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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三《股权投资基金(含创业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大纲(2019年度修订)》

(有更新的版本)  2019年6月25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度修订)》,包括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试大纲(2019年度修订)》、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大纲(2019年度修订)》和科目三《股权投资基金(含创业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大纲(2019年度修订)》。自2019年9月份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全国统考开始,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将使用新版考试大纲组织考试。


  一、总体目标

  为确保股权投资(含创业投资)基金从业人员掌握与了解行业相关的基本知识与专业技能,具备从业必需的执业能力,特设《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科目


  二、能力等级

  能力等级是对考生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的最低要求,分为三个级别:

  ⒈掌握:考生须在考试和实际工作中理解并熟练运用的内容。

  ⒉理解:考生须对该考点的概念、理念、原则、意义、应用范围等有清晰的认识。

  ⒊了解:作为泛读内容,考生对其有一个基础的认识。


  三、考试内容与能力要求

  考生应当根据本科目考试内容与能力等级的要求,掌握下列从业必需的基础知识与专业技能,并具备在执业过程中综合运用相关知识的执业技能。

  四、其他参考法规及自律规则

  ⒈《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

  ⒉《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8号);

  ⒊《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8]4号);

  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中基协发[2014]1号);

  ⒌《关于加强私募基金信息披露自律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18年9月30日发布);

  ⒍《私募投资基金命名指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18年11月19日发布);

  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18年12月更新版)。


  注:本文将归档在本公众号的“公募基金-公司管理-人员管理”栏目。

相关阅读

《关于基金从业人员资格注册有关事项调整的通知20190704》

《关于调整基金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管理的公告20190625》

《关于加强基金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管理的通知20181206》

《关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经理登记的通知20190702》

《关于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20170626》

《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20090317》

《关于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201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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