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稀土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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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稀土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形式审查结果公示

2023年度稀土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形式审查结果公示稀土科学技术奖2023年申报工作已于2023年7月15日截止,59项通过形式审查,现予公示。公示期:2023年9月8日-9月18日。公示期内,面向社会征求对申报项目和相关单位及完成人的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需要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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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稀土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稀土科学技术奖由中国稀土学会和中国稀土行业协会联合设立,遵照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鼓励自主创新,使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商品化,对在稀土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从而调动稀土相关领域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我国稀土科学技术创新,促进我国稀土产业的结构优化、市场化、国际化和可持续发展。稀土科学技术奖的组织申报和评选依据是《稀土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稀土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实施细则》和《稀土科学技术奖量化评价标准》。一申报方式所有申请均通过网络申报系统申报。推荐工作采用3种方式:(一)完成人所在单位推荐;(二)学会专业委员会、协会分会、地方学会、地方协会推荐;(三)学会、协会单位会员推荐。二基本条件申请项目(个人)须符合《奖励条例》规定的推荐要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项目原则上应是5年以内的科技成果(完成日期在2018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成果证明材料如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和所获奖励等必须与申报项目密切相关,不得罗列与申报项目无关的材料。2、基础研究类项目,论文(专著)原则上须公开发表2年以上(2021年6月30日前发表),并须提供具备资质的查新机构出具的论文(专著)引用情况报告。3、技术发明类项目须推广应用1年以上(2022年6月30日前推广应用)。4、科技进步奖类项目须推广应用1年以上(2022年6月30日前推广应用)。5、推荐项目不涉及任何保密内容。6、推荐涉及多个完成单位时,须提供完成单位联合申报协议,并加盖单位公章。(特等奖的人数不超过30人,单位不超过10个;一等奖的人数不超过15人,单位不超过5个;二等奖的人数不超过10人,单位不超过3个)7、按规定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须提交相关部门审批证明。三申请书填写要求项目(个人)申请者按照《申报书》填写说明填写申报书。请登陆中国稀土学会网站点击学术奖励菜单中的中国稀土科学技术奖栏目,根据科技奖励页面要求逐项填写《申报书》。所有申报者均需注册为中国稀土学会个人会员方可填报。四申报材料报送《申报书》通过网络填写提交通过后,每个项目(个人)书面申报书需打印纸质版2份,附件材料1份(每份材料请装订成册,材料不退还)。推荐单位(专家)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或推荐常务理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签名)。申报材料盖章后报送至中国稀土科学技术奖奖励工作组。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7月15日(以网络填报完成日期为准)。五其它事项申报“稀土科学技术奖”不收取评审费用。评审程序为材料审核、申报项目公示、网络评审、专业组评审、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异议仲裁,最后经奖励委员会审核后获得相应奖励资格。联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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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稀土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稀土科学技术奖由中国稀土学会和中国稀土行业协会联合设立,遵照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鼓励自主创新,使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商品化,对在稀土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从而调动稀土相关领域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我国稀土科学技术创新,促进我国稀土产业的结构优化、市场化、国际化和可持续发展。稀土科学技术奖的组织申报和评选依据是《稀土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试行)(2020年11月修订)和《稀土科学技术奖量化评价标准》(2020年11月修订)。一、申报方式所有申请均通过网络申报系统申报。网址:http://www.cs-re.org.cn/award/apply/推荐工作采用3种方式:(一)完成人所在单位推荐;(二)学会专业委员会、协会分会、地方学会、地方协会推荐;(三)学会、协会单位会员推荐。二、基本条件申请项目(个人)须符合《奖励条例》规定的推荐要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项目应是5年以内的科技成果(完成日期在2017年6月30日至2022年6月30日),成果证明材料如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和所获奖励等必须与申报项目密切相关,不得罗列与申报项目无关的材料。