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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劳德·勒弗:《现代社会意识形态起源纲要》(1991)

陈荣钢译 陈荣钢 2023-03-06

现代社会意识形态的起源纲要

On the Genesis of Ideology in Modern Societies


作者:克劳德·勒弗(Claude Lefort1924-2010

译者:陈荣钢


引用[Chicago]: Lefort, Claude. “On the Genesis of Ideology in Modern Societies.” Ctheory 15 (1991): 46-86. 有删节


这篇意识形态的分析纲要并不彻底批判意识形态,因为这种彻底批判依赖具体的历史条件。这篇纲要无法把握实际的历史条件,批判也会让纲要丧失原本的价值。这篇纲要确实有很多局限。陈述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轮廓却不涉及时间地点,因而忽略了许多应该考虑的特征,比如统治话语与阶级冲突的过程、政治制度、民族传统和文化遗产之间的偶然关系。笼罩在极权主义分析上的疑云也同样浓重。虽然我的分析没有把斯大林主义与纳粹主义或法西斯主义等同起来,但也没有把它们彻底分开。此外,我对苏联和东欧在近二十年间发生的意识形态转变只字未提。

我们没有更好的术语,所以把“意识形态”描述为“隐形”(invisible)——不是因为它真的隐形,而是因为它貌似以一种不可见的方式组织起来。目前,在西方民主国家盛行的“隐形”意识形态是被指示的(indicated),而不是被描述的(described)。毫无疑问,我们需要进行大量艰苦的研究来揭示这里提到的话语关系——从组织的核心到教育的核心,从媒介的核心到社会心理学,再到文学、哲学和艺术表达的核心——后者的缺点更加明显,因为我们相信通过这第三种形式可以发现意识形态的一般性质及其转变原则。

基于社会学家和历史学家援引科学权威的方式,也基于革命武装分子使用意识形态概念的方式,我们必然会提到意识形态的衰落。有些人宣称意识形态的终结the end of ideology,这种说法在60年代初非常流行,最近又被重新提起。他们相信,工业社会的需求逐渐迫使人们适应现实,伟大的教条不再能够动员群众。另一些人则止于谴责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衰落。他们借由统治者的无能来捍卫某种价值体系,这种价值体系从企业蔓延到家庭,并且统治着制度的运作以谋私利。还有一些人站在不同的出发点上,把一切思想视作意识形态,就好像每个阶级的利益本身都已确定,并且语言能够直接而连贯地表达这种利益。

意识形态被第一类人简化为社会转型的表象形式。换言之,意识形态等于一个政党的明确话语,不管这个政党是共产主义政党,还是法西斯政党。但是,这种观点忽视了两个问题——它如何从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危机中产生?为什么能从社会组织的一般话语中获益?在第二类人看来,目前的统治意识形态等于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由马克思主义运动以前赋予它的特征来定义。但这样一来,如果资产阶级意识形态衰落了,那么我们在原则上就不可能察觉到意识形态发生转变的迹象。因此,人们要么屈从于正在进行的革命神话,要么屈从于“非官方”的统治和剥削的神话,并且无法承认它的合法性。最后,在第三类人看来,意识形态的概念没有保留任何最初的意义,那种意义提供了批判的力量。他们认为,意识形态是为了确保某个阶级的胜利而进行辩护的思想,属于某项良善或邪恶的事业,而我们可以知晓该事业的本质,也知道行为者是谁,知道自己能成为其中的一份子。

在某种程度上,马克思的著作引领我们检验实践秩序(order of practice)和表象秩序(order of representation)之间的分化。这种分化被我们无视了。意识形态的盲点在对意识形态问题的误解中暴露无疑。

因此,凭借非凡的狡计,意识形态指向了与原初意义相反的东西。意识形态本来指占统治地位的思想,隐藏在社会行为者的知识之外,只能通过阐释、批判话语和话语的表象序列来揭示自身。如今,意识形态已经沦为论争的语料库(corpus of arguments),沦为信仰的机器,为集体实践提供直观的框架。对某些人来说,这个直观的框架与民主自由主义的话语一脉相承;对另一些人来说,与列宁主义或斯大林主义的话语(也是毛主义或托洛茨基主义的话语)一脉相承,甚至与法西斯主义的话语一脉相承。

我们要开启一条通往意识形态批判的道路,去检视当下,而不是回头去找马克思理论最初的纯粹性。如果回头去找,我们就会陷入一种双重的幻觉。首先,严格来说,马克思的著作中没有意识形态理论。他的分析很暧昧,援引了他人的著述,我们还需要进一步阐释它。其次,只有当一个人质疑那些让“当下”变得可理解的原则时,当下才能被“解码”(decoded)。

此外,若是回到马克思的脚步,只会让意识形态思想的讨论侵蚀意识形态本身的探讨。两者差距非常大,因为马克思只把意识形态等同为“资产阶级意识形态”,而且我们被引导以其他方式承认它。然而,我们必须强调,马克思并没有把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变成资产阶级的产物。相反,他坚持把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与社会分层(social division)联系起来,并把它的起源与一种被马克思称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the capitalist mode of production)的历史形态联系起来。他得出结论,这种形态不同于以前归入“前资本主义”(pre-capitalism)范畴的所有形态。

