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黄宗羲定律”遭遇“马尔萨斯陷阱”,帝国难脱历史钟罩

徐瑾 勿食我黍 2024-02-12


作者|徐瑾
知名青年学者,资深财经观察家,英国《金融时报》(FT)中文网财经版主编



融财税相生相伴,财税被认为是普天之下财富的流通与再分配的源泉。谈到与中国币制混乱相对应之处,则不得不提中国租税的混乱。在大部分时间里,财税的变革才是真正的历史。《说文解字》里面曾说“税,租也”,联系经济学里面租金的概念,所谓税收,其本质就是执政者收取的保护费。


财税体制的落后,明清为最。不过与之对应的是,中国过去尤其是明清,税收额度并非很高,“税重民穷”的刻板印象以及因果逻辑其实存在误读。以明代为例,黄仁宇指出全国田赋额最重的为南直隶苏州府,约占农村收入的20%,平均一般都在10% 以下,对比之下,日本大名政权税额占收入的50%,而17 世纪末的中国和英国,人口相差30倍,但是税收总额几乎相当。


《白银帝国:一部新的中国货币史》(修订版)

徐瑾  著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23年8月


至于清的税制,清朝入关之后定规(规定额度),这也使得后来随着人口增加与物价变化,税收负担其实更低,尤以晚清税为最,以近代标准来衡量仍旧较轻。根据美国农业经济学家卜凯(John L. Buck)在中国的调查估算,20世纪初直接税占中国农民收入约为5%,而经济学者王业键的估算在2%—4%,高的地区如苏州和上海也不过8%—10%。王业键估算,晚清末期土地税比前朝负担更低,康乾盛世顶峰乾隆十八年(1753年)的税收总额约7 379万两,其中田赋为5 421万两,占总额的73.5%;处于末世的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税收总额为29 200万两,其中田赋为10 240万两,占税收总额的35.1%。对比之下,1753—1908年,耕地面积增加了一半,土地产量增加了20%,物价增加了两倍,税收总额增加了近三倍,而土地税只增加约一倍,相对负担降低了1/3。


对此,有中国左派学者肯定中国历代王朝稳定之余,大谈其基础就在于实行消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并且认为所谓消极的财政政策,就是国家对于人民与产业采取“少取少予”乃至“不取亦不予”的原则,财政支出主要用于养官僚,对民生与产业的发展则一概持消极态度,以“切勿多事”为原则。这种解释无疑是事后想象与过度诠释,王朝的类似消极财政政策属于注定的选择,事实也是无奈的选择。


首先,明清赋税率不高,并不是一种目的,而是一种结果,其背后是腐败的横行以及税收体系的低效。清代定额税赋,表面上是作为底线来安定民心,事实上则是作为双方博弈的最后标准:官家规定最少缴纳额度,而民众将这个额度视为最高缴纳额度,争取成为最低。换言之,统治者已经很努力地搜刮了,只是能力有限而已,而且受益者也并非农民。历史学家也表示“民穷”的原因不在于赋税过重,根本还是在于制度,低税率并没有惠及普通农民,反而鼓励大小地主加重剥削以及官僚额外加征。


其次,税收定额表面上看起来是好事,但是缺乏符合经济学规律的制度支撑,即使动机良好往往也会走向反面。在清代,定规时诞生的附加税收也成为“制度化”的一部分,其结果必然走向附加税的累进。随着清代中后期人口膨胀,靠政府谋生的人员增加,随之而来的则是各类附加税的增加。


额外加征可谓明清两代一大特点。对于旧时代税制改革的弊端,大家往往会引用明代大儒黄宗羲的一些思考。黄宗羲出生于明末,大变革时代之下他跳出传统儒家的窠臼,重新思考传统制度,也提出一些当时可谓惊世骇俗的思想。他对于传统财税制度也不乏深刻思考,尤其是从唐代两税法到明朝“一条鞭法”前后的并税式改革的“积累莫返之害”,为后人一再激赏。前有民国梁方仲等人,近有学者秦晖,黄宗羲的观点被总结为“黄宗羲定律”,即“为克服胡征乱派之弊、减少税收中途流失和官吏层层贪污中饱,并税—除费—简化税则就成为主流的改革思路”,类似的改革还有“征一法”“一串铃”“地丁合一”“一条鞭法”等。对“一条鞭法”后世争议很多,钱穆的评价较为持中,这种赋役合一的制度通常被认为是简单的方法,但是也有很多反对的声音,其中的争执和宋代看待免税法一样,是南方人赞成而北方人反对。


