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范茶语】政务诚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历史基础
文/平法度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76号)都明确提出,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这诚可谓抓住了核心价值观建设的真正把手。
《吕氏春秋·离俗览·贵信》有言:“凡人主必信,信而又信,谁人不亲?……天地之大,四时之化,而犹不能以不信成物,又况乎人事?……信而又信,重袭于身,乃通于天。以此治人,则膏雨甘露降矣,寒暑四时当矣。”
春秋时,齐桓公九合诸侯,其第一会为“北杏之会”,为取信于诸侯,管仲建议去“兵车之会”而用“衣裳之会”,桓公从之。至期,鲁侯庄公未到会,桓公伐之。庄公惧,使人谢罪请盟。在歃血为盟的仪式上,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鲁庄公手下的“三败大夫”曹沫右手按剑,左手揽桓公之袖,怒形于色。管仲急忙挡在桓公身前,问道:“快说,你有什么要求?”曹沫答道:“齐国口口声声说济弱扶倾,但却恃强凌弱!如果能把齐国夺去的汶阳之田还归鲁国,那么我们就歃血,否则不歃!”管仲赶紧让桓公许之。仪式结束后,大夫王子成父等不服,力促桓公劫持鲁侯,以报曹沫之辱。桓公曰:“寡人已许曹沫矣!匹夫约言,尚不失信,况君乎?”第二天,齐桓公就兑现了自己的承诺,把所侵汶阳之田尽数交割还鲁。就此次会盟,后人用一诗对齐桓公之所以能够服诸侯而霸天下作了总结:“巍巍霸气吞东鲁,尺剑如何能用武?要将信义服群雄,不吝汶阳一片土。”
《三国演义》中,还讲到了一个曹操“割发为首”以取信于军民的故事。张绣作乱,曹操讨之。行军之次,见一路麦熟,民因兵至,逃避在外,不敢刈麦。操使人远近遍谕村人父老及各处守境官吏曰:“吾奉天子明诏,出兵讨逆,与民除害。方今麦熟之时,不得已而起兵,大小将校,凡过麦田,但有践踏者,并皆斩首。军法甚严,尔民勿得惊疑。”百姓闻谕,无不欢喜称颂,官军亦懔遵军令,无敢违犯。吊诡的是,操所骑马眼生,被田间惊起一鸠所吓,窜入麦中,践坏了一大块麦田。操曰:“吾自制法,吾自犯之,何以服众?”即掣佩剑欲自刎,众急救住,用《春秋》之义“法不加于尊”等理由劝说其不可自杀。操沉吟良久,乃曰:“既《春秋》有‘法不加于尊’之义,吾姑免死。”乃以剑割自己之发,掷于地曰:“割发权代首。”使人传示三军,三军悚然。(方见曹瞒诈术深!)
自古以来,施政者都深知一理,即“得民心最难”,当代亦然。所以党中央把“诚信”明确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诚为深得其理。在诚信的基础上,党中央更提出了“政务诚信”的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公职人员都应当牢记“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的历史故事,须予谨守和践行“政务诚信”的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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