我这篇“起源纲要”以以下概念为起点。我将意识形态限定在某种社会类型,从而挑战这个术语在封建、专制或无国家结构中的应用。在这种结构中,统治话语的合法性来自超验秩序,并且不承认社会现实本身可以理解,也不承认历史或自然本身可以理解。另一方面,当我们不再把意识形态本身等同于意识形态思想的时候,我们就突破了马克思的概念。我们思考意识形态的作用、形成和转化,认为意识形态具有阐述和表达自身的能力,这样不仅能回应假定的“现实”(reality),还能直面“现实”的面具。这种对马克思的突破不仅涉及意识形态的概念,还涉及生产方式的概念,后者也是马克思界定的“现实”核心。

马克思构想的社会独特性形成于资本(capital)和劳动(labour)的分化。阶级对立集中在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对立中。国家和公民社会的分离是对权力的必然反应,这种权力代表着每个人眼中的法律,并具有普遍的制约力。国家与统治阶级分离,将总体利益置于某一方、某一群人的特殊利益之上,并保持被统治者的服从。同时,各部门分工,每个部门自治发展,这些是日益扩大的分工需要,也是专业人员负责资产阶级统治的社会需要——政治从经济中分离出来,司法、科学、教育、美学等部门也各自分野。在这个社会,社会化进程(socialisation process)的统一条件已然形成。

在人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资本让物质社会的权力具体化。随着劳动的日益抽象,出现了一个越来越同质化的阶级,它盘剥所有被剥削的阶级。社会统一不会实现,除非否定这种分化。这种潜伏的统一只能通过否定分化来实现,而否定的动力在于革命阶级。在实践中,革命阶级的生产力和反对剥削的斗争缜密相关。矛盾来自资本积累,来自整体结构中各个活跃部门的分化,来自它们之间的差异,来自它们不平等的发展,来自社会斗争(首先是阶级斗争,但也包括与特定利益和实践相关的群体之间的斗争)——所有这些使得资本主义社会本质上具有历史性,也就是说,我们注定要不断颠覆资本主义制度,产生新事物,并把资本主义社会的经验作为一种历史性的经验。

按照这样的描述,意识形态反过来又成为一个单独的领域。它构成了一个表现社会现实本质的思想世界。一切秩序的对立变成了普遍的规则(rule),统治变成了法律的表达。政治和意识形态之间的亲密关系显而易见。权力从一个完全分化的社会中分离出来,以体现法律的普遍性和约束力。当意识形态话语同时转化和歪曲某个阶级的统治时,这种话语也从一切形式的社会实践中分离出来,以体现知识的普遍性和说服力。因此,意识形态话语同时转化和歪曲了统治的现实。

归根结底,政治和意识形态是无法理解的,除非人们既认识到社会化进程不曾完成,也认识到现实中铭刻着完成它的可能性,就像共产主义表达的那样。但是,尽管政治仍然受限于社会化进程,但意识形态在想象中实现了只有实际行动、劳动的消极性和无产阶级实践的消极性才能带来的统一。

这种分析(当然没有总结马克思的全部思想)尽管可能富有成果,但它错误地表述了社会领域的象征维度。我们认为,不可能从生产关系中推导出法律、权力或知识的秩序,也不可能将社会实践中使用的语言简化为“劳动—资本”分离的影响。这些关系和影响只能根据我们不可能放在现实层面上的条件来构建和发展。相反,只有当法律、权力和知识有了新经验的迹象,只有当一种话语模式被建立起来——在这种模式中,某些对立、某些实践实际显现出来,它们相互联系,并潜在地包含一种普遍的意义,只有允许思想和行动之间进行规范的交流,这种被贴上意识形态标签的东西才会向人类开放,变得有组织和可理解。

根据马克思的观点,交换的进步和市场的逐步建立可以追溯到资本主义的起源。然而,尽管市场实践在其他社会形态中拥有非常丰富和成熟的技术,但市场实践面临限制,因此阻碍了它的普遍化。这些障碍构成了象征系统的一部分,这是一种法律、权力和知识的象征结构,不允许社会关系和个体依赖的分离。

在资本积累的起源中,同样值得注意的是统治者赤裸裸的暴力,他们从农民手中夺走生产资料,使农民沦为纯粹的劳动力。然而,马克思所说的资本主义原罪也适用于他自己的理论,因为新生产方式产生的暴力并不是无声的,它依赖一种因果关系的表达,这种表达在其他社会状况下失去了意义,成为某种话语的一部分,而这种话语能够在限度内找到一致性的标准,并且可以成为法律和现实的衔接支点。

任何对生产、交换和所有制变迁的描述都不能解释现代国家(State)的作用。社会现实出现了,政治权力被限制在社会中,是统一社会的工具,这种权力通过行动产生。在基于社会制度发生的事件中,在个体与群体之间建立的关系中,我们都可以找到现实的框架。

社会秩序和世界秩序的分离与政治和神话宗教的分离同时进行,但它也伴随着社会秩序中政治和非政治秩序的分离。经济实践、司法实践、教育实践、科学实践、美学实践等等,这些实践不是真正的(actual)实践,而是使社会现实发挥作用的实践。与此同时,这种分离是社会话语的分离,是“特殊”话语的分离,但这些话语与宣称的普遍真理有关。权力话语与话语权力之间的振荡蕴藏着权力与话语之间分离的潜能。