这种做法有效么?短期有效,长期没有。作为理性人,上有政策,往往下有对策,如果没有制度的监督与管理,每一次改革只能是各届官员趁机进行监管套利。上对下的监督如猫鼠游戏一样玩了几千年,也没有什么进展。等到腐败过于严重之际,往往又局部地惩治一些官吏来平民愤。日本学者岩井茂树指出“一条鞭法”存在局限,一方面将徭役、费用、额外负担统一纳入财政正额而进入财政史,另一方面也使得地方政府财政弹性空间压缩,这导致地方一旦开支增长(比如军事之类的突发事件),“一条鞭法”以外的各种徭役名目自然面临一次又一次扩大。因此,岩井茂树将明清财政体制形容为“原额财政主义”,帝国的没落,也可以说原因在于财政危机以及改革危机之间的钟摆轨迹与反复循环。


总而言之,这些税改做法都未能走出“明税轻、暗税重、横征杂派无底洞”模式,本质亦如黄宗羲很早就提出的对“一条鞭法”的批判,其弊端是专制统治无法走出的治乱怪圈。学者秦晖亦据此总结:每搞一次“并税”改制,总能催生出一次杂派高潮。


之所以将明清财政体制总结为原额财政主义,是因为明清财政虽然存在不同之处(比如明前期实行的是现物财政,而清代实行的则是银钱财政),但财政结构之上有共同特点,那就是僵化的正额部分与具有很强伸缩性的额外部分形成互补关系。更有甚者,从长历史周期来看,国家财政的原额主义造成了地方官府财政经费不足,附加性或追加性征收项目与数量日益膨胀,而不断增加的额外负担又不均衡地加之于社会各阶层之上。


此外,各类额定之外的税费增加,也对应清朝的人口景象,帝国的繁荣以及停滞都与此有关。承平日久,大清帝国日益遭遇另一个陷阱,即“马尔萨斯陷阱”。18世纪至19世纪可谓一次人口大爆炸。根据学者统计,从17世纪末到18世纪末白莲教叛乱时,中国人口翻了一倍多,从1.5亿增加到了3亿多,其中仅在1779—1850年人口就增长了56%。顺治八年是1 063万(一般认为这个数据是男丁数或纳税男丁数,不是人口数),康熙五十年2 462万(男丁数),雍正十二年2 642万(男丁数),乾隆五十九年则为3 1328万(人口数),道光二年已经是37 245万。


在如此多的人口之下,如果没有经济与技术的突变,人均生产力无法提高,只能勉力维持,主要依赖于早熟稻以及玉米等高产作物的推广。人口的增加抵消了技术进步以及耕地增加的作用,人均收入没有显著增加,或者说几乎没有变化。这一趋势其实在明清之际基本如此。根据哈佛大学教授德怀特·帕金斯(Dwight H. Perkins)的研究, 中国在1368—1968年粮食产量增加了10倍,人口也增加了10倍,耕地面积只增加了5倍,农业发展刚好赶上人口增长的速度,人均粮食拥有量则不变,这基本显示为实际所得恒定。虽然经历了各类战乱,中国农业仍旧表现出强大的稳定性以及一贯的低水平均衡性,人口在经历战乱以及饥荒后仍旧有所增加,但是过剩劳动力的收益不仅没有提升,反而趋于降低。


过多人口对于社会最为典型的影响之一,就是科举制度已经不能满足日益扩大的读书人群体的出头梦想,结果就是行政机构的不断膨胀以及人员冗余。“吏”这一阶层日益扩大,很多无法步入“官”阶层的人也开始追逐这一职务,各种食客、幕僚、书役的繁荣成为晚清一大景观。地方上的各种包税以及包讼阶层衍生,各种食利阶层的庞大注定了帝国这一庞大机器无可避免地进入低效甚至停摆状态。


税收低效与各类额外征收,暴露了帝国国家治理体制的弊端,典型表现如预算层面混乱。预算是一国的生计,预算法在今天也被称为经济宪法,目的在于管住不受约束的权力之手。西方和中国的预算制度从一开始就有分野,二者在收入支出管理上存在明显区别。西方预算收入以及支出都有明细款项,而中国并非如此,收入和支出之间存在严重的不对等与随机性。


