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2017年美国最高法院判决译述(25)——这位少年将把牢底坐穿

陈曦/赵予慈 法与译 2019-03-23

[弗吉尼亚州规定,犯有重罪的犯人60岁以前不得申请假释。这个规定是否符合美国联邦宪法第八修正案呢?联邦最高法院说:州法院说了算,为了保持地方法院的独立性,联邦法院不能随便干预!于是,这位16岁就犯有强奸罪被判无期徒刑的少年只有等到2043年以后才能申请假释了。


本案由陈曦翻译,赵予慈编辑。陈曦,重庆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现为复旦大学法学院法律(法学)硕士研究生在读,刚入学不久即请缨参与翻译小组,本篇为其第一次试译。赵予慈,复旦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现为上海某法院法官助理,并为复旦大学法学院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在读。请大家批评指正。]


弗吉尼亚州诉勒布朗

——有关联邦法院与州法院之间的权力平衡



原案名:Virginia v. LeBlanc


判决日期:2017年6月12日


案号:16–1177


判决原文:

https://www.supremecourt.gov/opinions/16pdf/16-1177_m648.pdf


主笔:

隐名(本判决为Per Curiam,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判决书,指“全体法官一致意见”判决,以法院的意见代替主笔法官的姓名,目的在于避免政治或社会上的不良影响,由法官全体对审判负责,有时也用“MemorandumOpinion”或“Memorandum by Court”表示)


判决主旨:

联邦法院在审查州法院的判决时,除非州法院的判决“不仅是错误的,而且是明显不合理的”,否则不应轻易推翻州法院的判决。州法院的司法权力,以及州政府对于州境内的重刑犯的惩罚权力都应当被尊重。

 

1. 少年重刑犯与美国假释制度


20世纪90年代,弗吉尼亚州废除了重刑犯的假释制度,取而代之以“老囚释放计划”。“老囚释放计划”规定,只有年满65周岁且服刑五年以上,或年满60周岁且服刑十年以上的重刑犯,才能向假释委员会申请有条件释放。也就是说,犯了重罪的年轻人不能申请假释。


1999年7月6日,16岁的勒布朗强奸了一名62岁的女性。弗吉尼亚州法院在2003年判处其终生监禁。20岁的勒布朗开启了漫长的坐牢生涯。


2010年,联邦最高法院就“格雷汉姆诉弗罗里达州”案作出判决,认为根据美国宪法第八修正案,对那些犯下杀人罪以外的重罪的青少年犯,不能在判处他们终身监禁的同时还剥夺他们获得假释的机会。大法官们认为“虽然州政府没有义务为犯下杀人罪以外重罪的青少年犯提供自由,但如果这些青少年犯能够证明自己已变得成熟且洗心革面,州政府应当给他们提供假释机会。”


吃了7年牢饭的勒布朗看到格雷汉姆案的判决后,心里燃起了提前走出监狱的希望,看来不用等到七老八十,再去申请“老囚释放计划”了。他旋即向弗吉尼亚州法院提出申请,希望能像格雷汉姆那样早日获得假释。

 

2.申请假释在州法院碰壁


然而,弗吉尼亚州法院认为,本州的“老囚释放计划”符合格雷汉姆案所确立的给予青少年犯假释机会的要求,因此驳回了勒布朗的申请。勒布朗不服,向弗吉尼亚州最高法院提起上诉,但还是碰了一鼻子灰,没有得到支持。


勒布朗没有灰心,翻出了《1996年反恐怖主义及有效死刑法》(Anti-terrorism andEffective Death Penalty Act of 1996,以下简称《反恐和死刑法》)的规定——如果州法院的判决违反了联邦法或者适用联邦法律不当,各州被关押的囚犯可以向联邦法院提起人身保护程序。


于是在2012年,他向联邦地区法院提起人身保护请求。


 

3. 申请假释在联邦法院一波三折


联邦地区法院认为,任何一个有公心的法律专业人士都会认同州法院的裁判与格雷汉姆案的观点有冲突,因此支持勒布朗的请求。州政府提起上诉。


第四巡回上诉法院维持原判,认为弗吉尼亚州的“老囚释放计划”并不能向符合条件的青少年重刑犯提供有意义的假释,是对格雷汉姆案所确定的法律规则的不当适用。因此,勒布朗应当可以申请假释。


未曾料到剧情会如此反转的弗吉尼亚州政府毅然决然地向联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4. 联邦最高法院一锤定音——州法院的判决应当尊重


联邦最高法院认为,根据《反恐和死刑法》申请人身保护,应当满足非常严格的证明标准——即要证明州法院的裁决“不仅是错误的,而且是明显不合理的”。甚至如果州法院的判决“明显有误”都不足以让联邦最高法院推翻州法院的判决。因为只有将证明标准设立得很高,才能保证地方法院在审理案件时的独立性。


大法官们认为,弗吉尼亚州的“老囚释放计划”所设定的方案并没有在格雷汉姆案中有所涉及,州法院认定两者不存在冲突并无不妥。第四巡回上诉法院在作出判决的过程中,没有正确适用《反恐和死刑法》确立的审查标准。


而对于格雷汉姆案的确立是否造成“老囚释放计划”与联邦宪法第八修正案之间的冲突问题,联邦法院并未涉及,也就不存在对这个问题州法院存在错误的情况。

总之,在本案中,最高法院更关注联邦法院和地方法院之间的权力平衡,避免联邦法院过多干预州法院的司法权力。最终联邦最高法院驳回巡回上诉法院的判决,被告没能得到人身保护令。


也就是说,16岁犯下强奸罪的勒布朗,至少要等到60岁以后才可能通过“老囚释放计划”申请假释,那已经是2043年以后的事了



上海小鲁—美国最高法院判例译述工作室  出品

主编:        高凌云

副主编:    赵予慈  齐冠云

撰稿人:    赖雪金  蒋佳颖  郑家豪  纪宁宁 崔伟 孙樱榕  赵予慈  齐冠云




喜欢请转发,并在文末动动手指点个赞,鼓励一下作者哦!



推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英对照  译后记


如需购买,请点击二维码进入复旦大学出版社官方微店购买(作者不售书):




更多案例评述请见:

新!2017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第1案)

2017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评述(2)

2017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评述(3)

2017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评述(4)

2017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评述(5)

2017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评述(6)

2017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译述(7)

2017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译述(8)

2017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译述(9)

2017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译述(10)

一个未被扶正的代高官的悲惨遭遇—2017美国最高法院判决译述(11)

2017美国最高法院判决译述(12)—第四修正案能否保护被无端冤枉而非法羁押者

2017美国最高法院判决译述(13)——由固特异轮胎引发的律师费纠纷

2017美国最高法院判决译述(14)—人生能有几个三十年

2017美国最高法院判决译述(15)—生物原研药与仿制药之争

2017美国最高法院判决译述(16)—一样的措辞,不一样的命运

2017年美国最高法院判决译述(17)— 一次对“拖延症”患者的救赎

2017年美国最高法院判决译述(18)—老司机带你学习破产法的故事

2017年美国最高法院判决译述(19)—选举是大事儿!

2017年美国最高法院判决译述(20)—以种族划分选区违不违宪?

2017年美国最高法院判决译述(21)—法官会讨好公诉人吗?

2017年美国最高法院判决译述(22) —智商太低免死刑?

2017年美国最高法院判决译述(23)—一场交通事故引发的拉锯战

2017年美国最高法院判决译述(24)——说好的无罪推定呢?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