换句话说,每一种具体的话语都揭示了话语背后的权力。话语权力不仅与制度化的政治权力有一定距离,而且与权力本身相悖,因为它与某种社会分层的具体实践结合在一起。

因此,每一种话语都在寻找自己的基础。话语自身的运用与知识形成了某种关系,而知识的界限其实并不明确,因为缺乏关于社会秩序和世界秩序、国家权力的一般知识。这些不同的话语相互关联,通过权力和法律的分离以及他们自己的分化来“解码”它,而每种话语都在阐述其差异时指向了自身。

这个过程的问题不在于将原因归咎于现代国家。如果这样做,我们将成为我们在马克思著作中谴责的、同样充满幻觉的受害者。我们只会把马克思的生产关系决定论转移到另一个层面上。我们同样可以说,现代国家的特征由某个系统决定,在这个系统中,知识揭示了它的分化,话语揭示了它的多样性。然而,我们把揭示社会现实的象征维度的“形式”贴上政治标签,并不是为了更加重视权力关系,而是为了使人们明白,权力不是一种事物a thing),不是经验决定的,而是与权力的表现形式不可分割——由此产生的经验,是知识的经验和社会话语的表达方式,也是社会认同的组成部分。

从这个角度来看,与马克思的决裂甚至触及到他的一个终极问题——社会化进程在现实中、在未来实现统一。统一的问题掩盖了现实中不可能产生的社会认同。从我们拒绝为一种假定的“现实”定义意识形态的那一刻起,意识形态就需要一种新的阐释。我们只能通过承认仅仅属于现代社会的企图来定义意识形态,掩盖政治形式的谜团,消除为恢复“真实”而产生的社会和时间分化的影响。因而,意识形态通过自身的运作暴露出来,回应制度,最终目的是将社会现实的不确定性带往确定性。

马克思的问题

马克思与当代的马克思主义者不同,他对意识形态和现实之间的分离没有天生的分辨能力,反而加剧了这种分离。我们不能忘记,德国哲学的批判——最重要的是黑格尔的批判,控制着马克思对社会结构的最初解释,而且在《资本论》(Capital)中,对资产阶级经济和市场幻想的批判构成了社会劳动的统一和价值形成过程的基础。

我们对马克思的方法再熟悉不过了,我们也不能低估他试图在所有主流表述模式中找出逻辑狡计的胆量,特别是在需要对既定观念进行彻底批判的哲学话语中。最后,我们不能不注意到,在马克思的著作中,现实和意识形态之间的区别与知识和意识形态之间的隐性区别相互关联,而后者的区别禁止将前者的术语附加到客观知识的层面。

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第一次理解了意识形态现象。他企图用国家的起源代替意识形态的真实起源。这成为一个颠倒现实的过程,是偶然的、社会历史决定论(socio-historical determinations)在空间上的转置,是对现有矛盾的想象性解决。这实际上是一个理想化的过程。但更重要的是,他揭示了知识的实现(fulfillment of knowledge),这种行为是自发的,模拟了对整体的征服,并且掩盖了自身创造的事实,从而消除了思想(thought)和存在(being)之间的分化。

我们必须认识到,意识形态(这个概念尚未澄清,但构成要素的轮廓已经显现出来,这一点并不重要)实现了三重否定——阶级的划分,与社会劳动的划分相联系;时间的划分,社会关系形式的“破坏—生产”;最后,知识的划分和它反映的实践。

此外,当马克思分析国家和官僚制度,而不再分析它们的黑格尔式的表象时,当他后来忘记了哲学体系的错乱,而只专心理解资本主义体系时,也是为了阐明同样的进程。制度内的话语支持着社会本质的幻想,它避免对既有秩序产生双重威胁,这种威胁来自一个既分化又历史的社会。我们必须承认这种话语本身的合理性,它是一种封闭的话语,在掩盖自身生产条件的同时,声称揭示了经验性的社会现实。

我们的目的不是分析马克思的思想。如果是的话,那么人们就必须同意,他对知识和意识形态的区分只是为批判任何声称定义现实的话语埋下了种子,而这种话语拒绝承认现实的外部性条件。人们还必须承认,他自己也受到了这种立场的诱惑,在实证科学上赋予了他在哲学上所没有的确定性。然而,我们有必要简要重述马克思的问题,把它从教条主义的囹圄中解放出来,以便评估他强加给我们的理论条件,并且思考,如果我们希望在研究当代社会时再次采纳他的阐释,我们必须超越什么样的界限。

我们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不能把意识形态简化为资产阶级的话语,因而不能专门保留它为阶级利益服务的功能。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The German Ideology)中充分强调了这种功能,但要理解这种功能,就必须把意识形态和社会分层放在一起,后者是马克思的焦点。

马克思认为,社会要继续作为人类社会(human society)存在,就必须创造了一个统一性的表象,而在现实中,这种统一性在社会主体的相互依赖关系中得到见证,同时又被他们活动的分离掩盖着。因此,即使社会分层不由普遍的阶级划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划分)决定,有限的社会关系也投射出一个想象的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的掩护下,真实的区分成为自然的区分,特殊性被掩盖在普遍性的特征之下,历史性被本质的时间性抹去。