还是马士,以一个外来者的好奇,道出东方与西方预算的区别。西方制度是以行政区域作为预算的收入与开支单位,比如美国预算分为国家、州和市三级,英国预算分为国家、郡、市三级,德国预算分为帝国、皇室和市三级,“就是从纳税人直接取得的每一文钱都要缴进公库,行政开支的每一文钱也都要从公库支付”。


对比之下,由于没有与税收对应的权利,也没有与预算对应的税收,民众也没有意愿缴纳更多税收去支撑行政体系,中国的预算制度成为一笔糊涂账。原有制度惰性与日益增加的官僚集团彼此依赖,经济的无效率与帝国官僚制度性溃败形成恶性循环,导致人浮于事、机构臃肿等现象比比皆是,“中国司法行政并不由政府正式的收入来支应,而是用规费和罚款自行维持”,“中国的官吏,属于行政性质的少,属于税吏性质的多”。预算是税收制度的基础,税收是立国之本,而税收的使用与监管则体现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与国家治理水平。现代国家的诞生往往来自财税制度的改革,对比中西的经验,甚至可以说,落后的帝国制度酝酿出落后的财税制度,而后者只能支撑帝国落后的行政体制。


中国这样的财税制度既是经济无效率的原因,也是其无法脱离历史钟罩的结果。经济无法脱离传统农业模式,导致人口的增加无法如同工业时代一样转化为人口红利,反而停滞在前工业时代的“马尔萨斯陷阱”中,成为帝国不堪的重负。


在欧洲各国,与中国最为接近的类型应该是法国。中国的财税制度往往令西方人联想起法国17—18世纪的“乡长包税自肥制度”,包税制带着封建的残留,税收承包商曾经在法国被抨击为“应该打碎的怪物”中第一位,因为它们“掠夺而不受任何惩罚,它们所产生的麻烦几乎摧毁了王国的整个商业和制造业”,最终法国大革命的怒火埋葬了这一制度以及法国旧时代。


对比之下,同时代的英国税收比例高于法国,也远远高于明清。法国的纳税额度比英国低很多,但是并没有防止法国大革命爆发,这一方面是其效率低下,另一方面是腐败肆行。在英国的四角制度中,其优越性首先在于有效的征税体系,尤其对比法国的包税人系统;此外也对权力做出有效约束,国王让渡给议会部分权力,议会保证国王不会随意滥用权力,加上强大的国债制度与相对独立的英格兰银行彼此配合,英国成功解决税收征收与经济波动问题。这一系列成就使得国家有了稳定丰厚的财政支撑,导致英国在航海时代即使错过美洲金银,也可以依赖现代金融力量崛起。


依赖白银的大清帝国,在白银外流与坚船利炮之前,已经遭遇潜在的危机。这一危机缓慢而致命,在帝国盛世已经埋下了腐烂的根基。在“黄宗羲定律”与“马尔萨斯陷阱”的夹击之下,烈火烹油的康乾盛世只是过眼繁华。在一系列因素下,中国白银化程度依旧有增无减,当外来挑战来临的时候,刚好是中国治乱循环的一个低谷。一位历史学家如此感叹,“不幸到了19 世纪,我们的社会、政治、经济都已到腐烂不堪的田地……中国到了嘉庆年间已到了循环套的最低点。西洋势力侵略起始的时候,正是我们抵抗力量薄弱的时候。到了道光年间,我们的法制有名无实,官吏腐败,民生痛苦万分,道德已部分地失去其维系力”。


中西终于正面碰撞之时,两相对比,实力差距不言而喻,何况这一切还有白银作为冲突引线。

—End—


本文选编自《白银帝国:一部新的中国货币史(修订版),文中文献及注释从略,题目为编者所加。特别推荐阅读。该文由出版机构提供,只做推荐作者相关研究的内容参考,不得用于商业用途,版权归原出版机构所有。任何商业运营公众号如转载此篇,请务必向原出版机构申请许可!


点击下列标题,延伸阅读:

小钱币,大问题:理解现代货币体系的运作
欧文·费雪|什么是货币误区?
哈耶克|自由市场的货币体系
新书|货币之语:听货币讲述其演变之沧桑

----------------------------------

混乱时代   阅读常识

欢迎读者点击关注,出版机构、媒体合作可留言👇


 
👇 点阅读原文查看更多书籍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黄宗羲定律”遭遇“马尔萨斯陷阱”,帝国难脱历史钟罩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