底毁了谁的颜值》、《迟到早退、疲沓……如此工作好任性》。这些暗访调查短片的深度差点就接近了陕台《都市快报》的水准——我知道有许许多多的观众一直在抱怨陕台水准之差,但当他们看到这些西安台花了整整两个月时间准备出的素材时,肯定会重新考虑评估:陕台也许并没有那么差?

从这个角度讲,陕台的同志,应该为兄弟单位鼓掌:感恩西安电视台!




让我们言归正传。在这次的节目中,西安市食药监局的表现远比电视台更为糟糕,而其糟糕程度是多方面的,既有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上的,也有姿势上的。它糟糕到令人震惊,比如当局长说保健品会议营销难以查处的原因之一是“这个会销基本上都是避开了工作时间,早上六点钟开始八点钟就结束,而我们监管单位八点钟上班”,你是不是有一种摔杯子并高歌一曲《老子六点不上班》的冲动?



食药监局官员呈现的专业水准让人无语。首先来看第一段短片后的对话:
主持人(男):我们请工作人员把这位市民代表买的小食品,不应该叫食品,应该叫“东西”,让局长给做一下鉴别检验,然后局长再来回答。琳琅满目,色彩鲜艳。这是有问题的吗?


吕强:有问题。


主持人(男):有问题,怎么来判断这个问题?


吕强:咱们买这个食品的时候,首先要看有没有QS标志,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QS标志,肯定是不合格的,这个是很简单的一个办法,这上边没有。



吕强局长鉴定五毛食品


2015年10月1日起,新《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配套法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也将同步施行,该办法规定SC标志编码将逐渐替代食品包装袋上认了十年的QS认证标志——到2018年QS认证标志将全面退出。


目前,全国各地的食品生产企业开始陆续获得了“SC证”,也就是说,当下市场上标有“SC”编码或“QS”标志,都是合格食物。这样重大的政策变化,西安市食药监局的官员竟然不知道,食药监局局长向市民介绍了一个错误的或者说过时的食品鉴别方法,这让观众作何感想?




再来看第二个短片后的对话:
主持人(男):吕局长我们知道,你所在这个局的全称叫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是我们的主要职责,也是我们的主要手段,但是这个短片看完之后,发现你的监管有点失责,怎么解释?


吕强:亚硝酸盐应该说是我们国家禁止使用的东西,但是从刚才的短片中看,也暴露出了我们监管确实还流于形式,还有不到位的地方,看了以后确实让人很痛心,如此大量的亚硝酸盐一旦流入食品市场,带来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


然而,亚硝酸盐从来都不是“我们国家禁止使用的东西”,它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2012年,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联合发布公告,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其“禁止使用”的范围,针对的是通过即时制作加工等方式,向消费者提供食品的单位,比如一些餐馆、酒店、大排档、小吃店等。但禁用范围不包括食品加工厂等食品生产部门。

在国家标准中,亚硝酸盐一直都是使用于肉类食品制作的合法食品添加剂,广泛用于腌腊肉制品,如咸肉、腊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酱卤肉制品类;熏、烧、烤肉类;油炸肉类;西式火腿类,如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等;肉灌肠类;发酵肉制品类;肉罐头类等八类肉制品中。而且有关标准严格规定了安全使用量。




抛开这类些知识硬伤不谈了。身为负责监管一个城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最高官员,在谈吐中多次出现这类政策、法律的错误言论,这足以让人不安。再让我们来看一下食药监局面对问题(校园周边三无食品)的解释:

吕强:咱们学校门口有很多的小食品摊贩,在食品摊贩管理方面,从我们国家目前的法律来看,从我们城市管理的条例来讲,是不允许占道经营,不允许占道销售食品,但是这种情况在西安市屡禁不止。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在国家食品安全法第36条第三款规定,关于小的食品加工作坊还有小摊贩,具体到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我们陕西省也在第一时间,也就是今年的元月一号出台了管理条例,就是允许在划定的区域、划定的时间内经营小食品。


所以我们西安市也在今年的4月份,召开了第139次政府常务会议上,专门研究了西安市的暂行管理规定,从6月1号开始这个规定实行,实施以后我们会配合城管部门,把小摊贩的管理纳入到我们的正常管理范围之内。


说老实话,以前这一点是监管的空白,也是政策方面的空白。




短短的一段话中,吕局长的姿势出现了几个问题:


1、他把市民所关注的“三无食品”食品安全问题,偷换成了“占道经营”、“占道销售食品”问题,从而把问题抛向了另一个职能部门——城管局。


在这里,小摊贩是否占道经营,并不是提问者关注的焦点,提问者关注的仅仅是,食药监局能否保证这些所销售食品的安全性?吕局长没有回应,顾左右而言它。


2、摊贩食品的食品安全、食品卫生监管,从来都不是“监管的空白”,更不是“政策方面的空白”。


在食品安全法出台之前,运行十多年的食品卫生法也对此有相应的规定,不然,在过去食药局多次开展的流动摊贩专项整治运动执法依据从何而来?


把监管责任的缺失归咎于“新法”之“新”,甚至以“政策空白”为由否认“旧法”的存在,这种态度令人更加失望。


3、从头到尾,吕局长都在以城管的视角来解释问题。他的整个回答的逻辑和脉络,都是对“占道经营”的管理,而非对食品安全的关注。


到最后他也没忘记说,食药监局会“配合城管部门,把小摊贩的管理纳入到我们的正常管理范围之内”,言外之意,该问题的主管责任在城管局。这样的解释如何能让人信服?




这类对问题的逃避并不是孤立。比如说,前文中保健品会议销售那段话,大家再感受一下:


“应该说这种现象是存在的,但是我们的监管也是在做工作。刚才大家也应该看到,这个会销基本上都是避开了工作时间,早上六点钟开始八点钟就结束,而我们监管单位八点钟上班,赶到现场的时候已经基本上结束了。”


再比如说,面对“庸政、懒政、不作为、乱作为”的质疑,局长的说法是:


“我们是2014年3月份才经过机构改革以后,整合了相关的管理职能,包括我们的食品安全法也是2015年10月1号开始实施。应该说在这个过程中,由于法律法规做了很大的调整,很多的监管办法、实施细则都没有跟上,所以也导致了应该说我们的监管过程中有很多的地方无所适从,这是一个事实”、“这个我觉得我们的市民,应该给我们这支年轻的队伍更大的包容”。


——新机构、年轻,可以成为“庸政、懒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理由吗?




如果说电视问政的初衷,是要推动“品质西安”的建设,那么两期电视问政的结果,无疑让公众看到了“品质西安”的真实瓶颈。西安国际化大都市的口号、说法,已经提了很多年,各种乐观的规划、概念、时间表不绝于耳,然而在浪漫之下,现实却是如此难堪。让我们祝电视问政一路走好。
    作者:五五

    贞观作者


延展阅读:

  西安电视问政批评之一:这届媒体不行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