社会关系被嵌入表象,这本身就表明了一种权力地位,因为想象的共同体掌管着个体或单独的群体,并将行为规范强加于他们。在这个意义上说,统治者用“笼统的普遍性”保证了自身的统治地位。然而,阶级统治的观点和“表象”的观点并不相同。

在分析亚细亚社会的专制制度时,马克思认为,君主体现了分散农村社会之上的想象共同体。在实践中,“真实的权力”通过命令(对官僚制度的控制)、约束(为战争或国家目标招募农民劳动力)和剥削(对农业生产施加剩余价值)来确定,这种经验上可以确定的权力蕴含在社会分层的表象中,比如主人和奴隶之间的绝对距离象征着农村社群尚未实现的分离。不过,这确实是一个极端的例子,因为官僚制度只是通过专制者而存在(官僚是一个阶级)。专制者的话语(无论他是神、半神还是神的代表)往往会与普遍的话语相混淆,这也是事实。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阶级形成”的说明更有启发性。他揭示了个体之间的划分。个体在一种集体关系中被决定,在他们对“第三人”的共同利益作用下被决定。个体被定义为某个阶级的成员,接受他们身为“平均个体”的身份,发现他们属于一个“共同体”。这个“共同体”脱离了实际的分工活动,而悬浮在个体之上,因而抹掉了“第三人”,从而成为社会现实的本质。从这个角度看,阶级本身不同于它所依附的经济范畴。此外,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Der 18te Brumaire des Louis Napoleon)中认为,统治的政治阶级否定时间差异,拒绝承认“现在”,它伪装成古罗马的特征,也是资产阶级革命行动的必要条件。

社会分层并不存在于社会之中

如果这是马克思貌似开辟的道路,那么毫无疑问,他也关闭了这条道路。他不可能遵循这样的道路,除非他通过实证科学来确定社会现实的性质,除非他根据生产和表象之间的表面对立进行论证。诚然,必须承认,马克思的著作十足地扩展了“生产”的概念。

马克思指出,人们不仅生产满足需求的必要工具,而且当这些需求被满足后,要产生新的需求,更要产生新的社会关系。确实,我们甚至可以说,语言也来自生产,因为马克思承认,语言源于人际交流的必要性。简而言之,马克思将语言与交流模式(个体对个体或群体对群体)联系起来,以此构想语言的演变。这是社会关系的一个方面。这个概念的广泛使用不断保证了人类的自然进化。的确,人类同时生产“生产工具”和“社会关系”,生产之物反过来又是一种生产力。通过这种方式,人们也是自己生产之物的产物。归根结底,社会状态是一系列术语的组合,必需品、工具、语言符号、劳动、个体或集体行为者是确定无疑的。

从这样的角度来看,劳动分工的概念本身指向一个基本事实。当然,在马克思的眼里,这是一个进化的事实,但这个事实给人一种印象,让人以为劳动分工的发展是自然决定的。在这方面,没有什么比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追溯的劳动分工起源更有价值。他断言,原始的劳动分工不是别的,正是性行为中的劳动分工。

毫无疑问,马克思的实证主义在这里得到了体现。这一论点恰恰假设了一种难以解释的现象——性别的分化,使得伴侣们自然而然地认同对方是不同的人,因此反思这种差异,并以男性和女性的形象出现。很明显,这不是简单的阐释偏差。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同一部分,生育被描述为家庭的生产行为,基于“男—女” / “父母—子女”的双重关系。

同样,交配被视为合作和社会分层的原始模式,生育被视为人类历史生产的模式。在这两种情况下,马克思都不用实际的“思想”来表达两性或代际分化。这里被否定的是象征性秩序,是对立体系,根据这个体系,“社会人”可以被确定并相互衔接——这就是社会主体的划分和表象之间的关系。换句话说,马克思拒绝承认,社会分层原本也是社会化进程和阐明社会化进程的话语的分化。

批判马克思并不能使我们断言表象的首要性,也不能使我们退回到他谴责的逻辑幻觉中去。它也不会分散我们的注意力,使我们无法发现某种机制——这种机制保证了表象共同体的想象本质。相反,我们正在努力理解它们,但不屈服于自然主义的幻觉。这样做的前提是,我们不再把社会分层与生产活动中人们的经验分工混为一谈。

我们不能决定,正如我们不能在一个客观空间中决定性别的划分一样,那是之前就有的东西。我们必须假设,社会空间随着分化而建立。通过亲属关系或阶级关系,通过国家和公民社会之间关系而产生的分化,与远离假定现实的话语行动分不开,这种话语阐述了世界的秩序。因此,我们不可能用某种立场来理解社会关系的整体性和它们的衔接。同样,我们不可能包括历史发展的整体,也不可能确定社会分层的起点和终点。这种盲点会促使我们把我们的表象当作是真实的本身。

在此,马克思思想的局限性体现在他对表象过程的阐述上,仿佛它是合作和分工的结果,仿佛这个现实在劳动的自然层面上被决定。因此,他无法避免混淆意识形态和象征秩序,将诸如神话、宗教、政治、司法等话语还原为“现实”冲突在想象中的投射,最后将法律和权力降到经验层面,从而将它们转化为社会“产品”。