2、基础研究类项目,论文(专著)须公开发表2年以上(2020年6月30日前发表),并须提供具备资质的查新机构出具的论文(专著)引用情况报告。3、技术发明类项目须推广应用1年以上(2021年6月30日前推广应用)。4、科技进步奖类项目须推广应用1年以上(2021年6月30日前推广应用)。5、推荐项目不涉及任何保密内容。6、推荐涉及多个完成单位时,须提供完成单位联合申报协议,并加盖单位公章。7、按规定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须提交相关部门审批证明。三、申请书填写要求项目(个人)申请者按照《申报书》填写说明填写申报书。请登陆中国稀土学会网站点击学术奖励菜单中的中国稀土科学技术奖栏目,根据科技奖励页面要求逐项填写《申报书》。所有申报者均需注册为中国稀土学会个人会员方可填报。四、申报材料报送《申报书》通过网络填写提交通过后,每个项目(个人)书面申报书需打印纸质版2份,附件材料1份(材料不退还)。推荐单位(专家)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或推荐常务理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签名)。申报材料盖章后报送至中国稀土科学技术奖奖励工作组。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7月15日(以网络填报完成日期为准)。五、其它事项申报“稀土科学技术奖”不收取评审费用。评审程序为材料审核、申报项目公示、网络评审、专业组评审、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异议仲裁,最后经奖励委员会审核后获得相应奖励资格。联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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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稀土学会 2021学术年会在成都成功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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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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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稀土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公示

稀土科学技术奖2021年申报工作已于2021年6月30日截止,共有26个申报项目通过形式审查,其中地采选冶分析类13项,材料类13项,现予公示。公示期:2021年7月22日-8月2日。公示期内,面向社会征求对申报项目和相关单位及完成人的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需要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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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稀土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稀土科学技术奖由中国稀土学会和中国稀土行业协会联合设立,遵照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鼓励自主创新,使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商品化,对在稀土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从而调动稀土相关领域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我国稀土科学技术创新,促进我国稀土产业的结构优化、市场化、国际化和可持续发展。稀土科学技术奖的组织申报和评选依据是《稀土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试行)(2019年修订)和《稀土科学技术奖量化评价标准》。一、申报方式所有申请均通过网络申报系统申报。推荐工作采用3种方式:(一)完成人所在单位推荐;(二)学会专业委员会、协会分会、地方学会、地方协会推荐;(三)学会、协会单位会员推荐。二、基本条件申请项目(个人)须符合《奖励条例》规定的推荐要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项目应是5年以内的科技成果(完成日期在2016年6月30日至2021年6月30日),成果证明材料如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和所获奖励等必须与申报项目密切相关,不得罗列与申报项目无关的材料。2、基础研究类项目,论文(专著)须公开发表2年以上(2019年6月30日前发表),并须提供具备资质的查新机构出具的论文(专著)引用情况报告。3、技术发明类项目须推广应用1年以上(2020年6月30日前推广应用)。4、科技进步奖类项目须推广应用1年以上(2020年6月30日前推广应用)。5、推荐项目不涉及任何保密内容。6、推荐涉及多个完成单位时,须提供完成单位联合申报协议,并加盖单位公章。7、按规定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须提交相关部门审批证明。三、申请书填写要求项目(个人)申请者按照《申报书》填写说明填写申报书。请登陆中国稀土学会网站点击学术奖励菜单中的中国稀土科学技术奖栏目,根据科技奖励页面要求逐项填写《申报书》。申报项目所列完成人均需注册为中国稀土学会个人会员。四、申报材料报送《申报书》通过网络填写提交通过后,每个项目(个人)书面申报书需打印纸质版2份,附件材料1份(材料不退还)。推荐单位(专家)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或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协会分会会长签名)。申报材料盖章后报送至中国稀土科学技术奖奖励工作组。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6月30日(以网络填报完成日期为准)。五、其它事项申报“稀土科学技术奖”不收取评审费用。评审程序为材料审核、申报项目公示、网络评审、专业组评审、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异议仲裁,最后经奖励委员会审核后获得相应奖励资格。详情请登录中国稀土学会官网www.cs-re.org.cn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