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波律冤案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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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冯波律师涉黑案丨来宾中院强行将所有旁听席位占满,不敢面对公民旁听是怕什么?

我儿冯波律师涉黑案二审于2023年7月21日休庭后,我按照主办人潘演法官要求,于26日重新聘请律师并递交委托手续。岂料潘法官竟然要求11天之后(即8月7日)继续开庭,本案有案卷611卷,如此短的时间,律师阅卷权根本无法得到保障!严重侵犯上诉人基本权利与律师的辩护权!在如此苛刻的条件下,潘演法官又向辩护律师提出不允许携带个人电脑上庭,这是对律师也直接缴械了吗?从潘法官声称的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庭审秩序保障诉讼权利的通知》,第七条规定:“规范电子设备使用,保障辅助性诉讼事务正常进行。对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一般允许携带进入法庭,但仅限于记录、法规查询、证据展示等辅助性诉讼事务使用,并要求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将手机等设备调成静音状态且不得开启录音录像功能。怎么读也是允许律师携带电脑上庭。来宾中院不仅对律师的辩护处处设障碍,甚至于旁听也要横加阻拦,已经离谱到不允许任何亲友旁听!鉴于我于7月6日法庭刚确定二审开庭时,即提出旁听申请(当时答复亲友均可旁听,无人数限制),但在20日庭审时却遭法庭食言,突然被告知只剩5个座位,其余30个座位已被法庭安排,但这些被安排占坑的人无一人坚持听完庭审。在法庭确定继续开庭后,我当即于7月27日再次向法庭郑重提出旁听申请,并请求在座位不够的情况下开放看庭审视频,潘演法官答复:来宾中院可用于本案开庭的最大的法庭只有36座(理由是有设备),必须要优先安排给人大和政协,只有剩下有座位了才能安排冯波亲友旁听,至于安排没座位的亲友站立旁听或看视频,要等8月3日才能确定。偌大的一个地级市,最大的法庭只有区区36个座位,这个我忍了,她说要优先安排人大和政协我也忍了。等到8月3日(周五),早上8点,潘演法官强势告知:旁听只剩下6个座位给亲友,除了我与媳妇,还有4个,限12点前报,否则不予安排,还未等我反应过来及询问具体要求,电话已挂断。我即刻回拨,接电话的书记员说潘法官不在,去看守所了。前一秒才挂的电话,人就瞬间消失了。只能说来宾中院的法官很神奇,只有法官能找家属,家属没有机会找法官,因为他们永远是开会或开庭中,回拨也是闪退。等再次拨通潘法官电话,才被告知只有36座法庭的原因由设备变成了羁押室,至于站立旁听是违反法庭规则的(因为法庭是严肃的地方,虽然我看到本案法官们的审理已经非常不严肃),看视频也无法安排(因为来宾中院太穷,没有条件)。让我无法理解的是,网上随便查关于来宾中院智慧法庭的报道比比皆是,如果法庭还不是很健忘的话,应该能想起,2022年11月冯波及刘强等人在兴宾区法院的一审庭前会议因疫情转为线上,就是换到了来宾中院开的。我虽然快八十岁了,还清晰地记得,7月20日开庭众多亲友无法旁听,我又累又气晕倒在安检处后,法院曾把我与多位亲友领到会议室,当时墙上的大屏幕正在直播冯波庭审,只是见我们进来被匆忙关闭了。关心冯波的亲友有很多,6个席位远远不够,经过紧急与亲友解释,我按时向潘法官提供了6人名单,当即被潘法官强制要求声明我与媳妇放弃旁听,我拒绝其违法要求并明确表示在法庭限制座位的前提下我只能优先亲友,潘法官丢下一句给近亲属做2个旁听证,不听也不许转让,只能给4个亲友旁听又挂断了电话。我回拨多次均无人接听。5日(周六)早上10点半,神出鬼没的潘法官电话再次拨入,质问冯波的近亲属还有哪些人?如没有人,她要把昨天给亲友的4个座位也安排给别人了,理由是4名亲友不属于优先安排人员,但所谓的“人大”和“政协”要优先(因为他们先申请,是休庭时申请的)。且不说7月21日休庭时在场所谓的“政协”“人大”“司法局”代表总共只有6人,他们如何会申请34个座位?如按先来后到,我7月6日的申请怎么说也排在他们前面。潘法官如此掘劣又蹩脚的理由,也不知道是否把我当成老糊涂了,这是在污辱我作为数学老师的智商。法庭审理本应是控辩交锋,法官居中裁判,接受公众监督的公开活动。本案中的裁判者显然已越位失职,千方百计剥夺辩方权利,连观众都要插手安排,挖空心思躲避向公众公开庭审,又何谈公正审理?我实在无法理解,潘法官到底执行的是什么法律规定?她口口声声《法庭规则》第九条:公开审理的案件,公民可以旁听。老百姓即使不具备法律专业知识,也能看明白允许旁听,但是潘法官身为国家公职人员,代表国家执行司法权力,代表庄严的来宾市中院法庭,却处处曲解法律,屡屡言而无信、出耳反耳,已经超出为人做事最基本的道德标准。通过潘法官的言行,我清晰读出潘法官与来宾中院法庭对冯波案公开审理的畏惧!正如冯波庭上所言,我做为上诉人都不怕证人、侦查和检察人员当庭对质,你们怕什么?我做为上诉人家属都不怕人知道所谓冯波“犯罪”的真像,法庭为什么如此害怕被人听到真像,你们到底在掩盖什么?我强烈要求来宾中院的合议庭成员摆正自己的位置,切实履行一名合格法官的职责,落实《刑诉法》公开审理允许亲友旁听的基本要求,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主动拆除人为设置的侵权障碍,依法保障辩护律师携带电脑上庭的基本权利,以查清事实、还原真相为目的。不辱使命!不负党和人民的期望,不要知法犯法!刻意制造冤案!
2023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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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儿子冯波律师(周凌燕执笔)