想象与“历史社会”

批判必须更进一步。如果把社会现实的制度等同于社会现实的表象,就会产生某种模糊性,这样一来,人们会误把社会现实的话语描绘为社会空间中出现的东西,从而简单地重构某种本该更复杂的社会学。其实,当我们在谈论“社会现实的话语”时,这种模糊性就已经存在了,仿佛社会现实的话语既囊括了世界秩序的话语,也囊括了世界空间秩序的话语,仿佛社会分层摆脱了经验主义的束缚,囊括了人与世界的划分,乃至性别和代际的划分,仿佛可以用社会中的神话和宗教阐述人类的起源和出生

在每个时代,人们的话语都被一个“元社会学”(metasociological)和“元心理学”(metapsychological)问题支配着。我们误解了社会现实的话语,以为它可以被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更严重的是,我们忘记了“社会现实的话语”在社会空间中并不与自身重合,尽管它在那里发生作用,但也在那里被构建着。

最后,我们对社会主义的误解在于,我们忘记了社会主义阐述的东西假定了它自己的阐述本身。换言之,分工和制度的劳动比“社会分层”和“制度”的劳动理论“更古老”。因此,马克思试图从社会现实的范围内去设想社会现实,从历史的范围内去设想历史,从人去设想人、以人的观点去设想人。马克思的局限性就在于此。因此,马克思回避的不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他不断地谈论自然,以便从自然主义的角度确定人的客观性),而是忽略了人、社会、历史与原则上“无法超越自身的东西”的关系。马克思的理论源自这些无法超越自身的东西,并始终隐含在他身上。

意识到这个局限,我们就能重构意识形态分析的条件。我们已经说过,我们不可能确定“现实”的意识形态,因为它的特征取自实证的知识。另一方面,我们可以尝试理解,在一个具体的时代,主流话语如何以这样一种方式来掩盖社会分层的进程,这个问题能让人们知道,社会分层和时间性是同一制度的两个方面。我们不得不承认,因为社会现实的话语处于社会分层之中,因此在描述社会空间的行动时,这种话语必然是模糊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但是,如果说这种话语承载着某种知识,而这种知识的原则却被掩盖起来,那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它要掩盖社会分层的痕迹。这种秩序的、表象的要求可以确保话语在此时此地“自然地”决定社会关系的衔接。象征指示(symbolic indicators)被转化为自然决定(natural determinations)。

制度话语不能通过想象来抹去它的痕迹。马克思把社会分层转化为阶级的经验分层,并屈从于一种决定论的幻觉,这种决定论主宰着诸多生产方式。尽管如此,马克思仍然促使我们改进了想象领域(imaginary realm)。通过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以前所有生产方式相对立,他瞥见了社会现实的制度模式的特殊性,在这种模式中,分层和历史性的影响不能再通过表象来中和。

当马克思试图定义前文提到的亚细亚专制主义时,他其实削弱了它的结构,因为他断言,这种社会形态不断复制自己,不受战争、移民、王朝更迭等所有事件的影响。他还断言,想象的共同体与农村社群绝对分离,致使经济和社会组织陷入瘫痪。在此,马克思使我们怀疑生产和表象的功能,假设前者屈从于后者。尽管他坚持把专制主义说成一种想象的功能,这种功能把自身嫁接到劳动分工的现实中,但他也同时承认,专制主义有一种象征性的效力。

马克思尤其通过一个极端例子阐明了所有“前资本主义”形态的独特特征。抛开一切历史差异不谈,所有“前资本主义”形态的生产方式在本质上是保守的,劳动分工和社会关系总是在那里固着,抵抗变化的要素。只有当人们认识到象征手段的充分效力时,才能理解马克思的这一断言。在世界秩序中,由于法律、社会现实的话语、同时承载和保障这种话语的权力以及实际的社会关系相互分离,这种象征手段布局着社会群体和社会行为者之间的既定秩序,从而分散社会分层带来的影响。这种象征手段的特殊任务是藏匿,不能激起想象与现实之间的对立问题。现实只有在它已然被决定的情况下才会显现出自身的可决定性——根据某种话语,比如神话或宗教,来证明某种知识。话语确实是不断制定的(instituting),它让社会现实的衔接成为可能。

然而,这些对立被视为“自然”,并因此定义了亲属关系和阶级关系中的统治者和被统治者,这是因为一种物质化的无形表象背后隐藏着社会分层。社会现实体制不是一个社会事实,社会空间的问题从一开始就位于社会空间的边缘和外部,正如身体的问题离不开它的降生和死亡。话语不仅是人的产物,而且在话语本身中被阐述。我们不认为,神话和宗教仅仅是人类的发明。我们无疑再次跨越了马克思主义的边界。我们试图描绘某种模式,这种模式有一种象征手段,其中,对社会分层的掩盖与阻挡其影响的实际力量相吻合,对历史的掩盖与阻挡变革之路或遏制其发展的实际力量相吻合。

我们大胆设想不同类型的社会形态的起源,我们必须对这些命题进行某些修正。原始社会的结构、亚细亚专制主义的结构、古代城邦和欧洲封建主义的结构之间的差异如此之大,以至于不能把它们当作某种模式的变体来对待,那样会显得很随意。

