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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华已死

朱方清 方清云 2023-06-09
拿十万元打点“皮条客”,致9岁女童下体撕裂轻伤二级,原以为将按强奸幼女被课以重刑的王振华,一审却只以“猥亵罪”获区区五年徒刑。但他还觉得冤,拒不认罪,且提起上诉。令舆论一片哗然。
无论落入王振华魔爪的女童“13分钟永夜”的受害事实,还是司法鉴定调查等铁的依据,都充分证明王振华罪孽难逃,罚有余辜。而只落了个轻罪轻判,他应该庆幸1200万雇陈有西辩护这钱没白花。但他还打算更进一步翻案“洗白”自己,当然无异于痴心妄想。
王振华拼命上诉的动因到底何在?我觉得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一审检方公诉建议刑期四至五年,法院已做顶格判决了。在王振华看来,二审不可能再突破,闹腾一下没风险,不闹白不闹。加上一审从陈有西那里尝到巨大甜头,索性再孤注一掷一回,如果牛逼律师有啥新的奇招邪术,令案子再度逆天翻转的可能性也不是绝对没有。
王振华是生意人,拥有三家上市公司的成功企业家,眼下这笔涉及自己身家性命的“风投”更值得大博特博一把,岂有“封仓护盘”之理。
2、相对而言五年刑期在外界看来挺轻,但对王振华却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他都快六十了,当年从县级企业一步步腾挪上来,成就千亿身价,在全球前沿富豪榜上也是有名位的,容易吗?坐拥这么大的金山,不就是用来纵情享乐么,王振华过往多个情人的艳史也透露了他这方面的追求。
骄奢淫逸几辈子钱都花不完,把他关在牢里远离荤腥度清平,怎不会心如汤煮度日如年,那份痛苦哪是寻常百姓所能体会得到。即使只有十万分之一的翻案可能,他也会做百万分的垂死挣扎。
3、虽然实质上沦为了不齿之徒,但是王振华这类有钱人还是要极力维持纸糊的假面,掩盖蛇蝎的心肠,若还能持续站在道德至高点,冒充正能量代言人,则最让他们称心如意。这跟既当婊子又立牌坊毫无二致。
所以当丑事恶事败露必须百般抵赖,坚决不能承认,一定顽抗到底,甚至失掉的“劳模”帽子都恨不能夺回来。至于法院最终咋判,也好过主动认账。为啥呢?因为他深知一旦真的亲口招供必致身败名裂,臭名远扬,他再多的钱可能就不那么香了,皮条客和恶律师上来跪舔的劲头不一定像现在这样高,小女孩则不免会投给自己鄙夷警惕的目光。良心道义可丢弃,既得名利必捍卫。所以王振华实质就像旧社会逼得喜儿成白毛女的黄世仁们又借尸还魂了一样,一边欺压良善为所欲为,一边力保“牌坊”不轰然倒掉。而这正是维护其厚颜无耻继续作恶的核心价值观所在。
因此,无论“猥亵幼女案”最终进展如何,王振华的遮羞布或“底裤”都彻底撕开了。当下他所做的“困兽犹斗”式的挣扎,也是徒劳。甚至可以设想,在商海是巨大人生赢家的王振华,其被禽兽之行拖入深渊,余生必将在耻辱中度过。从这个意义上说,王振华虽然活着,其实已经死了
联想的柳传志说,中国历史上的商人,总体来讲结局都不太好,那是因为他们都来不及走完自己这一程的路。而我们生活的时代赋予了我们荣耀与财富,但如果沉浸在荣耀之中,那就是最危险的时刻,应该把它忘掉,记住自己是谁。
柳传志这番话是说给富人听的,对于寻常百姓何尝没有启示性呢,譬如多年流行的“笑贫不笑娼”、“有钱能使鬼推磨”这类“金言”,咱们就可以从王振华身上见微知著,在陈大律、周皮条身上打一点问号,包括对于江苏跳楼女孩身后毫发无损的袁老师、山东一堆儿查出的200多个高校学历偷窃者,以及那些劣迹斑斑道貌岸然的富豪精蝇们,不必自卑地艳羡攀比,更不必也去卖力地充当助纣为虐者。必要时敢于给他们一口吐沫,扒下他们的伪装。
弱者更应该记住自己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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