被冯波翻阅残破的《资治通鉴》故我儿冯波自幼本性纯良,长大依然,现在说他是犯罪分子,或者说他是黑社会分子,我难以置信,有死不瞑目之感。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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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韩夫人 | 请保护好我们的律师

这几年,最不忍直视的就是七八十岁的父母为子女喊冤。可朋友圈总是接连不断的出现这样的情形,有老父亲拍视频的,也有老母亲写文章的。近日,我看到冯波律师的母亲在为儿喊冤,又想起吕先三律师的父母,当年为吕先三喊冤还双双被拘留了一个月。都是人间惨剧。广西冯波律师卷入涉黑诉讼,与当年吕先三律师案如出一辙。他们都是多年前不幸代理了一些诉讼案件,后来委托方被判为黑社会,他们作为池里的鱼被殃及,只因靠近城门。当年他们哪里知道这个人是黑社会,正如现在律师代理案件,又有谁能识别哪一个人是隐藏的、未来会被判刑的黑社会。当然故意为之的除外。律师和其他群体的人一样,其中当然也会有真正犯罪的。就像司法队伍中,犯罪分子不也挺多么。是不是故意,要看他做了什么。不能一人失势,周边草木皆枯。黑社会又没有在门口挂个牌牌。看很多报道,黑组织一般都是十几二十年甚至三十年前就形成了,官媒常用“盘踞”这个词形容。可是在他们盘踞一地十几、二十几、三十几年间,连政府都没能及时发现,地方上更换过多少任党政领导,有水平,有职责、有权力、有手段的他们都没发现,你让一个普通人去辨识?一个法律工作者,他为其委托人起草了借贷合同,那是他正常的履职行为;他代理借贷纠纷,上法庭参与诉讼,不是连法院都没发现诈骗等套路行为吗?法官断案靠证据,律师代理,不也是依据委托人交来的证据么!凭什么他就得具备火眼金睛啊!下面这篇是北青深一度的报道,毕竟是官媒,还是有可信度的。律师卷入“涉黑案”被判十年,称遭刑讯逼供|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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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张军院长:请关注广西二审法院法官办一审案成常态!——申请监督冯波律师案变更二审管辖法院

您好!我叫周凌燕,系广西来宾市中级法院二审受理(案号:(2023)桂13刑终91号)的冯波律师涉黑案(一审由来宾市兴宾区法院审理、判决书:(2022)桂1302刑初796号之一)的母亲。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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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冯波律师案|公检法联手用一审终结两审终审制,司法公正何在?

本案来宾市公检法机关相互遮掩、精心设计,联手迫害冯波律师,巧借转管辖和借调手段操控两审,先由市检察院批捕后故意将案件转到基层检察院,再把二审对应的司法机关公职人员安插到一审审理中,一审事实上已经执行了二审法院的意见,形式上的二审变得毫无意义,直接剥夺了被告人二审的权利,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两审终审制设置本意!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机关算尽,玩弄权术背后究竟有何目的?执法者公然弄权,人民群众又如何获得司法公正?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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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冯波律师案|法庭言论被判诈骗共犯,律师还能为当事人说话吗?

2023年3月28日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法院一审判决书,将冯波律师为借贷案出庭发表代理意见的正常职务行为,认定为诈骗共犯,辩护律师与桂林律协旁听代表,以及所有听闻案件的律师同仁(包括桂林和广西律协同仁)无不哗然!把律师履行职务认定为犯罪,是自1979年律师制度恢复以来,司法的严重倒退!这样荒唐的定罪,二审上诉,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办法官居然对辩护律师避而不见,开庭审理无望,公平正义难求!打黑还是黑打?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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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冯波律师冤案丨一套合同模板,无辜判十年,法律顾问还能做吗?

我叫周凌燕,今年77周岁,我的独子,冯波律师,2012年给当事人刘强提供了一套银行通用借贷合同模板,十年后因刘强放贷被打成黑社会,冯波无辜被牵连为黑社会积极参加者。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审查合同是律师非诉业务一项基本的法律服务,怎么就成了惊天大案?打黑还是黑打?律师业务向来最安全的法律顾问服务竟然杀机四伏!
202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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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冯波律师涉黑案丨对公诉人当庭说谎隐匿重要证据的实名控告

我叫周凌燕,今年77周岁,我的独子,冯波律师,因曾担任过桂林某某商会的法律顾问(所有人为刘某)和代理了该商会和刘某十余件民事借贷纠纷案,在刘某被打成黑社会后受牵连涉黑,被来宾市兴宾区法院一审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帮助伪造证据罪重判十年!
2023年6月6日
法律

致张军院长:冯波律师受牵连涉黑,法治之殇!—老教师为儿盼公正

二、冯波提供的法律服务是否超出《律师法》许可的范围?
2023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