从我们的角度来看,我们被迫忽略了权力和社会现实的话语之间的衔接。然而,这种衔接只在法律一极与话语一极分离开来的活动中才会变得明显。必须承认,没有任何标准可以区分想象与现实。尽管如此,在所有情况下,世界秩序和社会现实秩序的话语的起源都是在其他地方构想出来的。

马克思从他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出发点构思了这个模型。马克思发现,生产方式本质上是“革命性的”,也就是说,不受制于概率。生产方式本身就是不断改变既定关系的事件的“发动机”。因此,马克思普遍反对两种社会形态。

让我们简单回顾一下。在马克思眼中,现代社会有两个特征。一方面,通过交换的普遍化和把所有具体劳动还原为抽象劳动来统一社会领域;另一方面,劳动和资本分离,生产资料集中,形成越来越多的社会主体,沦为对劳动能力的简单占有。毫无疑问,这两个特征不可分割。用青年马克思的话说,所有社会主体的“相互依赖”在两个对立的极点之间产生裂痕,社会主体的关系使一切事物的特性发挥作用。

因此,当所有的划分都从属于一个总的划分时,当亲属关系和领土关系,以及更普遍的个人依赖关系都被解除时,当划分开的两端通过对矛盾的否定而指向社会现实的统一时,社会空间就会限定在它自己的范围内。当然,这是不对称的,因为尽管工人群众通过代表集体生产者的形象(只有在废除分工时才能得到承认)来实现否定,但另一方面,资本作为社会权力的体现,只有通过扩大分工,通过将一个注定要成为普遍阶级的、幻想的阶级形象代表为一个特定的阶级来实现。意识形态的起源在这个过程中占有一席之地,它试图从统治阶级的特殊立场来表现普遍性。

意识形态的这种的独特之处在于,它扎根于社会分层之中,它直接由社会分层产生。这不能从集体心理学的角度来阐释,而是把它作为社会现实制度的一部分。独特之处还在于,它纵容那些把资本从所有限制中解脱出来的活动,这些限制本来是社会关系强加给资本的,结果却让那些活动成为一个社会化的剥削体系,拥有了使生产客观化、理性化的不受限的权力。

意识形态过程不同于宗教过程,不仅因为前者在社会空间的范围内演变,而且在意识形态的演变过程中,它与“科学”知识有着千丝万缕的复杂联系,这种知识声称要“自我破译”现实。另一方面,意识形态过程之所以根本不同,因为它受到由资本主义产生的、持续不断的社会动荡的影响,在这种动荡中,制度、精神和集体行为都在改变,权力中心不断转移,从不同来源获得收入和权力的资产阶级彼此对立。因此,意识形态必须修改自己的叙述,或者同时诉诸多种表象来完成掩盖分裂的任务,以封住现实的合理性rationality of reality)的变化产生的裂缝。

因此,意识形态和历史社会之间的单一关系显露无疑。想象不再是象征手段的一部分,将社会组织的细节交给与之分离的话语来定义社会现实的体制。只要社会现实的起源问题来自它自己的轨迹上(对这种起源的掌握、否认和对手段的掩盖),一种新的话语类型就会出现,为的是在时间和空间的双重层面上消减对立和断裂。换言之,意识形态是一连串表象,在历史社会中重新确立“非历史”(ahistorical)社会的层面。

再一次,从马克思的语言来看,“保守”的思想在他的阐释中履行着一种全局作用。在所有前资本主义的社会形态中,生产方式是保守的;而在资本主义的社会形态中,意识形态是保守的,它被赋予了掩盖革命的任务,这种革命驻留在生产方式中。

毫无疑问,马克思察觉到,在后一种情况下,想象与社会现实的制度相分离,因为掌控着这种制度的象征系统崩溃了。马克思和费尔巴哈(Feuerbach)一样,确实可以继续把宗教视为意识形态的典型表达,但是,当马克思证明宗教已经移植到社会关系中时,他部分地感知到了意识形态的特殊性——对历史性的默许、划分乃至对表象的暗指。他部分地认识到,在现代社会中,想象的过程与对“现实”本身的、前所未有的经验密切相关。为了区分真实和想象,他获得了将其还原为无法辨认的、社会形态的能力。但这种能力本身由现代社会核心的幻觉支撑着,这种幻觉觉得,社会现实的制度可以阐释它自身。

马克思把意识形态原理理解为想象的具体模式,但他依然认为意识形态原理可以归结为“对某些事物的掩盖”——阶级划分、劳动和资本分离、国家和市民社会、历史现实及其任务,等等。马克思并没有考虑到,哪怕意识形态确实保证了这种掩盖,那么它也需要一种掩盖的原则来命令和支持,这种原则已经取代了支配所有“前资本主义”社会形态象征手段的原则。社会现实的话语不可能在自身之外的地方产生。现代社会的所有话语都面临着同样的不可能,因为每一种话语都在寻求自己的基础。

意识形态由一种偏离自身任务的掩盖原则组织起来。社会话语回归自身,压抑所有可能破坏社会存在的确定性迹象——历史创造性的迹象、无法名状的迹象、因权力作用被掩盖的迹象、通过社会化的零散事务破裂的迹象、使社会或人类本身与自身疏离(estranged)的迹象,等等。

这就是马克思发现的意识形态话语的性质,但它与一个隐蔽的现实保持着欺骗性的关系,这个现实就是由生产力决定的劳动分工状态。它是第二种话语,遵循不了解自身的建构性话语的轨迹,并在后者的影响下,试图模拟对现实本身的一般认识。因此,这种话语以肯定的模式发展,是一种确定的、概括的、缩减差异的模式,关乎对象的外部性。它总是暗含着权力的观点,这种观点保证了一种实际的或可能的秩序,并且以一种“匿名性”(anonymity)来证明事物中铭刻的真理。这第二种话语没有从它自己的深处汲取任何东西,因此马克思能够证明“意识形态没有历史”的观点。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认为,话语就是一个确定的、言辞的集合。

“意识形态没有历史”的命题很可能是误导,因为它掩盖了意识形态面临的矛盾,而这种矛盾又决定了它的转变。同样,它也可能向我们掩盖了历史社会中想象的逻辑。我们不仅可以在马克思认为的、“真实的”历史中找到意识形态变革的驱动力,而且在某种程度上,社会现实制度掩盖过程的失败决定了意识形态重组的必要性。意识形态的运作离不开自身,也就是说它不得不作为一种话语暴露出来,也离不开这种话语与对象之间的鸿沟。意识形态是一种演变,在这种演变中,意识形态无法抹去它自身的痕迹。

马克思一直把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和一般意义上的意识形态混淆在一起。这让我们成为经验主义模式的囚徒,将意识形态简化为阶级划分的确定状态。但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只是意识形态的实例之一。事实上,正是在研究极权主义失败的迹象时,极权主义意识形态的起源才昭然若揭。在探索极权主义意识形态的边界时,我们也可以获悉某些支配当代西方社会想象的机制,这些机制有效利用着极权主义的企图,并将其中立化。

所谓“资产阶级”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的一般属性都适用于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在19世纪的鼎盛时期,我们有可能看到一种社会现实之外的社会话语,一种被来自真实世界的、对现实的阐释幻觉所支配的话语,这种话语把自己表达为一种匿名的话语,蕴含着意识形态的一般属性。无论这种话语在某些时代和统治阶级的某些阶层找到了什么支持,它都受制于实证知识的理想。

然而,我们绝不能忘记意识形态话语试图实现自身功能的手段的独特性,它通过理念(ideas)和假定现实之间的分裂来组织。与宗教或神话知识相联系的其他轨迹的外在性被抹去,话语只是通过理念超越性的迂回来指向自身。意识形态的文本是“大写的”——无论它是人性、进步、自然、生命的问题,还是刻在共和国基座上的资产阶级民主核心概念,甚至是科学、艺术,以及财产、家庭、秩序、社会和国家。它可以是资产阶级话语的保守主义或进步主义变体,或者是反资产阶级话语的社会主义或无政府主义变体。

意识形态的文本带有一个真理的恒定标志,它决定了事实的起源,把它们包围在一个表象中,并指导着论证的工作。表象秩序的确定通过理念的超越性来确定或维持,更泛泛地说,无论采取何种观点,社会现实客观化的可能性都会出现。但是,理念的表象性和规范性的双重性质怎么强调也不过分。论证的双重性质也不为过,它证明了现实中的真理,证明了符合事物本质的行动条件。

从保守主义到无政府主义,同样的模式依然存在。一套指令被构建出来,指令的应用受制于知识和行动。从政治话语、经济话语到教育话语,规则的力量明白无误,它保证了现实和现实的可理解性,无论它如何被阐释。在这个意义上,社会现实的话语只能通过展示规则的“保证人”形象来维持对客体的外部立场,而“保证人”的存在是理念在社会关系中的化身。

“保证人”的地位本身明白无误。他是表象的一部分,出现在资产阶级、老板、部长、家庭主妇、教育家、激进分子出现的地方。毫无疑问,在意识形态话语的一个极端,权威往往被掩盖在理念的力量背后。然而,这种力量确实变得无度。凭借这种力量,科学被赋予了极大的活力。当社会行为者的决心被它吞噬,人之为普通人的形象就支撑着社会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统治的真理。

我们需要注意以下事实。理念的表象、事实的可理解序列的表象、规则的表象、掌握知识和行动原则的表象都假定了一种独特的话语类型,这种话语类型注定要这样展现自身,它非常明显地以教育学为模式。这使人们看到了言说者(speaker,无论他身处何地)与他人之间的距离,这也是一种表象。我们并不是说,话语来自某个或某些的行为者,他们只代表统治阶级。只要意识形态话语被表达为社会现实的话语,从社会中抽身,意识形态话语就会客观地演变,而它传达的知识应该源于事物的秩序。

但是,在各个层面上明确主体之间的区别是至关重要的事。主体通过对规则的表述而衔接起来,他在陈述规则的同时表达了自身。无法触及规则的人不具有主体地位。规则的表象与自然的表象携手,二者转化为一系列明确的对立术语,“工人”与资产阶级相对,未受教育的人与有文化的人相对,未开化的人与文明的人相对,疯子与理智的人相对,儿童与成年人相对。在所有这些对子里,总有一边属于“自然存在”,它的形象保证着“社会的”高于“自然的”。 这是掩盖社会分层的手段。

在我们回顾马克思的分析时,我们大致勾勒出一个模式,在这个模式中,意识形态的力量源于同源性话语的脱节。我们重申,意识形态遵循社会现实体制的路线。意识形态提供了某种普遍的“回应”,但这种回应并不出现在唯一的地方,它根据某种分化而倍增。马克思把这种分化的原则徒劳地归结为劳动分工,劳动分工本身却不能被视为变革的动力,它无疑必须与政治权力和法律的分化联系起来,并作为政治权力和法律分化的结果,再与支撑它们的制度和社会话语联系起来。因此,意识形态话语贯穿了由国家、企业、学校、精神病院构成的情景,贯穿了确定空间的轨迹,让行为者之间的显著关系得以组织起来。因此,以历史的衔接为出发点,意识形态话语偶尔会呈现出本质的必然性形象。

在合法化和伪装过程之间存在不断的取舍,但“知识”并没有集中在某个极端。在这个意义上,权力和话语之间的鸿沟始终处处存在。同质化和统一社会现实的任务仍然隐而不显。出于这个原因,话语的转变甚至错置的可能性一直存在。

然而,保证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有效的条件也蕴藏着让它失败的潜能。可以肯定的是,要阐释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衰落,就必须超越它的局限,审视历史。不过,我们的主要目的是强调意识形态的内在矛盾,这种矛盾迫使意识形态为了继续履行自身在历史社会中的功能而进行自我修正。

从广为流传的马克思主义论点来看,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衰落是意识形态话语与现实实践之间根本矛盾的结果,这种矛盾在被统治者的眼中越来越明显。这个论点众所周知,不需要总结。列宁主义批判“形式民主”,群众在压迫中发现了它的故弄玄虚之处。虽然某些真理必须归功于此,但人们不禁怀疑,现实是如何出现的。看看某个阶级的生活经验,我们就足以设想某种社会话语的形成,而这种话语会逐渐削弱意识形态的控制。如果我们思考了形式民主已经崩溃的社会,这个问题就更加重要。我们必须同意,它不是让位于真正的“民主”,而是让位于极权主义。

在强调意识形态话语的内在矛盾时,马克思主义的阐释似乎卓有成效。必须陈述具有普遍价值的命题,同时又要证明阶级统治合理性的既定秩序,这将破坏表面的合理性。我们记得,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提出,资产阶级话语以自己的方式回应着劳动分工。知识分子专门崇拜抽象的真理,保持着对人类本质的幻想,不承认特殊利益,说着诗的语言,而资产阶级的政治代表说着散文的语言。

据此,只要秩序受到威胁,资产阶级的政治代表就会独自留在“舞台”上。尽管马克思将他们视为统治阶级的现实代言人,但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并没有超出马克思的分析范围。尽管他们采取的措施明确体现了对阶级利益的维护,但他们仍然使用了一种声称可以解释事物的语言,去陈述现实的法律和法律的现实——所有权的概念,以及国家、劳动或家庭的意识形态不亚于人道主义知识分子的意识形态。

话语掩盖了不相容的表象。此外,由于它必须把自己阐释为社会现实的话语,它不断给事物命名,因此它不知不觉产生了社会现实和话语的分歧。

我们现在可以在社会领域的所有部门指出因教育而变得特别明显的结构。不仅教育的表象,文学、绘画或哲学的表象都蕴含着同样的矛盾。为了避免今天如此普遍的歧义(并在一种新的意识形态形式中占据一席之地),让我们顺便重复一遍——我们不能对教育、哲学、文学、绘画等等的历史性持这种看法,否则我们就不必去探讨它们的制度引发的问题。我们只能说,表象每次都掩盖了制度,试图消除制度的影响,并模拟对社会化进程的支配。不过,让我们毫不犹豫地扩大这种分析。在生产企业的背景下,我们必须指出制度与表象的分离,实践的社会话语与社会现实的话语的分离。

我们正在研究的意识形态话语没有“安全保障”。当它试图使社会关系可以被想象(既可以思考又可以创造)时,它就会变得脆弱。它的脆弱在于它无力定义这个地方,而不让它的偶然出现,而不被迫从一个位置滑到另一个位置,不因此使人感觉到秩序的不稳定性。在观察它的过程中,我们也许能够更好地理解,为什么这种话语,在将自身从社会现实中抽离出来,并将自己确认为话语的时候,只能保持分散状态。我们也能更好理解,为什么在面对确定性的覆灭、话语表象的动摇以及随之而来的主体分裂等难以承受的负担时,这种话语可能会瓦解。

意识形态宣称拥有话语的力量,却从不与权力的话语站在一起。意识形态本身就体现了权力的地位。然而,无论它是现实或潜在的政府权力,还是它的无数替代品之一,这种话语都表达着这种意识形态,将它暴露在眼前——虽然它并不是结构化或统一的原则,这种原则会将多重陈述浓缩成同一主张,并将它们与同一“保证人”联系起来。我们已经注意到,意识形态话语没有“安全保障”,也就是说,它没有来源的“保证人”。在回应意识形态的起源问题时,意识形态话语有它的秩序,但它改变了自身,在自身的限度内发生了转变。这就是权力在社会关系中发挥有效作用的代价。

文章最后两部分“极权主义和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危机”和“隐形的意识形态”没有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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